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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年版,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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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车辆管理制度(XX年版,XX年修订)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和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车范围 1.接送关系企业领导或重要宾客。 2.财务人员办理现金业务,携带重要文件及物件(如公司公章等)。 3.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因公外出办事、会议,管理处及公司部门经理以上集体因公外出办事、会议。 4.所去之处无公共交通工具可乘达,时间紧迫、乘公共交通工具影响工作的完成、到离公交车站较远距离、步行需20分钟以上的地点公干者。 5.晚上九时后因公外出办事者。 6.采购数量较多且重量超过20公斤,以及面积较大或体积超过50公分×50公分×50公分的货物或携带不能乘坐公交车辆的货物、路程较远。 7.因事情紧急经总裁指示派车者,以及其他获批准的情况。 三、车辆管理 1.总裁办负责集团公司车辆的统一管理、使用、调度和车辆证照审验、过路费、油料、保险和税费缴纳等事宜。 2.车辆钥匙由总裁办保管,不许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公车私用,给予记小过处理。 3.车辆相关证件由总裁办保管,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转交他人,一经发现,给予书面警告。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若因工作需要由非专职司机驾驶的,须报总裁办经理批准。若发现未报相关负责人,按公车私用处理。 4.当天申请公务用车者应于当天17:40将车停放在公司车场,并办理还车手续,包括交还车钥匙及随车证件等;若无法在当天17:40前归还车辆,则必须立即通知总裁办行政经理,经总裁办行政经理批准同意,并于次日上班时补办有关手续。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按公车私用处理。 5.车辆因司机或停车场管理人员保管不当造成失窃的,当事人应积极报警和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不成或与原值有差额的,由司机及使用人负责赔偿。 6.全部车辆非特殊批准,晚上必须停放指定停车场,否则根据《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制度按公车私用处理。 7.因工作需要在晚上使用公司车辆,必须按“公务用车申请流程”办理用车手续,并且在当晚将车辆停放回指定停车场。若当晚无法将车停放回指定停车场,必须立即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及总裁办经理人,次日上班时办理归还手续,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按公车私用处理。 四、用车申请流程 1.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用车,需要提前半天以上填写《公务外出用车申请单》经相关部分负责人审批后向总裁办经理申请调派,总裁办经理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特殊情况的可事后补办手续。 2.车辆在市内使用的。使用人——部门负责人——总裁办行政经理审批。 3.车辆在市外使用的。使用人——部门负责人——总裁办行政经理——分管领导——董事长审批。 五、车辆调配及使用 1.首先保证董事长日常用车;其次保证接待重要宾客和财务办理现金业务及送取重要文件、资料,然后再安排各业务用车。同等情况下如有两方面需同时使用车辆,原则上先考虑职级较高者或业务紧急的部门优先用车。 2.在一般情况下,外出办事若公共交通工具比公司派车更为方便有效及节省资源,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总裁办必需及时登记《公司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在每月底进行统计并公布车辆使用情况,增加车辆使用透明度。 4.总裁办行政经理须安排每日值勤司机,确保公司紧急用车需求。值班司机需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在收到紧急用车需求后,可在30分钟内到达公司,如遇特殊情况且未事先通知,导致用车人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 六、车辆的费用管理 1.总裁办负责车辆维修预算费用的制定及报批。 2.车辆的修理、加油、过桥、保险、养路费等费用报销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对配备个人车辆的人员,提供每月1200元的油费补贴,超出部分自己承担。 4.驾驶员(包括专职司机、非专职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例如:闯红灯、乱停乱放、不按道路规定行驶等,受到有关部门罚款的,公司每个季度予报销一次,报销比例为80%,另外20%由相关人员承担。 5.车辆的各种配件、物品的采购,须遵从先申请后采购的原则. 七、车辆的维修管理 1.车辆必须在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维修及保养,特殊情况除外。但国产新车按使用说明书,在规定的里程内,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2.未经批准擅自到其他修理厂修理的,费用自付。维修车辆必须事先向总裁办报告,然后进厂估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 3.遇到紧急情况,可先修理后补手续,但必须事先电话通知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修理费自付。 4.车辆维修前应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修理范围,更换机件项目及大致预算等,由总裁办行政经理递交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核准后送指定维修点维修。若未按规定执行的修理费用自付。 5.车辆修理完毕应先试车,总裁办车队队长负责检查维修结果,合格后方与修理厂结算费用,若结算费用后发现车辆不合格的,由总裁办车队队长和申请维修人负责车辆维修的费用。 6.凡需更换零配件,应将原件交回公司总裁办,验证后作报废处理。 7.车辆设备、零配件、工具、消耗品等物品之申请、采购、入库、领用等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八、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专职和非专职)应做到每日“三检”(出车前,行车中,出车后),每周大检的良好习惯。在出车前应认真检查制动、机油、水箱、灯光、车胎等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排除,严禁故障出车,若因驾驶员出车前未作相应检查导致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的,给予该驾驶员书面警告。 2.驾驶员(专职和非专职)在出车前及出车后,都要对车辆进行车容整理,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并保管好车辆,未能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给予口头警告。 3.驾驶员(专职和非专职)执行派车任务时,必须穿带整齐。驾驶员在执行接送重要宾客以及公司领导任务时,须准时达到现场,主动帮助客人开车门、拿取行李,全程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若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导致用车人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 4.驾驶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驾驶员守则》,确保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车辆及其附件保管工作,防止车辆被盗和附件丢失,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若未按规定执行,按公车私用处理。 6.驾驶员出车时须领有总裁办发出的出车申请单(内附总裁办负责人签名)方为有效,若未领取申请单而出车的,按公车私用处理。 7.驾驶员须按照出车申请单上的目的地前往,中途如有更改须通知总裁办行政经理批准,不能及时通知,须在事后报备,若不按规定上报,给予口头警告。 8.驾驶员每次出车后须填写《行车记录本》,包括出/入车时间、目的地、用车部门、出车原因,起始/结束公里数,以便总裁办查阅。 9.驾驶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将车辆停泊在公司指定泊车位,车钥匙交回总裁办验收。如遇加班情况下,除将车辆停泊在公司指定泊车位后,次日将车钥匙交至总裁办验收。 10.出车发生意外或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迅速通知总裁办,保留事故现场,尽快报案、索赔、修理等各种善后事宜。凡因不遵守本办法而造成事故或损失,应给予责任人(个人承担)相应的处罚。 11.驾驶员在无出车任务期间,须主动进行车容整理及车辆保养、熟悉交通道路,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做与本职无关事情,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 12.董事长专职司机,在每日下班前须跟董事长确认用车需求,得到董事长允许后方可下班。若未得到董事长批准自己下班的,给予书面警告。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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