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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工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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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村党支部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村内工会工作.二,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围绕村内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维护村两委的权威,做好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农民工的帮扶,救济等工作.四,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心全意为农民工服务,积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五,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动员和组织农民工完成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四有"队伍.六,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会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组织农民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使农民工在活动中受到熏陶,教育,锻炼的同时,增强凝聚力,提高积极性和创造力.七,严格工会的财产,财务管理,遵守财经制度,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和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八,妥善保管工会文件,资料,按公文管理的要求,做好工会文件,资料的管理,使用及整理,归档等工作.九,完成上级工会、村两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共青团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团员大会。团支部大会每半年按期召开一次,传达街道团委精神,提出工作安排;讨论接收团员和团纪处分。 支委会。团支部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互通情况,研究和安排支部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小组会。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支部大会决议,结合小组实际情况,确定内容,解决问题。 团课制度。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并做到学习内容要具体、生动,要有针对性。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团员过两次组织生活,学习文件、报刊、杂志等有关学习资料,或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 三、汇报制度 团员每季度要向团小组或团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团小组每月要向团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内容是。支部大会决议和支部部署的任务在本小组执行的情况,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建议要求,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支部书记要经常地、及时地向团支部和街道团委汇报支部工作情况,反映团员、青年中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其它重要问题。 四、推优制度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推荐的标准是被推荐对象基本达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做好团员中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并将培养考察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推优工作的程序: 1、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全面考察。 2、支委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征求意见,统一思想。 3、召开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4、推荐对象确定后填写《推荐表》上报同级党组织。 妇委会工作制度 一、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团结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质,艰苦奋斗,团结协作,认真学习,积极参加“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等各种争创活动。 三、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参加村里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劳动保护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宣传贯彻上级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围绕村内的中心工作开展妇女工作。 五、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六、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七、完成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上级妇联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二篇:工青妇党支部规章制度XX县区工青妇党支部 关于印发《XX县区工青妇党支部规章制度》 的通知 支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工青妇党支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查摆出的问题建立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做到立查立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XX县区工青妇党支部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5月17日 抄送。局属各单位。 XX县区工青妇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制度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维护集体荣誉,发挥整体效能,使工青妇支部各项工作有秩序、服务对象有成效,经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干部职工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个人自学为主,要做到学习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有专门记录。 2、每周星期五下午3:00-5:00为党支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学习时间自行调整。 3、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4、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学习制度,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单位负责人每月审阅一次干部职工学习笔记。 5、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学习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时既要看学习次数,又要查学习笔记。 6、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一般同志要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事后要自学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在学习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 7、学习时要严肃认真,严谨交头接耳、谈闲话、拉家常,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报刊等其他资料。 8、每一次学习结束后,每个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并由团县委进行检查并将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二、考勤制度 1、必须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考勤实行签到制度,每日上午、下午上下班时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代签和补签。 2、严格请销假制度,单位领导请假在3天以内的要经县委主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经主要领导同意报县委书记审批。 3、单位干部职工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7天以内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县委分管领导审批。 4、长期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并按照《XX县区干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病假手续。 5、领导干部或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安排好岗位职责代理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离岗或外出。 6、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返回岗位的要办理续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写请假条的,须电话或口头请假,经领导同意后,事后再补办手续,返岗后应及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7、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上班时间外出办事要向办公室打招呼。 8、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0元,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按旷工一天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缺席会议、学习、义务劳动等活动按旷工对待。 9、按照有关干部休假制度,支部各单位干部休假一律 为10天,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10、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按规定安排休假。 三、支部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工作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须支部会议研究。副职领导在搞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应积极配合其他领导工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中勤于思考,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积极承担临时交办任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各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在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4、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和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量化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5、严格实行工作汇报制和通报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主要听取单位负责人按照单位职责开展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重要工作随时请示汇报。 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其通报内容为: (1)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2)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民族团结、精 神文明建设进展情况; (3)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廉政制度 1、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措施。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决定,结果公开透明,禁止暗箱操作。 3、坚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利益。 4、严格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侵占、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子入帐。 5、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反对铺张浪费,禁止挥霍浪费。 6、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7、坚持领导干部联帮扶村社、联服务对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联系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制度XX县区职业技术学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推动工青妇的建设,巩固工青妇的群众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抓好党组织组建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对工青妇的领导,以党的建设推动工青妇的建设,增强工青妇组织的生机活力,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为我校群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二条:总体目标:坚持党建带工青妇建,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工青妇组建模式,凡是有党支部的“两新”组织中,要积极创新联合组建、行业组建等多种组建形式,扩大工青妇建覆盖面,提高工青妇建质量。两年实现“五个有”: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骨干队伍,有一些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职工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一定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 第三条:主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做到“五带一加强”:即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工青妇的思想政治领导;带组织建设,健全工青妇的基层组织;带班子建设,强化工青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带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带作用发挥,积极推动工青妇的工作全面发展;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四条:总体原则:各级党组织主动把工青妇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中谋划安排,做到“三个同步”,即党和工青妇建设同步规划,党工委和各单位党支部应把工青妇建作为党建目标和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和工青妇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党组织在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工青妇组织重点工作,在推进党政中心工作时要同时指导工青妇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党和工青妇工作同步考核,各级党组织在考核所属各部门工作时同时考核工青妇组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此实现工青妇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工青妇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工青妇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工青妇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工青妇建与党建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第二章领导责任制度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抓“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指导、支持工青妇工作的职责,在政治原则上把关、在作用发挥上重视、在具体工作上放手,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工青妇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校党工委要将“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年度考核,作为考核党组织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党组织工作要点时体现“党建带工青妇建”的具体内容,在平时部署工作的同时,善于给工青妇组织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党、工青妇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使工青妇建工作在党建工作的带动下同步发展。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讨论工青妇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工青妇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指导制定工青妇工作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 第八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至少每个季度听取一次工青妇组织工作汇报,并及时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一些影响工青妇发展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上要及时给予指导,做到定期研究,经常过问,狠抓落实。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给干部职工和青年妇女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参加两次以上工青妇的活动。 第九条。各级党组织要为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列支专项工作经费,除保证正常工作经费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一定标准按本单位人数列支工青妇活动经费,保证工青妇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工青妇的活动经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 第十条。各级党组织要将工青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之中,把工青妇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和输送列入党组织自身建设的统一规划。安排党员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任列席同级党(支)委会。 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要在开展日常党建工作中重视工青妇的建设,把工青妇建纳入党建的各项工作中,切实负起领导和指导工青妇的组织建设的责任,促使基层党建、工青妇建整体工作同时上水平。已建立党组织,符合建立工青妇组织条件但未建立工青妇组织的单位,党组织负有建立工青妇组织的责任。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立工青妇组织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履行“党建带工青妇建”的责任。 第三章联席会议制度第十二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联席会议由校党工委分管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负责召集,成员单位为校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党办、办公室、招生办、保卫处、技能鉴定中心、总工会、团委、妇联。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第十三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规划和指导全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沟通交流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讨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四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每个成员部门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对已经达成的决议和意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切实执行。 第十五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联席会议下设秘书组,由党办相关工作人员担任。秘书组负责具体的组织联络、印发学习材料、会议签到、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决议等工作。 第十六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具体时间由秘书组请示校党工委分管领导后确定。第十七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秘书组根据区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我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实际拟定,报校党工委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可以灵活多样,相关经费由校党工委负责编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章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九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例会由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党组织主要成员、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工会、团委(支部)、妇联等委员参加。 第二十条。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出发,邀请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列席“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例会。 第二十一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本单位当前的党企中心工作任务,指导本单位“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听取前一阶段工青妇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近期工青妇工作。 第二十二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宜安排在每个季度的头一个月份,遇重要工作和重大事情也可以临时召开,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对工作例会所达成的决议和意见,工青妇组织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切实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党组织每年应在党建预算开支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例会的会务经费。 第五章工作联系制度 第二十四条。校各部门在认真执行联系党组组织工作制度的过程中,同步建立党组织“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制度,把督促指导“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作为落实挂点联系各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挂点领导带头定期深入各党组织抓好“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 第二十五条党组织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班子上、作风上、队伍上带动工青妇组织建设。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建设和工青妇组织建设要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第二十七条要把工青妇组织的“推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指导基层工青妇组织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第二十八条党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工青妇组织做好工青妇员组织内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给工青妇组织内的人员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基层党、工青妇组织要共同利用思想教育阵地开展活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上党课,要吸收工青妇干部和优秀工青妇组织内的人员参加。基层工青妇组织要深入了解掌握工青妇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为党组织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要加强工青妇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党组织要指导工青妇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激励广大工青妇组织内的人员在各自的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十条通过党组织活动带动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根据工青妇组织内的人员的不同岗位和行业特点,党组织要指导工青妇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好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妇女)志愿者”和“青年(妇女)先锋”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工青妇组织内的人员意识,激励工青妇组织内的人员自觉搞好学习改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十一条党组织指导工青妇组织建成“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工青妇组织;要求工青妇组织内的人员“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第三十二条党组织要引导工青妇组织采取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公布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第六章工作考核制度 第三十三条。认真落实党和工青妇工作同步考核的具体要求,将工青妇的建设纳入同级党组织的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只有所在单位的工青妇建工作达标后,所在单位党组织才有资格评党建先进单位。 第三十四条。由校党工委组成“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考核小组,制定标量化的考核评分细节,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考核安排。 第三十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工青妇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建设情况、班子建设情况、队伍建设情况、阵地建设情况、经费保障情况、日常工作汇报请示情况等,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十六条:各基层党组织于每年11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评分,并将自查报告及评分表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于12月以抽查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当年的“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进行考核。第三十七条:考核结果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对“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不落实、造成工作被动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被评为不达标的需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在全校通报批评、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篇:工青妇工作总结XX县区财政局2010年工青妇工作总结 2010年,在县工青妇组织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工青妇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大局,提高凝聚力,增强号召力,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县工青妇组织XX县区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2010年,我们以提高全县各级工青妇干部,特别是工青妇组织中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为切入点,广泛发动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国工会十五大、中国共青团十六大、全国妇联十大等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妇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我局工青妇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理清了思路,为做好我局工青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抓作风,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010年,我局反腐倡廉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成效。围绕县财政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务实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为重点,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努力塑造机关“公正、为民、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抓维权,创造有利于工青妇群众发展的社会环境2010年,我局工青妇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利益;二是落实和健全政公开制度。按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实行定期公开;三是深入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专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重点工作主抓不放。将《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以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开展妇女维权日活动, 五、抓载体,促进工作吸引力增强 我局工青妇工作以围绕中心创新载体、贴近群众设计载体、求真务实抓载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增强工作吸引力。 (一)以重大节日为载体,开创工作新局面。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评选一批在建设平安财政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为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激发青少年创建热情,举办拔河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协同县委宣传部开展志愿活动。 (二)围绕先锋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载体,推进工作扎实开展。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扎实开展竞赛活动;二是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六是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加强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六、抓中心,服务发展 我们充分发挥群团优势,立足财政工作大局,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在服务中心、推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增强工会的凝聚力。二是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积极开展法制教育。邀请专业人员到举行法制讲座,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三是在帮困解忧,开展送温暖活动方面。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节日期间慰问我局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在校孤儿生活补助工作。 四是以项目促发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局工青妇组织积极组织全局广大妇女和部分共青团员为困难职工献爱心活动。 第五篇:工青妇工作总结工青妇 关于XX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贯彻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强化“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理念,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央、省、州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XX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王扎在全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会上的讲话要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积极推进我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制化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工青妇于2012年7月30日对此召开集体会议,制定本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路,坚持民主决策、主动维稳,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维稳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组织领导 工青妇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行主要 领导负责制。成立维护社会稳定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马文琼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评估材料收集、工作联络、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的汇总整理、报告报送反馈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每 个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前,决策作出单位、政策制定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改革实施单位都要严格按照“客观、准确、 公正、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五个方面逐一分析预测,对可 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对重大事项的合法性进行评估。主要测评。 1、 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的法 律、法规,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 2、重大事项的 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州、县委、政府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 3、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 围是否界定准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对重大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主要测评。 1、 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 益需求; 2、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3、是否 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众的不同需求; 4、是否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三)对重大事项的可行性进行评估。主要测评。 1、 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 2、是否为本级财力 所承受、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 3、是否具有稳定性、 连续性和严密性; 4、时机是否成熟。 (四)对重大事项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主要测评。 1、 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导致不同群体的攀比; 2、是 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是否存 在隐性稳定的其他隐患; 4、是否具备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 急处置预案; 5、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 (五)对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它方面进行评估。 四、实施步骤 (一)科学分析研判,准确评估风险。在深入调查研究、 征求各方意见、掌握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按照风险评估的六 个方面重点内容,依据了解掌握到的有关信息资料,对重大 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 科学、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特别要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 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准确的预测 评估。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还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省、州、县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群众、专家 进行听证和论证。 (二)编制评估报告,报送批准备案。在对评估事项进 行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社会 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 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该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2) 预测评估情况;(3)预防化解涉稳较大问题的工作预案;(4) 对该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将预评 评估报告与决策建议、政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等一 并送县分管领导审阅后,按程序提交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 定,并报县维稳办备案。 (三)依据评估结论,落实维稳措施。经组长办公会议 同意的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或上级及其它部门同意 的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落 实解决化解的具体措施;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教育 发展需要,急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必须提 前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涉稳重大 事件发生。在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的,领导办公会议对 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作出暂缓或暂不实施的,要及时 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表决实施。 (四)畅通信息渠道,注重指导协调。工青妇都要建立 维稳信息员,及时发现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 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 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同时,要加强督促与协调,需要 公安、消防、医院等单位帮助、救援的,应在第一时间申请 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 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将其纳入重要日程安排,确保 人员到位,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各项工作,规范各项程序。 (二)健全制度,强化合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的 各项规则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并加强联合协作,密切配合, 切实控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法。明确责任追究制,将责任 分解到个人,对不按要求办事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工青妇维护社会稳定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工青妇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 工青妇 维护社会稳定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文琼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陈鸿县工会主席 泽仁措县妇联主席 侯万XX县区工会副主席 周群县妇联副主席 索郎达XX县区团委副书记 张霓县团委副书记(挂职) 成员:蔡树红县工会干事 蔡芳县妇联干事 任晓丽县妇联干事 尕让卓玛县团委干事 芳琴县团委干事 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县妇联和团县委办公室协助工会负责评估材料收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的汇总整理、报告报送反馈等工作。 第26页 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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