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
2、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
3、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x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1 第二篇: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
4、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5、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 工作环境,使作
6、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 医疗纠纷。 (5)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要求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立并规范健康监护档案。(6)加强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了解工作场所产生的电离辐射危害对人体健康飞影响,使之正确的使用防护用品,自觉
7、的采取自我防护,达到减轻和消除电离辐射危害的目的。 2、责任: 临沂五洲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专(兼)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病危害,最终消除职业病。 3、任务 (1)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对可能产生电离辐射危害的建设项目,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宣 传、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得到有效的落
8、实,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3)充分发挥本医院职业病的防治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认 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无安全操作规程不放过、事故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各类放射事故。 (4)处理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 为了防治、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1、领导
9、小组由以下几人组成:组长:林瀚(法人)副组长:韩笑成员:陈建宾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1)办公室主任由放射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 防治工作,拟定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2)成员由放射影响人员组成,负责配合协助主任工作。(3)王宪法为专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 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拟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提醒领导小组提前安排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4)根据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0、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5)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第三篇: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
11、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
12、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
13、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 医疗纠纷。 (5)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要求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立并规范健康监护档案。 (6)加强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了解工作场所产生的电离辐射危害对人体健康飞影响,使之正确的使用防护用品,自觉的采取自我防护,达到减轻和
14、消除电离辐射危害的目的。 2、责任: 临沂五洲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专(兼)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病危害,最终消除职业病。 3、任务 (1)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对可能产生电离辐射危害的建设项目,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2)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宣传、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
15、 (3)充分发挥本医院职业病的防治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认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无安全操作规程不放过、事故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各类放射事故。 (4)处理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 为了防治、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由以下几人组成:组长:
16、林瀚(法人)副组长:韩笑成员:陈建宾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1)办公室主任由放射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拟定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 (2)成员由放射影响人员组成,负责配合协助主任工作。 (3)王宪法为专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拟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提醒领导小组提前安排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4)根据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
17、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第四篇: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
18、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放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
19、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第五篇: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XX县区东方女子医院二00五年九月 目录 1、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3、放射科主任职责 4、放射科医师职责 5、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6、医用
20、诊断x射线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7、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8、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9、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 XX县区东方女子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1)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XX县区东方女子医院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主任:沙匡 行政院长 副主任医师成员:宋传营 放射科主任 主治医师 (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
21、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四、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3)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级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并组织和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实行对常规x线统一领导和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诊断。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实施科主任领导下的常规x线读片制度,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投照质量。 5、经常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学习、
22、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教学培训任务,搞好下级医师的培训工作。 7、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情况和设备使用与保养情况。严防差错事故,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8、制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及参加学术活动、外出进修制度。 9、组织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 (4)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医院放射科主任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技术操作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 3、负责本科的机器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
23、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5、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5)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一、全体放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护规定,尽量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降低照射剂量。 二、操作开机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裙、铅眼镜、铅手套等,照射时铅房门必须关闭。 三、在机房门口醒目处装挂电离辐射标志牌,并经常检查联锁装置功能是否正常,加强对机房外非有关人员防护管理工作。 四、积极开展放射防护剂量监测工作,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和工作环境监测,并针对监测结果分析原因,及时改
24、进防护措施。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佩带金属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等。 六、尽量减少透视下的骨插管、骨折整复、示教、取异物等次数与时间,必要时采用点射,尽量减少暴光时间,控制个人受照剂量。 七、禁止滥用放射线,对孕妇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婴儿、儿童尽量避免使用。 八、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使放射部门建筑物的防护设施符合规定要求。新建筑物一定要按规定设计、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医用诊断x射线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工作
25、时必须采取时间、距离防护措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掌握x线检查适应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三、放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必须做好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视野”进行工作。 四、x线摄影时,工作人员须根据使用的不同管电压更换附件加滤板,并在铅室等防护设施内暴光。 五、x线检查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当受检查者确需他人扶携时,除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还要对受检者的非透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六、严格控制孕妇及婴幼儿的检查适应症。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孕妇的下腹部检查。 七、放射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x线机、工作指示灯等设备,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机
26、房内严禁堆放与诊断无关的杂物。 八、有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射线装置使用、维护、监督监测等档案。 (7)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不适合者不得参加。 二、根据省防疫站及有关部门要求,每年组织放射人员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情况记入个人健康档案。 三、建立放射人员健康档案。 四、放射保健休息期间,不得接触放射线。 五、放射人员每季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查,必要时可做全面体检,以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六、不适合做放射工作的人员,如18岁以下、孕妇或其它情况可酌情调换工作,或者根据情况给以减少接触、短期脱离等处理。 七、放射人员的劳保措施,按国家劳保部
27、门和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 八、及时送事故受射人员到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剂量测定,视受照剂量和损伤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本人保健档案。 (8)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一、凡在我院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参加个人剂量监测。 二、监测仪须戴在(工作服)左胸前,严禁随意打开、不戴。 三、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间,应远离工作场所,放置办公室。 四、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台进行大剂量长时间照射,也不允许工作时不佩带剂量仪,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四、保管好个人剂量仪,损坏、丢失剂量仪赔偿损失200元。 (9)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理规章制度 放射设备在诊断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源运行状态,并注意红、黄、绿灯变化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机。一旦发现放射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所有工作人员、患者、陪侍人员均须迅速、全部撤离现场,并在安全地带设立警戒人员,以防其他人误入。 二、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事故严重者要向卫生、公安、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排除故障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穿戴防护衣帽、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四、排除故障后经严格测试,确保源到位,并调到国际标准后,方可解除警戒,交付使用。第19页 共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