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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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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500元年终奖励, 科主任30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 终3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 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室)及责任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⑶对月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通报全院,科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对全院医生进行传染报告质量管理给予评分定级。(详见附表)⑸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责任医生年终奖金,给予警告处分。 ⑹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 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备注:本院慢性病(糖尿病、肿瘤、冠心病/脑卒中)管理参 照该制度。 篇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奖罚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罚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民健康,进一步做好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认真做好所有患者的就诊登记和传染病登记,登记项目齐全,使门诊日志和工作量基本相符(达到85%以上),防止漏登漏报。对达不到要求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二、按要求书写初诊传染病病历和传染病报告卡,并按传染病法所规定的时间上报(发现甲类传染病中的人禽流感、sars、肺炭疽、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须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上报。乙类传染病人、病员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须6小时内报告。凡是不按规定上报,或有迟报、漏报者,除按违犯传染病法处理外,并罚款50元。 三、各级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所有项目、住址要详细,字迹要清楚,不得缺项。要保证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和完整性。发现缺一项罚款20元。 四、对医院的责任疫情报卡人,要求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凡是掌握不好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对传染病法和疫情报告制度执行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20----100元)。 中医院 篇三: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责任人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村医负连带责任,扣责任人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 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 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 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岳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 二0一三年一月二日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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