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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分级分类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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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227-94dl409-91dl408-914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5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分场、工段解决不了,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分场、班组可以解决的隐患。6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6.1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6.2安全生产隐患每周四进行上报,每月28日将本月的隐患及总结呈报公司安技科,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经安技科确认。 6.3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措费用。 6.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集团公司报告。 6.5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督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督办人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6.6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集团公司安监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7对于集团公司安监部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督办人。 6.8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6.9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6.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总经理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集团公司安监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6.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总经理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13建立a、b、c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6.14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6.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一、通风a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b级: 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阻止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c级: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借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a级: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b级: 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 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c级: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区措施或采区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盲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 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三、煤尘b级: 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的,不按规定进行煤尘检测的c级: 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 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 四、火灾a级: 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的b级: 1、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 2、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c级: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力,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 五、放炮b级: 1、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硐室炸药、雷管超量储存的 2、放炮员无证操作的c级: 1、火药管理和井下放炮不按制度执行,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 2、火药领、退手续不全,账物不符及雷管无编号的 六、水害a级: 1、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水闸墙隔离的 2、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 3、提高开采上线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b级 1、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承压水威胁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 3、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 4、受含水层、陷落柱、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探水钻的 5、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讨论方案执行的 6、未经批准开采各类防水隔离煤、岩柱的 7、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及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c级 1、不按规定对水闸门、水闸墙检查或维修的 2、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定期核查的 3、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及时汇报而又不采区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的 七、运输b级 1、斜井防跑车和跑车保护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 2、斜巷摘挂车场无躲避洞,摘挂车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的c级 1、绞车不按规定固定,制动装置失效的 2、使用不合格,磨损严重的联接环和销子,超挂车不使用保安绳的 3、斜巷运输信号装置不按规定设施,声光信号不齐全有效,信号按钮未进入躲避洞,运输兼行人斜巷无报警信号的 4、斜巷摘挂车场躲避硐位置不当或障碍物影响出入的 5、斜巷人行车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6、运输行人巷道电机车架空线连续20米低于2米的 7、电机车闸、灯、铃及撒砂装置不齐全有效的 8、电机车、人车、矿车与巷道的行车行人安全间隙连续10米达不到规定的 9、铁路机件不全,接头间隙内外高低差,轨道水平严重超过规定,无轨枕或轨枕间距过大造成铁路质量低劣的 八、机电a级 1、矿井没有实现双回路电源的 2、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b级 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的线路少于两回路的 2、主井提升:提升装置存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 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种保险装置和设置不全的 4、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c级 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各种闭锁不起作用的 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过规程规定为更换或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 3、主要排水设备提引水装置不起作用的 4、主扇在规定时间达不到换机运行的 5、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6、承压锅炉的安全阀或压力表失效,常压锅炉做承压锅炉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种保护不按规定设置过不起作用的 7、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8、井下隔爆电气设备(小型电气)出现失爆的 9、皮带运输机不使用合格阻燃皮带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设备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10、井下三大保护及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甩掉不用的 11、瓦斯异常区、掘进工作面未设“双局扇、双电源”、“三专两闭锁”、低瓦斯矿井未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未设置风电闭锁的 12、井下电缆未使用阻燃电缆或接头不合格的 13、不按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电气作业的 九、顶板b级 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材料,设计的支护强度和密度无科学依据的c级 1、超前支护、端头支护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不合格,断层处、顶板破碎处控制不力的 2、工作面缺柱或缺梁超过5%,出现空顶作业的 3、工作面出现5棵失效支柱,5条顶梁部铰接或损坏、一处5棵支柱钻地达100mm,未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的 4、工作面后部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未采取特殊控制措施的 5、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拖后放顶线6米回撤,回撤后未支密集截柱的 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两个出口,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管理权限报批的 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老空,跨巷道,托伪顶开采无专门措施或不按专门措施施工的 8、面上连续1米出现宽度0.215米伞檐未处理,面前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临时支柱的 9、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到1.6米,运输巷人行道宽度小于0.7米,巷道连续3米严重失修的 10、溜头溜尾未按规定打压柱的 11、支护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或未进行有关质量检测 12、巷道掘进无措施施工的 13、架棚巷道不实用前探梁、联棚器、空顶作业、连续5架棚子背顶不实,严重歪斜不正,棚腿高吊的 14、锚喷巷道不按措施规定使用前探梁,发现一处有5棵锚杆失效,抽查锚杆角度70%低于75度,工程质量严重低劣的 15、遇有地质构造、围岩破碎,压力大及处理巷道高冒时,未及时补充安全措施,未及时改变和加强支护的 十、其他a级 无批准的设计访谈或不按设计施工的b级 1、特种作业人员不培训,数量不足的 2、新购进且设计没安标志的设备和材料无煤安标志的c级 1、井口不执行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或执行不严的 2、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 第三篇: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aq/a4b4.1.1 修改状态:a/0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 2、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安委会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9、c级隐患必须由厂长直接安排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厂长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厂长组织制定、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批:胡元武 生效日期: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 第四篇: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登电集团xx煤矿二o一一年十月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XX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XX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督办. 2、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矿井“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后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 1 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9、c级隐患必须由矿长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布臵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矿长亲自进行安排布臵,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矿长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 2 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13、建立a、b、c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14、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登电集团xx煤矿2011年10月15日 第五篇: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 1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三)一般安全隐患(c级) 2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 3、氧气、乙炔瓶未设置专门存放设施。 4、施工现场的孔洞未加盖或设置防护围栏。 5、脚手架基础地面未平整、夯实,立杆无垫板。 6、脚手架未设置上下安全通道。 7、脚手架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板未固定。 8、脚手架拆除不按顺序。 9、各类机具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线路破损未及时更换、配电箱无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不关门上锁、不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11、使用热得快烧开水。 12、配电系统未设置重复接地。 13、移动配电箱直接放在地上。 14、未明确区域临时用电责任人。 15、起重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导致操作失误。 1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17、吊物捆扎不牢,钢管等材料单点起吊,支腿垫木不合格,支腿未全伸出。 3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未安装牢固的硬临边保护设施。 27、跳板不绑扎,使用木方、模板等作跳板,无踢脚板。 28、高处作业无安全的上下通道。 29、抛掷材料、工具。 30、高处作业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31、挖掘作业基坑周边无护栏、无警告标志、设备作业半径内有人活动、堆土距离基坑不足1米、深基坑无人员上下通道。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在每一项 4分项工程开工前,由安质部牵头,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质监发[2015]156号)”附件“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具体操作按一下步骤执行。 (一)排查登记 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分析、分类、分级。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后按照相关程序报送监理、业主单位。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后报送监理、业主单位。 (二)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名称、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 5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三)防范治理 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如果监理、业主单位有需要,则将管理台账和制度报监理、业主单位备案。 编制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开展教育培训,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项目部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施工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6对未公告与告知的一般安全隐患(c级)班前安全交底工作,项目部将未公告与告知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项安全交底,班组施工前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学习、交底。 (四)验收销号 建立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对于安全隐患存续时段过期后隐患已消除的,及时在台账中予以销号,并按照程序向监理、业主单位申请销号;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查明原因,根据变化情况重新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消除期限。 三、管理考核 1、对于项目部涉及安全隐患管控的人员,将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每月的人员岗位“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2、对有重大安全隐患(a级)的分项工程未按“安全隐患控制方案”进行作业的,必须当场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负责该分项工程施工的班组和负责人分别予以加重处罚,处罚后不整改的班组,做违约退场处理;较大与一般安全隐患视现场情况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不进行处罚,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对班组和负责人分别予以处罚。对于因拒不执行“安全隐患控制方案”而造成事故的,除了在经济上予以重处外,追究其相应的各种责任。 3、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业绩突出的施工班组,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对其给予安全专项奖励;对在 7安全隐患管控中业绩突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在岗位“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中加分外,在年度安全先进工作者评选、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分;对于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项目部在对其各种考核中扣分,因其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追求其相应的责任。 第24页 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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