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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规章规章制度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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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规章制度 学习制度 (一)坚持每周一为政治或业务学习日,具体时间由人秘股统一安排或由各股室自行安排。 (二)政治学习内容由人秘股统一安排,业务学习内容由各股室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自行安排。 (三)政治理论学习一般以全局统一组织为主,业务学习一般以股室为单位组织进行,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四)学习期间,要保证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学习,确因工作需要或遇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参加的须按规定请假,事后要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六)个人学习要有学习笔记,人秘股负责定期(每季度)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学习制度的落实。 (七)学习要注重实效,并把学习情况列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并主持党组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 2、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每次党组会议的时间和议题(除特殊情况临时召开会议外),一般应当提前通知党组成员; 4、党组开会,党组成员一般不得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如出差,生病等)需请假,应报党组书记批准。经批准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委托党组其他成员在会上代为表述。 5、党组会议的主要议题: (1)学习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要的会议精神、决定和文件; (2)定期讨论阶段性、全局性工作; (3)研究加强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4)研究决定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任免、奖惩或任免建议; (5)按规定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6)以党组名义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的工作事项; (7)其他需要党组集体决定的重要事项。 6、党组会议必须记录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视需要编写纪要或决定,并分送有关单位承办。 7、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有关部门报告。 (二)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人秘股长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局领导召集主持。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指定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主要议题: (1)研究贯彻国家活动、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决定与行政措施; (2)研究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工作; (3)研究报送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计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4)讨论决定各股室工作中一些关系重大的事项,以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业务问题; (5)审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文件、文稿; (6)审议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行政后勤、财务预决算及专项经费安排、重大投资项目等; (7)其他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 4、会议通知、记录由局人秘股负责,对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根据需要写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局务会议或干部职工会议 1、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单位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干部职工会议由全体干部职工组成。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局领导召集主持。 2、局务会、干部职工会议因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 (2)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全局性工作任务,宣布局内重大事项; (3)讨论制定局制度、季度工作计划和专项重大业务的计划、方案,分析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形势。 (4)其他需经局务会或干部职工会议研究的重要问题。 4、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材料、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由局人秘股负责。 考勤制度 假期规定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事假 有正当事由需请事假,必须严格按考勤规定,经批准方可给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先休假后请事假,或将事假与休假假期抵扣。个别因特殊情况,连续请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事假期间的各类奖金和福利。超过一个月以上,除停发奖金、福利外,扣除其全年考勤奖。 (二)病假 工作人员病假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原则上按国务院国发(1981)5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病假连续或累计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除考勤奖金外,本局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可以继续享受。 (三)休假 机关工作人员休假,按省委、省府闽委综(1991)39号通知规定执行。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每年休假六天; 2、工作年限满十年到二十年者每年休假十天; 3、工作年限满二十一年以上者每年休假十五天; 休假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但一年内病假或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工作人员的休假由局长或局长办公会统筹安排。 (四)婚、丧假 1、男女双方符合晚婚(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条件的,给假十五天;法定年龄结婚的,给婚假三天。一方在外地而前往结婚的,往返路程按实际天数另给。 2、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及自幼抚养人死亡时,在县区范围内办丧事的给丧假三天;在XX市辖区外办丧事的给假六天,其往返路程按实际天数另给。 婚、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考勤奖除外)。 (五)学习假 经批准参加各类院校业余学习,需脱产或半脱产参加面授、复习和考试的,按干部教育培训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六)计划生育假 1、产假。达到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条件又领取独生子女证明的,产假六个月(180天),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产假期满,因家庭有实际困难,本人要求续假,经局领导批准,可续假至一年(含产假),在续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发给奖金。夫妇为双职工者,晚育的可给男方七天照顾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产假、照顾假期间考勤奖均除外)。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胎的,给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计划外超生的,须由县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方能给产假九十天,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奖金。 2、节(绝)育假。需附医院证明。 人工流产十四天;人工流产加上环十六天;人工流产加女扎三十五天;中期引产三十天;中期引产加女扎五十一天;女扎二十一天;男扎七天;上节育环二天;取节育环一天;接受绝育手术一方需另一方照顾的,单位可给假五至七天。 在落实节育措施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考勤奖除外)。 3、哺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女职工每天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请、销假手续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要严格执行审批、登记、销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一)事假、病假、休假、丧假、学习假 1、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包括丧假、学习假),必须由本人事先填《请(休)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按审批权限与领导取得联系,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请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的,请假人必须出具本人病历,并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书》作为《请(休)假报告单》附件方予准假。 3、假期批准权限 ①科员、办事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局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②副科级以上(含副主任科员)干部请假,请假手续报局长签批。 ③局长请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4、《请(休)假报告单》经批准后,应立即交人秘股考勤人员登记、保存。假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二)婚假、计划生育假 工作人员请休上述二种假时,应事先填写《请(休)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其中,请休婚假时,请休假人应附婚姻登记机关的有关证明;请休计划生育假的,应及时办理医院有关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并报人秘股备查;人秘股考勤人员应在请休假人填写的《请(休)假报告单》中注明当事人其当年请事、病假、疗养累计天数情况和享受假期条件后,按规定审批。其他手续按请事假第1、2、3条规定办理。 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公务员意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考核实施办法,并从执行之日起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一)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照县规定的县直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岗离岗。 (二)在局机关实行上班时间每日考勤登记和上下班签到制度。在局人秘股设每日考勤、签到登记簿,每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时逐一签到,一月一小结,当月兑现奖惩。 (三)考勤情况纳入半年、年终公务员考核、评先表彰的考核评定内容。 (四)对考勤情况实行奖励制度。局人秘股每月将考勤情况汇总统计并及时通报。 (五)考勤、签到登记内容包括。“出勤”、“出差或开会、学习、下乡”、“事假”、“病假”、“旷工”、“加班”、“迟到”、“早退”和“签到人”、“签到时间”。坚持每半天一签到,正常时间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签到单由人秘股专人负责收集、汇总、通报。 (六)签到单内容解释: 1、出勤”,指按时签到、正常在岗上班或因公事外出不能签到,但已经局领导批准并报人秘股登记的,如开会、学习、培训、出差、下乡及其他紧急事件; 2、“旷工”,指迟到1小时上班的或未签到、未请假且未上班的。旷工以半天起计算; 3、“迟到”,指在规定的签到时限内未按时签到,签到时限过后上班的; 4、“早退”,指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上离岗的; 5、“事假”,指在上班时间因私不能到岗而事先请假; 6、“出差”,指因公受领导安排外出执行公务; 7、“病假”,指因病需休息或住院治疗并能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的; 8、“加班”,指因工作急需、报经分管领导认可,在正常上班以外休息时间完成临时性紧急工作任务的。特指在午间或晚间连续工作3小时以上、休息日和节假日应急临时加班的。 (七)人秘股应严格履行职责,严禁营私舞弊,每次签到后按时收集签到单,并做好记录、汇总工作。 (八)实行有事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1、凡有事不能正常上班者均须提前请假(包括事假、出差、病假、外出开会、学习等情况); 2、请假需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 3、请假事由完成后,应及时向批假领导销假; 4、对请假没被批准或未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每一个工作人员,有事请假后均由批假领导及时告知局人秘股,以便及时在登记签到单上逐一注明; 6、每次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上全名,不许代签,否则视为违纪,代签一次将对代签者算作一次旷工处罚; (八)事先未经批准、又没正当理由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及请假无故逾期不归、自行延期的,均按旷工处理。 (九)凡遇婚、丧、产假、公休及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节假日、双休日,若遇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局人秘股负责提前通知。若值班无故不到位者,按旷工处理;因值班缺勤而影响工作或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同时还要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局印章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和审批登记制度。 2、要严格公章使用管理,本局文件、纪要和上报材料等均须局长签发后方可盖章。 3、除本局行政公文及上报资料外,下列情况均应经人秘股登记,经办人签字后盖章:公务活动开具介绍信需盖章的或干部职工因私事需盖章的经局长同意方可盖章。 4、局党组印章的使用由党组书记批准。党总支印章的使用由党总支书记批准。 5、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章。 6、本局印章使用实行登记制度,由人秘股负责监督执行。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 2、坚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3、本局的财务管理,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统一计划,统一管理。 (二)票据管理 1、人秘股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和发放,实行票据专人管理。 2、领用和核销票据都应做到专册登记,严防票据丢失。 3、财务人员负责协调好同县会计核算中心的关系,做到及时核销,及时领用。 (三)财产管理 1、建立财产登记制度。由人秘股负责财产管理和检查工作。 2、人秘股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并注明发放使用处,跟踪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清查。 3、建立实物验收制度。实行验收人验明后在发票上签字并注明“验收人”字样。 4、便笺、稿纸、发文稿纸、文件版头、笔记本、信封等注明有“XX县区发展计划局”字样的物品,由人秘股统一印刷、采购、保管、发放。不得擅自印刷、采购。领用上述物品须到人秘股填领用单后方可领用。 5、一般办公用品由人秘股统一购置和管理,实行登记领用。 (四)日常财务管理 1、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把开支和报销关。单据在送局长审批前,应先由财务人员核对和分管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不符合手续的单据,应及时提出意见,不能报销的坚决不予报销。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档案法》,对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应按规定向人秘股归档。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二)归档时间 1、综合管理的文件材料,由有关科室在翌年第一季度内收集完整,经各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及时向人秘股归档。 2、县级文件各科室在翌年2月1日前整理后,交人秘股统一归档。 (三)归档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本机关各项工作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健全用车制度,堵塞漏洞。本着安全、节省和合理使用车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油料控制、公示等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泰委[2002]5号文件精神执行。本局正常业务用车,需到人秘股填写车辆使用登记单,经局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人秘股统一安排。凡其他部门或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公车,经局长批准后由人秘股安排。车辆实行入库管理,未出车时,车辆一律进入车库或停放在县政府大院内。 (二)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维修原则。严格执行交通部13号文关于车辆实行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车辆三级保养作业里程统一规定保修。 2、车辆修理前应经人秘股审核并报局长同意后,开具《车辆维修报告通知单》,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 3、车辆修理更换零部件时,事先应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修理,经检验确需更换零部件时,实行交旧换新制度。 4、车辆维修费用结算由人秘股派人(二人以上)到承修厂家重新核实结算,途中因故允许就近修理附清单,凭票报销。 (三)车辆油料供应管理 车辆油料发放验收工作由人秘股统一办理,燃油供应实行定量考核发放。车用汽油在指定加油站购买,每月结算一次。 (四)小车管理责任制和公示制 小车日常管理由人秘股负责,实行单车核算,公示办法,每月。 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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