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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管理规章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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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3、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4、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5、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

2、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领导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

3、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

4、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成立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

5、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6、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

7、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

8、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第二篇: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秘书工作”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处领导班子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财

9、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单位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处领导班子明确一名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批工作,重大的财务支出等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第六条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加强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财务股内部要认真落实会计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检查等)。 第七条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实行印鉴与支票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的经手人、证明人、批准手续要齐全。 第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

10、通过银行收支款项,不得坐支现金。按月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全程参与和监管。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大额财务收支、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等重要事项,事前必须向纪检监察人员通报,接受他们的督促和检查。 第十条财务股统一扎口管理本单位票据,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票据所收款项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保证票据和款项的日清日结。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支出实行分类审批制度: 日常财务支出事项。各项支出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再办理。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物品验收人或证明人

11、签名,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报主任审批。 重要、大额的财务支出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财务主管对其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再报主任审批。 第十二条重要财务支出决策事项的具体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 固定资产: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政府中心工作: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xx元以上的,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第三章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三条推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事项,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公开的内容。

12、资产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情况,一次性发生的大额财务支出事项,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事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招待费、招商经费、交通费等重要支出情况,奖金福利的分配和发放情况,与其他单位发生的借贷往来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财务公开的形式,包括通过单位职工会议通报、书面公示等,对应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公开。对财务公开的资料实行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章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招待费用的管理。明确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填写“来客就餐接待单”(包括接待事由、就餐地点、

13、就餐时间、标准、陪客人数、经办人等),经主任审批后安排就餐。来客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并及时结算,将“来客就餐接待单”作为招待费支出发票的附件。 第十七条招商引资费用的管理。招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支出要与招商成果相挂钩。对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要单独核算,严格把好费用开支关,支出发票要合法、真实、具体,做到支出手续齐备、用途清楚、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齐全。 第十八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九条车辆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

14、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派车核准制度,按照里程油耗进行考核,单位职工因私用车经批准需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单位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时,要参照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账。 第五章账户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开设账户必须报经财政局、人行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及

15、时划转账户余额,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 第六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帐,保证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台账。 第二十三条资产的调拨、转让、报费要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出租资产要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或竞争性谈判,并及时、足额收取租金,按规定上缴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二十四条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五条加强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

16、围支取现金,严格控制库存现金数额,不得“白条抵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和具体实施由处财务股负责。 第二十七条本处以前所制订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XX省塞外怡园食品有限公司 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八章奖励与惩罚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17、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应

18、遵守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情况,凭证录用。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员工应如实正确填写入职工登记表。员工因隐瞒真实情况被录用后,如果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员工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保证金、抵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7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

19、造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8公司培训员工的,按规定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条款,培训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培训费用票据清单由公司保存备查。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培训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由此设定的违约金金额以实际培训费用支出为上限。 9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20、。 2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劳动合同应当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司印章。 4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满3个月不满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

21、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22、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四)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23、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员工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未提交辞职报告,或者应当提前30日辞职报告,而在提交辞职

24、报告后未满30日景离职的,属于自动离职。员工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11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按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追究员工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12损失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1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2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15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 16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

26、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30-17:303休假日:新年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4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2天; (三)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

27、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四)产假: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1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

28、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2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当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 3非员工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 4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5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一)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

29、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五)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理的经济性制裁;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七)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八)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九)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6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7公司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1公司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

30、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4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1考勤规定: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上下班考勤必须自己打卡(登记),不得委托他人打卡

31、(登记)或代替他人打卡(登记); (三)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登记)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证明)方能有效; (四)因事、因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部门经理或主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部门经理或主管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员工可以向公司分管经理反映。员工不得无故旷工; (五)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应提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六)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七)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天论处;2辞职规定: (一)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

32、30日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书面通知;部门经理或主管拒绝接收辞职通知书的,可向分管经理投诉,并直接向分管经理提交辞职通知书; (二)部门经理或主管接收辞职通知书后,递交公司经理或主管审批。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部门经理或主管故意刁难的,可向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提出申诉。 3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一)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工作服;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三)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四)工作期间,忠于

33、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六)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七)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 (八)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九)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上班后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十一)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4安全守则: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

34、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艺指标;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 (二)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三)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四)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五)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六)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七)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

35、业; (八)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九)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十)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十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十二)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处分 1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2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

36、表扬。 3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加薪或发奖金的奖励: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加薪和奖励的标准另行规定。 4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经济

37、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并给予经济处罚50元: (一)委托他人打卡(考勤登记)或代替他人打卡(考勤登记)的; (二)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每次15分钟以上); (三)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四)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五)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六)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七)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八)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九)在禁烟区吸烟的; (十)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十一)违反本制度禁止性规定的,或者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38、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并给予经济处罚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被记过10次以上的,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不良或违法行为,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二)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或损害公司声誉的; (三)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四)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等内部文件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行政机关执法检查除外); (五)在公司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或者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7员工有

39、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旷工每天按*元的标准处罚。 (三)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安排培训,员工拒绝公司的安排,或者拒不参加培训的; (五)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依法调整工作岗位,员工拒绝调整工作岗位,拒不到新安排的岗位的; (六)上班期间(或在厂区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七)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九章附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

40、设置的关于警告、记过、经济处罚等名词,仅适用于本制度所构建的范围体系内,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定义无关。 第四篇: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院校规章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理院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院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院校自主权范围内制定的,调整院校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等行政管理关系,由院校发布,在全院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院校所属各科研所、部门、中心、实验站、院系、企业单位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

41、不适用于本规定,但必须在文件发布的七日内向发展与改革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规章的名称为“条例”、“规定”或者“办法”、“实施细则”。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可称“条例”、“规定”;对某一项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具体的规定,或者为贯彻、执行既有规章而制定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可称“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制定规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协调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每年12月份各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向发展与改革办公室提出下一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 各单位(部门)可以提出制定规章的立项建议

42、。如果立项项目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部门)业务的,相关单位(部门)联合报送立项建议。 第六条立项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或修订规章名称及必要性; (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的内容; (三)起草负责人、联系方式、完成时间和进度安排;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项建议中未对制定或修订规章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或拟确立的规章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院校规章规定的,不予立项。 第七条规章名称应当与内容相符。 第八条发展与改革办公室根据各规章制度建设小组(单位、部门)提出的立项建议,形成院校年度制度建设规划,报院校长或分管副院校长审批。 第九条规章立项申请经院校长或分管副院校长审批后报送院校长办公会议讨

43、论决定。 第三章起草和审查 第十条起草规章应当成立起草工作小组。起草工作小组的组长由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人员应相对固定。 第十一条规章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应组成各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合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工作,由发展与改革办公室组织协调。 第十二条规章的内容应当包括制定的依据和宗旨、适用范围、权利义务的主体、具体规范、责任和奖惩、施行日期等。起草的规章需要废止现行规章的,应在规章草案中写明。 第十三条规章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概念明确,文字简练、规范。对于具有特定含义的用语,应有明确的定义或者说明。规章应当分条文书写,冠以“第条”字样,并可分为款、项、目。款不冠数字,空两字书写,项冠以“ (一)”、“ (二)”等数字,目冠以(1)”、“(2)”等数字。 规章内容繁杂或者条文较多的,可以分章、分节。必要时,可以有目录、注释、附录等附加部分。第十四条起草部门或者起草小组形成规章“征求意见稿”后,应当征求院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征求各学院、研究所、中心或院校直属单位的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起草部门或者起草小组根据征求意见和专家的论证意见,对规章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经过本单位所属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初审后,形成规章“送审稿”。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规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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