收藏 分销(赏)

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规章制度(2).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86286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规章制度(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规章制度(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规章制度(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规章制度(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规章制度(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XX县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贯彻XX县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的作用,特制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镇(乡)政府负责加强对辖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等专项检查行动;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认真开展“无传销社区”建设活动,加强对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配合公安

2、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监管,掌握辖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居住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打击传销举报制度、线人联络制度等长效机制,发现传销活动,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积极参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清查行动,协助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政法委(综治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 1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围。 监察机关监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行政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对传销活动严重和整治不力的地区,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市场监管机关负责查处下列传销行为,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对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

3、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电信、移动、联通会同市场监管机关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以上规定的传销信息的行为。 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机关依法查处在传销中以介

4、绍工 2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检察院、法院各司其职,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开展侦察、批捕、起诉、审判工作。 人民银行要对利用传销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认定,并积极组织商业银行协助公安、市场监管机关查处传销案件。 经信部门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新型营销、直销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宣传,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对车站、码头、港口以及交通运输环节的打击传销宣传和疏导工作。对查获的受骗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及时

5、组织交通运输车辆进行遣送。 民政部门要把预防、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查获的受骗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及时做好教育遣散工作。 人社部门要通过劳动中介机构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防范传销组织以介绍工作为名,拉拢欺骗他人参与传销组织的骗人伎俩。 宣传部门要引导各新闻媒体曝光各类传销活动典型事例,增强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广播 3电视台要适时播放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国务税部门对涉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打击偷税漏税违法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开展好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积极配合市打传办开展

6、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及时向用户发送打击传销宣传短信。 房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出租屋外来人员变动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和专项检查行动。 供电、供水部门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传销活动场所供水、供电的处理,引导业主承诺不再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 城综部门支持配合各部门在城市公共场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二、责任追究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打击传销工作职责;或者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关于开展打传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度、规定不健全,打传工作不到位,检查落实不力、或者未及时作为,造成管辖区范围内传销

7、活动猖獗,影响极坏和严重后果的。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交办或者转办、新闻媒体反映、相关部门和其他市(县、区)部门通报的传销行为未及时查处或移送;对按照规定应当公示、上报或者通报的传销案件和传销监管信息不及时公示、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开展打传销专项行动和查处传销案件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法不严或者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错案的。 (四)有其他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出现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管辖区范围内传销活动猖獗,影响极坏或严重后果的。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