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模版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为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及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学生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在特殊季节每天要进行晨检、定期巡查。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37种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2、、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5)。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
3、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例或者连续天内有多个学生(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1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
4、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电话:2268678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电话:2826600教育行政部门电话:2919065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