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严格执行重大文体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承办各类会议报批制度的规定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过来,由于重大事项报批制度执行不严,致使我县重大文体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承办各类会议(含展销活动)等活动处于无序状态,出现了过多过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为此,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就严格执行重大文体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承办各类会议(含展销活动)报批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严格执行重大文体活动报批制度的规定 1、重大文体活动,包括。全县性的大规模的文体活动;由县直部门主办的跨行业、跨系统的文体活动;由乡镇牵头的跨乡镇的文体活动;由县直部门承办的全州性行业文
2、体活动。 2、年内需要举办重大文体活动的单位,年初要做好计划,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批,审批之后再组织实施。 3、年初没有报送计划或计划未经审批,各单位不得擅自举办重大文体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承办单位必须写出书面请示,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批后再按要求举行。 4、经审批同意的重大文体活动,必须按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延长时间、增加经费、扩大规模。 5、全州性行业文体活动原则上只提供场地,活动经费概不负责。承办单位不得挤占本单位的办公经费,也不得到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拉赞助、搞摊派。 二、关于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报批制度的规定 1、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包括。各级各部门单位内部组织的及跨行业跨系统跨
3、地区组织的3人以上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2、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组织单位年初必须按照定内容、定路线、定时间、定人员、定费用的五定要求制定外出学习考察计划,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批后再组织实施。 3、开展学习考察活动,不得随意改变外出路线、增加外出人员、增访外出地区、延长外出时间、突破外出开支,如确需变更原计划内容的,需经报批同意并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未经报批而擅自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费用由外出人员个人承担,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关于严格执行承办各类会议报批制度的规定 1、凡是在我县召开的州以上行业会议,承办单位必须在半个月前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提出书面请示,经审批同意后方能举办。 2、会议所需费用由会议组织单位全权负责,县财政不得给予任何补助,承办单位不能动用办公经费购买任何纪念品。 3、县里原则上禁止开展展销活动,特殊情况确需开展的展销活动,主管部门须呈送书面报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举行。 对不遵守本规定,未经报批擅自开展重大文体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承办各类会议(含展销活动),或未按有关要求随意更改活动计划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 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7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