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从公车私用谈起 XX县区委党校讲师刘英才 【摘要】 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是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而敏感的改革任务。多年来,各级政府机关在公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本文拟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难点、核心和对策建议几个方面进行粗浅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辛子陵先生在2010年在上海与朋友座谈时的谈话中有一段话非常深刻与惊人:相对今年官员用车来说,10年前开支3000亿,说要试点改革,试点了10年,车更多了,现在的开支是5000亿了。我们对官员的管理,就缺少意大利法律那样的狠劲。意大利法律规定,禁止公务员公车
2、私用。西西里岛里西拿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曾经让公务车司机开车将他妻子送到巴里市港口,回来时又让司机接他们回家。2002年2月,当地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处布赞卡13个月徒刑。布赞卡以自己支付了往返汽油费为由提出上诉。2003年10月21日,意大利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被判六个月监禁。即日起在狱中服刑。(贾军:我国有几个国防开支可以浪费2006年3月14日上海证卷报)。人家的司法很公正,你付费了,减刑七个月,但公车私用就犯法,还得判半年。共产党这也能,那也能,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就是管不住公用车。事关党的生亡,不能再搞形象工程,必须动真的了。中国如果能如此分明而且有意
3、大利那样的狠劲、动真的,让私用公车者请你坐牢半年,谁还敢公车私用。何愁管不住公务车。还会出现4.24”西安女交警被官车压断胳膊类似的严重交通肇事事件吗。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一律如此办,孰还敢呢。公车问题,一直是我国三公消费的最大问题之一,但多年就是你说你的,我行我的。要改革么,就是给官员多发银子;要不改么,就任由私奔滥用,至今还是一个最大难题。我不知道领导干部工作如果没有车坐会延怠多少效率,而只知道现在领导干部越来越疏离群众就是因为坐车多了。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正是因为官车太多太滥疏远了干群关系,激化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当前整治官场用车已时不待我。 一、当前公务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4、 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成本大。调查显示,一辆公车的每年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5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但公车的使用效率不高,浪费很大,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在机关行政开支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加大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屡禁不止。由于机关车辆公用私用的边界模糊,管理上存有漏洞,公车私用的现象十分普遍,不仅背离了公车的属性,造成严重浪费,而且产生了负面社会影响,损害了政府形象。 三是超编配备公车、财政负担沉重。有的机关单位通过各种资金渠道,超编制、超标准购臵和配备公车,在有些地方不需配备公车的工作岗位也配了专门用车,致使公车数量不断膨胀,增加了财政负担。 二、公车制度
5、改革探索面临的难点 1、政策不明确。由于中央对公车管理制度改革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和操作原则,使得长期以来公车改革只是在少数部门、少数地区自发并分散地进行。这种状况所造成的后果: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的车改模式、适用范围、公车管理、补贴标准等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给国家对公车统一监管造成了不便;对未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的地区和部门,会因为无政策可依或操作难度大而推迟或拒绝公车改革。 2、补贴不均衡。由于公车货币化改革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发放形式等缺乏政策依据,使得进行车改地区和部门的操作方案五花八门,给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对公务交通资源的分配和使用造成了不平衡。比如,实行车改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司局级公务员
6、月补贴最高额只有1200元,国家审计署的正司局级月补贴额只有700元,而珠三角地区的县处级干部的月补贴额已高达3500元。特别是没有参加车改的机要、执法等部门因得不到交通补贴容易心里不平衡。也有个别地区因车改后福利化倾向严重而出现了新的分配不平衡。 3、体制不配套。由于我国车改不是自上而下地进行,这种下边车改上边未改的状况,出现了一些体制性的摩擦。 税收问题。因公车属于执行公务中的行政性消费,未进行车改的地区或部门,公车消费是免税的,而车改后获得货币化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因收入增加却要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增加了车改后公务人员交通费支出成本。 公车指标配臵问题。未进行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公车报废或重
7、新购臵,可以享受上级部门或财政拨付的公车配臵指标及经费待遇,而车改后的地区和部门却不再享有这些待遇。 价格补贴问题。在油价上涨时期,未进行车改的地区或部门,可以享受到政府的价格补贴,而车改后获得货币化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就得不到这种价格补贴。 工资津补贴科目限制问题。2007年我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以来,因财政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津补贴项目和额度等出台了限制性规定,致使未进行车改的地区和部门无法再操作货币化后的交通补贴项目,也致使车改后的地区和部门难以操作因经济发展变化需要调整的交通补贴标准。 4、车改不彻底。后果一。若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上下没有同时进行车改,就会出现车改地区或部门向未车改地区或部
8、门借车、摊派车辆、转嫁交通费用开支等情况。某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教育局长用车让学校出钱出车的情况,将公车使用负担转嫁到基层。 后果二。由于有些地区和部门实行部分车改、部分未车改双轨运行机制,便出现了一边领交通补贴,一边使用公车的现象。 后果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政府财力紧张,车改时不得不确定较低的交通补贴标准。同时,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私车普及率不高,致使车改后绝大多数公务员既买不起车,也养不起车,从而导致了因交通问题影响工作的现象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车改走回头路的现象。 5、责任不统一。公车改革后的地区和部门,私车公用现象比较普遍,但是,由于目前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方面,私车公用和
9、公车公用大不相同,致使私车公用者主要由个人承担责任损失,公车公用者则是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损失。 6、工作不主动。公车改革后,因交通补贴装进了公务人员个人腰包,致使个别公务人员因吝惜自己再掏腰包而不愿主动外出执行公务,有时会影响工作。 7、宣传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公务人员因车改增加交通补贴后,由于没有及时向纳税人和老百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时会引发一些误解。 三、公车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破除特权 公车制度改革,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大力降低不合理的执政成本、取信于民的迫切需要。问题在于,对已经进行的多种模式的公车制度改革,尽管在公车使用的总费用上改革后比改革前降低了不少,但社会各界的
10、质疑、批评乃至抨击却还是很多。原因何在。尽管有具体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某些工作环节上的不协调、某些利益问题考虑上的不周全等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则是由于在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上缺乏鲜明的破除特权的价值取向。若不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大面积地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必将陷入严重误区,甚至会招致公众更大的不满和愤怒。 首先,从公车泛滥的原因上看,根本的原因就是特权泛滥。本来,对公车的配备及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范围。在绝大多数国家,一般只有内阁部长可以配备专车,但也仅限于执行公务。近一两年德国、法国都曾有政府部长因公车私用,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而辞职。我国香港特区前特首董建华离任后的当日,便不再乘坐公车。我国1988年
11、10月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员配车标准规定为: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界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应当说,这些规定与许多国家公务用车的规定大体上是相当的。但直面现实,这些规定早已名不副实、名存实亡,现在就连许多街道办负责人、正副乡镇长都早已配有专车。一个处长,昨天上下班还是自己骑自行车、挤公交车、开私家车、乘单位班车,而由于今天提拔为副局级巡视员,那么明天上下班就要
12、专车接送,美其名曰工作需要,但其实质,就是享受特权。 今天,一个干部是否配有专车,已成为一种特权的身份象征。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很大的失误,就是在政府收入不断增加、办公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没有旗臶鲜明地在官员中进行反对特权的教育,也没有着力从制度上去遏制特权的滋生泛滥,相反,在一些政策规定中还有意无意地放纵、维护特权(例如尽管不少地方财政还相当困难,但在各级财政预算中仍然对公车消费保有宽松的空间)。我国本来就是一个官本位根深蒂固的国度,今天官本位仍然随处可见,而官本位最容易滋生特权。在官本位下,一事当前,必然首先考虑官员的利益,优先考虑让官员如何舒服、如何便利、如何满意,特权就应运而生了。现在在
13、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特权意识特权行为滋生蔓延,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仅堂而皇之地谋特权搞特权,而且为此炮制种种名正言顺的理由,形成种种冠冕堂皇的政策制度架构,从而使得种种特权行径制度化合法化。这一切,已经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民生活还远不富裕、人均gdp排在世界百名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官员的公车消费水平却居世界前列,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发达国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特权泛滥。看不清这一点,所谓公车制度改革就可能就事论事、舍本逐末、事倍功半,甚至可能南辕北辙。 其次,从已有的公车制度改革模式屡屡招怨来看,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
14、去触碰特权。从上世纪末开始,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不少地方就开始了公车制度改革,10余年来车改浪潮一波接一波,但却一直被公众所诟病,社会认同度很低。其中一个共性的原因,就是许多车改模式,不仅没有着力去改掉公车使用中的特权,相反,是在车改中用制度和政策的形式将公车使用中的特权合法化,其弊端集中体现在车贴(有的也称交通包干费)的发放上。从各种车改模式看,以发放车贴取代官员专车是改革的主要措施,而车贴发放的主要依据就是官职,如XX市的车贴根据公务员的级别分300元到2600元9档,实行车改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司局级公务员月补贴最高额为1200元,珠三角地区的县处级干部的月补贴额已达3500元,XX省XX
15、市实行车改的两区区级领导则每月补贴6600元,而该区一般公务员最低只有100余元。可以说,这种车贴的发放模式,是一种很典型的官本位加特权的融合。 人们注意到,现在参加车改的范围,都是党和国家明确规定不应享有专车的公务员,即都是副部级以下的干部,但车贴的发放,对相当一部分官员来说,实质上是将本不应享有的专车待遇货币化、制度化、合法化了。换句话说,就是将特权合法化了。这就是目前一些车改模式的核心弊端,也是公众对这些车改模式的主要质疑及抨击之处。可以说,不下决心去触碰特权以及因特权而获得的既得利益,所谓车改就难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及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四、改革公务用车制度的思路建议 公
16、务用车改革内容复杂,政策性强,需要处理好降低行政成本与保证正常公务活动的关系。应当总结推广各地公车改革经验,更加注重制度改革和创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车管理模式和方法。有关建议如下: 1、出台公务用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健全公车管理法规制度 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如2009年国管局等部门重新修订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对平稳推进改革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各地政府也先后推出一些改革创新措施。考虑到各地机关改革做法不同,进度不一,容易产生相互攀比、改来改去等问题,有必要
17、制定统一的公务用车改革指导办法,对各地方各部门的改革提供方向性和原则性的指导。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总结各地改革经验,制定出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其中需要明确的改革原则包括:严格规范公车配备使用,压缩公车规模,逐步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公务用车费用开支应比改革前有较大幅度降低;能够有效遏制公车私用;妥善处理改革中各方利益关系,保证机关公务正常进行,不产生其他负面问题;防止改革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或将改革措施作为特权变现的合法手段;杜绝利用权力转嫁公车费用;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等。在改革组织实施上,上级政府机关应率先垂范,为下级机关做出表率;各地要力求从实际出发,
18、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机关和地区的特点,不搞一刀切。 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公车管理法规制度,依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通过制定法令来规范公车管理。例如,法国1947年就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政府令,此后不断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务用车购臵、管理和使用的一套比较完整的法规制度。德国1993年颁布了联邦机构一级的公务用车管理条例。比利时自1965年首次颁布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以来,至今已进行过16次修改,使法令内容更简明,操作性更强。从我国情况看,依法行政是政府运作的基本要求,公务用车管理也应当在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管理。 2、压缩机关公车总量,采取多样化的
19、公务用车保障方式 从世界各国政府公务公车的发展历程看,随着家用轿车的增长,公共交通的发达,车辆使用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为公务用车提供了替代交通工具,使机关公车总量呈下降趋势;而且,公车运行效率低、成本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从节省公务开支角度看也应尽量减少公车总量。因此,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方向应是严格控制公车编制总额,逐步压缩公车规模,探索多样化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不包括公检法司等特殊业务公务用车),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 第一,减少机关公车总量。为履行公务,政府机关需要配臵一定的公务用车,如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机动应急用车、机要交通用车等,但要严格实行机关公车编制管理,逐步核减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总
20、额。一是明确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范围和标准,按核定的编制和标准配臵公车,实行总量控制;二是机关公车一律由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各机关不得自行采购公车;三是推行公务用车配臵的透明化管理,便于加强监督。 第二,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在交通基础设施比较发达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减少机关公车保有量,通过公车服务中心车辆、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多种途径保障公务用车。实行这一改革的难点在于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的补贴标准。从原则上说,车贴标准不宜单纯地按照职务等级来划分,避免车补演变为集体加薪,而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工资和物价水平、不同工作岗位用车需求和实际工作量来确定车贴标准,最
21、好是按公务活动的实际支出实报实销。 第三,视情况组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这种集中管理、提供公车服务的方式,有助于优化资源配臵,提高公车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应当视不同情况加以推广。具体而言,对于一定区域内集中办公的政府机关,可组建公车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管理,为各机关提供公务用车服务;对于较大的机关或用车量大的机关,可单设公车车队,其车辆运行费用应当与公车服务中心大体相当;对于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机关,可将公车移交公车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由公车服务中心向参改机关提供租车服务。 第四,研究制定私车公用补贴办法。在经济发达国家,如在加拿大、新西兰、瑞典等国,由于私车拥有率较高,政府通常鼓励私车公用并给予
22、适当补贴,例如芬兰政府工作人员开私家车执行公务,开车者可详细如实记载起始点公里数,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可按公里数得到补贴。在我国,随着私车拥有率的提高,很多机关公务员也有条件利用私家车来完成一些公务活动,在有的经济发达城市利用私家车履行公务活动的情况已十分常见。如果对机关人员用私家车办公事给予合理补贴,可以成为替代公车的交通工具,并且简单易行、灵活方便。建议由主管部门或各机关制定合理的私车公用补偿方法,原则是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一定补偿,最好是一事一报,如按行车里程报销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建立可操作的私车公用管理制度。 3、创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遏制公车私用 防止公车私用,既是公务用车改革的重
23、点,也是改革的难点。根据各地实践经验,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创新管理制度: 第一,实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这一制度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试行,取得了较好效果。例如,XX省从2008年10月起,公休日、节假日各单位公务车辆除有特殊公务外,一律入库封存。河南XX市从2008年3月开始,要求全市各机关单位公车在节假日期间一律定点封存停放,如使用需备案。实践表明,除特殊公务用车外,实行节假日(包括公休日)机关公车封存、特殊情况下的使用一事一报制度,在防止公车私用方面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加以推广。 第二,对公务车辆使用特殊牌照或标识。这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为防止公车私用而采取的一种办法。例如,宁夏为
24、便于群众监督,从2005年开始对全区7000余辆党政机关公车粘贴公务车标识。浙江XX县区2007年将全县机关单位995辆公车(公检法司等已有特殊标志除外)全部换上统一的公车牌照,并建立公众监督制度,公车私用现象大为收敛,节假日期间在宾馆、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已很难见到公车的影子。江苏、安徽等地也建立了公务用车专用号牌管理制度。经验表明,这一做法简单易行,成本低,便于社会公众对公车私用进行监督。从国外情况看,许多国家对政府公车也采取特殊标识。例如,法国政府各部门和国有单位所属的公务用车,都必须在车辆的所在地区申办公车特殊牌照;美国各级政府的公务用车都采用特殊标识,如果政府雇员开公车出去办私事,被公众举报将受到严厉处罚;在博茨瓦纳,公车车牌与民用车牌不同,政府严格实行只准许在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所以每逢公休日公路上见不到公车行驶。 第三,严格管理监督。目前,各地政府机关在公务用车方面建立了统一采购制度、使用登记制度、定点维修制度、油耗和费用单车统计制度、费用公开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降低了公车运行成本,有效减少了公车私用,加强了廉政建设。对这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应当加以总结推广,不断完善。 2010年8月第14页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