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
2、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 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站(组)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节假日
3、除外)。 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安置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通知书;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谈话记录;跟踪考察表;安置帮
4、教工作责任书。 三、帮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会议。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召开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汇报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作用发挥和相互配合情况;二是总结通报安置帮教工作情况;三是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四是对重点区域、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指定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防范措施。 四、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站每半年要与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
5、人员座谈会,接受他们的批评意见,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了解他们释放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五、跟踪考察制度 为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帮教小组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跟踪考察表,存入个人档案。 六、检查考核制度 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组对区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区对街道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街道对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考核内容: 机构是否健全,协调作用发挥如何; 制度是否完善,具体落实怎样; 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按要求建立一人一档; 与公安
6、等部门配合是否紧密,具体作用发挥如何; 安置帮教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有何新的做法和典型事例。 七、政治法律学习制度 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安置帮教小组每月不少于半天,认真组织两劳释放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安置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与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每月不少于半天,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和杜绝重新犯罪。 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建立考核制度。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年对两劳释放人员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考试,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八、帮教安置目标管理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