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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各项规定及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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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各项规定及制度 三、学生管理工作制度 信息工程学院班级管理规定 为加强班级管理,维护班级成员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班级正规化管理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班级公约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甘肃政法学院,热爱信息工程学院,热爱班级。 第二条积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做人友善,同学间互帮互助。第四条讲究卫生,爱护校园环境,保持宿舍卫生干净宜居。第五条勤俭节约,自觉养成节粮、节水、节电等良好习惯。第六条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争做帮赶超的表率。第七条遵守校规校纪,诚信考试,杜绝作弊。 第八条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不拉帮结派,反对不良风气,支持班委工作。 第二章班委管理 第八条班委组成 班委是以班长为核心,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心理委员等组成的管理团队。第九条班委选举 (一)班委的产生遵循公平、民主、自愿的原则。在辅导员、班主任等老师的监督下,本人在班干部选举或换届时竞聘,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选出班长和团支书。 (二)班长在全班范围内确定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团支书确定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 (三)班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进行换届选举,可连选连任。 (四)班长、团支书以及其他班委如因违纪需撤换时,可临时改选。第十条班委职责 (一)班委应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各种活动,制定班训、班级发展目标、班级活动计划,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感情,增强班级凝聚力。班委应当本着“服务同学、奉献自己”的原则,履行各自的职权,积极关注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态,并定期进行内部沟通,对班上出现的情况进行协调处理,营造良好班风,培养正气。 (二)班长、团支书职责。把握班级工作的主体方向和工作重点,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班工作计划;及时向学院汇报班级情况,并努力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监督其他班委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督促其完成各项工作;时刻了解掌握全班同学各方面的动态,随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班委会和班会;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三)副班长职责。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在班长不在时,代理班长职责。做好班会会议记录、会议考勤以及其他活动考勤;负责安排采购班级活动中所需物品;管理班费开支;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四)学习委员职责。安排各类报名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学术活动,收发作业;做好任课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工作;做班级的学习表率;拉扶帮带后进生;做好课堂考勤;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五)宣传委员职责。注意班级好人好事,班级及个人荣誉等动态,并进行宣传;做好班级各项活动的宣传,扩大班级知名度;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六)文艺委员职责。配合学校和学院举办的各种大型文艺活动;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发现班级文艺骨干,鼓励有特长的同学积极参加各种表演、比赛,为班级争光添彩;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七)生活委员职责。负责卫生、安全评比和检查;督促舍长做好宿舍的卫生、安全工作;记录宿舍考核成绩并每月通报一次;收取班费,记录班费支出账目,发票留档,建立班级财务报表,学期末向同学公布,随时接受同学的检查;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八)体育委员职责。配合学校和学院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组建班级各类体育团队;组织班级体育活动、管理班级体育器材;做好体育活动后勤保障工作;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九)心理委员职责。心理委员负责全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监控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协助班主任、辅导员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协助心理教师上好心理活动课、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工作。 第十条班委监督 (一)班委成员接受全班同学监督,班委内部实行互相监督。 (二)班级成员可列席班委会会议,对班委工作进行监督。 (三)班委必须随时接受同学有关班级工作的质询,并及时做出答复。 (四)班费使用情况由副班长和生活委员负责,并公布开支。 (五)班委成员有不良行为的必须接受同学的公开批评,并予以改正。 (六)班委成员有重大违纪的应引咎辞职,本年度综合考评不予加分。 (七)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如重要通知未传达、集会点名未进行、课堂考勤未进行、无故不参加班级活动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班委成员,本年度综合考评不予加分。 第十一条班委权利 (一)班委成员能正常履行职责即可享受学校规定的本年度综合考评加分。 (二)班委如对班风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如本班英语四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考试过关率名列学院第 一、重要文体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班级零作弊等),可在评优评奖、党员发展中优先考虑。 第三章班费管理 第十二条班费来源于全班同学所交班费、班级所得奖金、班级所得赞助等,用于班级活动。其收支必须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班费收支 (一)班费由生活委员负责收取,每次每人不得超过50元(特困生可酌情减免),由副班长统一保管。 (二)每次开展活动,需经办人事先做好预算,由班委讨论并集体签字后副班长方能支付现金。 (三)日常采购,需开具票据,凭发票、收据报销。若因票据遗失等特殊情况,需经全体班委成员确认签字。 (四)以班级名义参加的各类比赛,花费从班费中支出,坚持从俭原则。 (五)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将票据整理好交于生活委员处,由副班长报销。 (六)班级集体活动后,需公布支出明细。 (七)班级成员可随时核查班费收支情况。 (八)学期结束时,班委向全班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九)剩余班费在下学期继续使用,毕业时如有剩余班费则平均分配给每位同学。 (十)班费作为班级成员的共同财产,班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借或个人使用。 (十一)辅导员可随时对班费进行核查,如发现贪污挪用班费者,除如数退赔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确保学生在校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甘肃政法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甘肃政法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宿舍成员纪律 第一条按学校统一确定的宿舍住宿,床位就寝。 第二条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第三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按时返回宿舍,按时就寝、起床。第四条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第六条不得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第七条尊重楼管人员的劳动,尊重学校、学院管理人员的各项检查工作,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对学生宿舍的正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宿舍卫生 第八条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个人物品须整齐摆放。 第九条 床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床单、被罩、枕巾要及时清洗,及时更换。 第十条 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十一条 窗台、窗户、桌面等都须保持干净,无其他杂物,无灰尘;垃圾及时清理,空饮料瓶不得超过15个。 第十二条宿舍布置整洁,整体视觉效果良好。 第三章宿舍安全 第十三条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及时报告辅导员,上报保卫处。第十四条爱护室内公共财物,若损坏,按照原价赔偿,能分清责任则由责任人承担,无法分清由全宿舍均摊。 第十五条 严禁乱改乱接电源线,严禁私用电器(诸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燃油炉具,严禁乱动公用电源。 第十六条严禁带领外来人员在上课时间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严禁在外私自租房住宿。 第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七条 各宿舍选举产生舍长,负责宿舍日常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宜。 第十八条宿舍每天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下,负责宿舍当天的卫生打扫、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 宿舍内同学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保持整体精神风貌良好。 第四章检查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 日常的宿舍卫生安全检查由本班班委和全班所有舍长共同完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办、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会不定期检查宿舍安全卫生,结果以量化标准计分。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评、文明宿舍、三好学生、先进班级等评定中,作为各项评优评奖及综合考评加减分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考核参照《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宿舍检查考核表》量化进行,量化标准为a、b、c。宿舍检查得a综合考评宿舍成员人均加0.2分;宿舍检查得b综合考评舍成员不加减分;得c综合考评舍成员人均减0.2分。 信息工程学院早操考勤制度 为丰富学生的大学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激励学生积极参加早操锻炼,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出操人员 出操人员为我院大 一、大二年级学生。第二条早操要求 (一)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6:40——7:20为出操时间。6:40开始集合准备签到。 (二)地点。学校信息楼(图书馆后馆)前,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干部整队集中,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格遵守纪律。 (三)内容。围绕和谐广场至少跑两圈。第三条纪律要求 (一)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准时签到。 (三)签到时不准代替别人签到。 (四)集合队伍时不要大声喧哗,跑步时队伍保持整齐,无特殊情况中途不能退出,喊口号声音要响亮。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因病因事不能出操者,须有校医务所或医院相关有效证明并经辅导员同意,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不出操。 (二)因其它原因不能出早操者,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履行请假手续,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不出操。 第五条奖惩制度 (一)无故缺勤早操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并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二)无故旷操超过15次者,取消各种奖项的参评资格,不能申请各种奖助学金、先进个人的评选。 (三)早操出勤情况是学生个人综合测评的重要考核内容,也是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之一。无正当理由,学年早操平均出勤率低于85%的班级、支部、宿舍,取消所有相关奖项的参评资格。 (四)学生会负责早操考勤,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学院定期对上学期的早操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好的班级进行评比表彰,每学期组织评选早操活动先进单位,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考评评优补充规定 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在文化素质、品德修养、社会责任、集体意识、专业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综合考评的方向性、科学性作用,为定量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提供数据。根据《甘肃政法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办法》,结合学院特点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一条德育素质方面补充加分项 (一)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运动会、招聘会、校内比赛、演讲、征文、投稿等),每次加0.05分; (二)参加省级各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奖者,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分; (三)参加省级各协会组织活动者加0.1分,获得一般奖项者加0.15分; (四)德育上有突出表现,如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者,加0.5~1分; (五)对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恶性后果发生者,酌情加0.5~1分; 第二条文体素质方面补充加分项 (一)校内各种比赛(如迎新杯各种球赛)中获奖者,第一名加0.3分,第二名加0.2分,第三名加0.1分。 第三条 智育素质方面补充加分项 (一)各种专业类认证证书加分参照《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证考评对照表》进行; (二)完成学校和学院应用系统开发者,加2分。 第四条各类活动加减分必须由分团委、学生会、班委提供原始记录,经辅导员审核后,由班委按人汇总交学生干事输入学生综合考评系统。各类获奖证书须提供原件,经辅导员和班委审核后,交学生干事将对应加分输入学生综合考评系统。 第五条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或四级等级考试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优先条件之一。 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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