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办公室制度 为认真履行好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以下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第一条各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决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理财、为民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第二条各科室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推行政
2、务公开,简经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加强协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密切配合,跟踪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为创建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干部职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严格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 第五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事事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第六条坚持不懈地搞
3、好学习,形成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风气。要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转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讲求效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第九条加强团结,密切协作,做到工作上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团结一致干事业。 第十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增强纪律观念,顾全大局,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树立办公室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
4、退、旷工和擅离职守,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办事,不失密、不泄密。 二、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时间每周一次,每周二上午为固定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随时组织。学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除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外,日常学习由各科室自行组织进行。各科室负责人主持科室的理论学习,负责人出差时,要指定他人负责。各科室要认真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第二条日常理论学习,按年初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进行;县委统一部署的学习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由综合科组织实施。综合科负责搜集提供有关的学习资料。学习前
5、,要将学习时间、内容及时通知参加学习人员,保证各项学习计划的落实。 第三条每个参加学习的人员都要建立学习笔记,记录每次学习内容。要按照学习计划安排,把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结合起来,系统阅读规定的学习书目,力求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业务素养。 第四条严格学习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一般人员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假,并经主要领导批准。未参加学习的人员,事后应自觉补课。 第五条学习内容。政治理论方面,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领导人
6、的重要讲话。业务方面,主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业务工作知识、专业技能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领导部署的其他学习内容。学习以读原著、学原文为主,同时采取研讨、交流、专题辅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第六条为保证各项理论学习计划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综合科负责各项学习活动的督促、检查、考核,随时掌握学习情况,针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保证各项学习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三、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精神的贯彻执行。 2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结合,坚持与完成业务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必须做到权责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条责任主体 办公室领导班子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责任内容 1、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8、务的宗旨观念,廉洁从政,遵纪守法。 2、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构建自律机制、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带头做好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认真履行好反腐败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 4、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 第四条责任追究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1、出现重大政治问题,或发生重
9、大事故和恶性事件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4、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6、其他严重违反责任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集体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个人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会议制度 第一条会议分为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 第二条主任办公会
10、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主任、副主任。有关议题汇报人员列席。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需要领导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研究需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等领导机关请示的事项和汇报的材料;研究分析形势,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中层干部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重要会议精神、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各科室工作情况汇报与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通报其他需提交中层干部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主任召集和
11、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总结、部署某一阶段的全局性工作;通报重要情况和其他需向全体干部职工安排部署的事项。 第五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综合科要安排形成会议记录。 第六条对会议决定需督办的事项,由综合科发出督办通知单,有关科室要认真遵照执行,及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向领导汇报。 第七条所有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按会议制度规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不得缺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要保持良好的会风,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作,维护好
12、会场秩序。 五、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领导班子实行主任负责制,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实行分工负责。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负责。对重大问题和事项,由主任办公会、中层干部会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主要职责 1、主要领导的职责范围。主持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XX县区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过问的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和调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立案查处;财务工作;其他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 2、分管领导的职责范围。分管范围内的重
13、要工作决策和部署;提出分管工作的思路和计划;督促落实主任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3、分管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要勇于负责,不等不靠,大胆开展工作,对需要主任决策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或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办理情况,可口头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主任汇报。 第三条实行领导负责制,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政令畅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问题,下级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对主任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和主要领导决定的事项,坚决贯彻执
14、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结果。未能按要求完成的,要将未完成的原因、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告。 第五条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各科室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人出发,要事先向主任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时间、地点要及时告知综合科。外出参加会议的,应将会议精神及时向主任汇报,必要时通报其他领导。 第七条由主任负责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机关及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其他领导和科室的负责人需向县领导机关及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提供材料数字或接受新闻单位的采访、在新闻媒
15、体发布情况等,必须事先向主任汇报,经主任同意并委托后方可进行。 六、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无故缺勤,工作时间不干私事,不闲聊,不嬉闹,不在微机上打游戏、下象棋,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二条综合科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的报批登记工作,要坚持原则,大胆负责,不弄虚作假。对出勤情况每周进行1-2次抽查。 第三条考勤实行签到制。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上、下午上班时间,分两次进行签到。 第四条职工因公出发、病假、事假等应及时通知综合科,由综合科做好登记手
16、续。 第五条罚责 1、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一次扣发现金5元。 2、办公室集中学习、召开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的,扣发现金10元,擅自不参加的,通报批评,并扣发现金20元。 3、有事不请假,无故缺勤的,每天扣发现金50元。 4、工作时间打扑克、下象棋、干私事等或利用微机打游戏,下象棋等每发现一次,扣发现金10元。 第六条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 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初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结婚的,享受晚婚假期17天;未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根据路程远近,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生育或者已婚妇女满23周岁妊
17、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产假为五个月,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假期;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假期。 3、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丧假为3天。家在外地适当增加路程假。 第七条假期批准权限及程序 1、职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要在本科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科长以上干部请假,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主任审批。 2、职工申请事假,副科长以下(含副科长)干部1天以内的,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批,报综合科备案;超过1天的,要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要经主要领导审批
18、。科长以上(含科长)干部必须报主任审批。 第八条销假 1、职工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综合科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2、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九条假期待遇 职工在批准的婚假、产假、丧假和路程假内,工作福利待遇不变。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个人自理。 第十条其他 1、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各项请销假制度,对违犯规定者,一经查实,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经批准休假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待遇。对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3、因参加学历教育复习、上课、考试或因其他个人事由需休假的人员
19、,在单位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时间,但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财务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计机构人员分工制度 1、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由出纳人员经管。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的登记工作。 3、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不得由同一人员保管。 第二条现金管理制度 1、单位的一切现金收入、支出和保管,都必须由专职的出纳人员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库存限额核定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现金使用范围,除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对职工发放工资、
20、奖金和支付福利、医药补助费; (2)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出差费; (3)其他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4、出纳人员应将经管的现金存入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严禁私自挪用和保留账外现金。 5、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未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不得直接支付自己的支出,即不准坐支现金。 6、出纳人员除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外,不得兼管其他账目的记账工作。 7、临时借款超过七天,出纳人员负责催要借款,当月不结账,负责从其工资中扣回。 8、各项收付业务,出纳必须以审核无误、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并经稽核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后,出纳人员才能据实付款。 9、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
21、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总账“现金”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三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包括银行各种支票的签发和传递,由专职出纳人员办理。非专职人员一律不准签发各种支票。 2、由于工作急需,必须借用转账支票时,须填写支票申请单,写明用途、金额,经领导批准。同时出纳人员应建立借用转账支票登记薄,详细记载支票号、借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和限额内签发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支票和账户,不准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
22、位自行签发。 3、出纳人员应将所管理的有价证券和空白支票等存入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应实行“印章分管、钱账分管”,银行出纳员不得经管日记帐外的其他账目的登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将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属于银行责任,应及时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单位记账差错或漏记的,凡单位在次月初更正或补证入账,不得长期在每月调节表中悬挂。 第四条内部稽核制度 具体审核事项如下: 1、对照法规、制度进行审核票证其合法性。 2、审核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3、审核单价
23、、数量、金额是否正确。 4、审核经办人、事由是否齐全。 5、杜绝白条入账,非正式发票不得入账。 6、审核应政府采购的商品是否已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7、审核拨款费用是否按定额严格执行。 8、其他审核项目。 第五条经费管理制度 (一)经费开支管理的原则 1、凡是涉及用于办公室本身开支的正常行政事业费、专项费用、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一律纳入财务开支管理,由财务科统一负责办理各项支出的结算业务。 2、严格经费收支预算约束。按照“先保证工资经费,后保公用经费”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二)经费使用开支的审批 1、凡属用于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奖金补贴等个人方面的开支,统一按各级有关人事、劳动、财政
24、部门审批的工资补贴标准及有关的管理规定办理核定审批,逐人登记造册,经签字后财务科负责支付。 2、凡属用于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方面的开支,一律实行申请报批制度。所有单项支出项目,都要事先填写支出审批单,按程序报批。各项支出要注明事由,经办人签字后报主任审批签字。 (三)经费开支报销手续的有关制度规定 具体操作程序为。所有经费开支要取得合法规范的原始发票凭证、支出审批单,由两人以上参与业务经办并且经办人要在原始发票上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务科审核盖章、主任在原始发票上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 1、购买办公室用品、办公耗材、仪器、设备物资、走访礼品等方面的支出: 购置时,由综合科、财务科根据采购量负责定
25、期(季度)集中办理(特殊情况200元以下的零星购置由主任直接安排综合科办理)。应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1)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支出属于低值易耗品的要办理入库,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发放,并做好登记; (2)走访礼品类费用要写明具体来客单位或争取项目名称; (3)设备物资、仪器等支出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要求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增加资产,建立卡片帐,明确保管使用责任人。 2、用于接待方面的支出: (1)招待费支出。招待或工作餐统一由综合科凭领导签字的派餐单安排。招待时,综合科凭主任签字的派餐单安排就餐;确需安排工作餐的由综合科安排,标准每人每餐510元。结算时,要附主任签字的派餐
26、单和经办人签字的结算单。 (2)用于会议费、培训费方面的支出。生活费要与住宿费、会议室租用费等分别列清楚,不能将生活费和其他费用混报在一起,结算报销时,附主任签字的审批单、与会人员花名册结算单。 3、用于车辆方面的支出。车辆由综合科统一调度使用,车辆保险统一办理政府采购。 (1)车辆修理费支出。车辆修理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车辆修理时,先由司机提出维修申请,对于确需维修的,凭主任签批单对车辆进行定点维修。结算报销时,车辆专管人员、驾驶员要在发票上签字,并附主任批准的维修审批单及维修项目清单(旧件由保管员入库保存)。 (2)车辆燃油费的支出。加油实行限额定量加油,由综合科负责单车
27、按每周加油40公升;车辆出县外长途或外来单位车辆加油时,需经主任签批。月末,对每辆车的行车里程、用油情况进行公布。 (四)各项借款的管理 个人因公出差预借公款的,一律由主任审批签字。借款单据必须注明借款用途、数额、借款时间和归还时间。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前次借款未归还的,不得出现新的借款。出纳人员对到期借款及时催还,对逾期1个月以上并在接到催还通知后仍不归还的,于次月从借款人工资中分期分批扣还。因私用款不得借用公款。 第六条财产清查制度 1、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为确保帐实相符,综合科、财务科组成的财产清查小组,于每年6月上旬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
28、 3、清查中如发现盈、亏,应编制“财产物资盘盈、盘亏表”,由盘点人员签字,同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报经领导批准处理。 4、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和属地原则相结合。对单位财产人为破坏、公物私用、公物私占的要给予经济和行政等处罚。 5、清查盘点要保证帐、表、物三见面,盘点后写出清查盘点报告,并由盘点人签字。认真评估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会计档案管理及借阅制度 1、会计年度终了后,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立卷,编造清册统一保管。 2、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会
29、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主任批准,由借阅人出具借阅收据,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或抽换。 5、会计档案的销毁、交接和保管期限遵照现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各科室提出申请,综合科汇总,经主任同意,进行集中统一采购。需办政府采购的要经财政局采购办统一办理采购。 2、固定资产变卖、报废、更换、调拨,需提交报告,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由综合科和财务科共同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卖、报废、更换、调拨,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3、财务科负责全面的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卡及登记管理工作
30、,负责有关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帐务处理。 4、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清理,对于盘盈的资产及时入帐,对于盘亏的资产及时向主任汇报,经批准后办理核销或索赔手续。 八、公文审批和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公文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所有文电(包括会签、转发、转报文件等)由主任签发。 第三条各科室以办公室名义所发文电,先由有关人员拟稿后交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签字,由综合科对文字表述、格式审核,送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主任签发。 第四条外来公文一般由综合科统一收办。外单位报来的报告或县政府转来的督办件、领导批示件,一律由综合科接收,再按有关程序办理。对收到的外来公文,综
31、合科负责文件传递的人员一般应在收文的当天,将文件呈送有关领导阅批,急件应立即送阅;重要的文件要送各位领导传阅;阅批文件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署明姓名和时间;其他审阅人如圈阅或签字,视为同意。领导阅批后的文件,综合科应迅速传递,不得延误。有关科室要根据领导阅批的意见,迅速办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第六条经领导批示交有关科室办理的公文,综合科要负责督查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督办,一般公文定期督办。具体经办科室对紧急公文要立即办理,一般公文要在三日内提出意见。 第七条公文处理和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32、和有关材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规定,交档案管理人员按要求整理、归档。 第八条办公室印章主要用于正式公文(包括函件)用印和联系公务、处理业务、提供证明等。所有机关印章必须严格管理,正确使用。 第九条办公室行政印章的使用 1、正式公文必须经主任签字后,方可用印。其中,县委、县政府督办件和领导批示件的答复,县直各部、委、办、局征求意见的复函,所有涉及资金分配的文件以及以办公室名义与有关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必须经主任签字后方可用印。 2、外单位与办公室会签文件用印章,要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先由会签单位、科室认真审稿后出具同意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外单位借用印模应开具介绍信
33、,由会签科室出具同意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以办公室名义联系工作和公务的介绍信,由综合科长签字批准生效。 第十条印章保管 办公室行政印章,由综合科长保管使用,如出发、因事请假或休假,可临时委托其他人员代管,事后要及时收回保管。 九、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接待原则 接待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办事,坚持“厉行节约、热情周到、对等对口接待、保证工作需要,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接待标准,做到工作服务与生活服务相结合。 第二条接待范围 上级部门领导或机关工作人员;兄弟县区领导或机关工作人员;其它因公需要安排接待的客人。办公室接待
34、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统一安排。其他科室不得自行安排。综合科在处理接待事务时要处事公道,一视同仁,严格按规定办事。 第三条接待程序 接待工作要实行报告制度,对所有需要接待的人员,经主任批准后,由综合科安排。结算单要注明客人单位、人数、职务、抵达时间、事由、陪餐人员姓名。对未经报批或不符合接待规定范围的,不予接待。重要客人需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的,按照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制度规定,经主任批示后及时与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络衔接,做好安排。 第四条住宿安排 1、住宿安排。上级部门、领导机关、兄弟县区来人和其它因公需要接待的客人,一般安排在县政府招待所,县(处)级以上客人安排套间或单人间,其它人员安排标准
35、间。 2、宴请及工作餐标准。上级部门和其它需接待的领导机关来人,需安排宴请的,宴请标准(不含酒水)一般不超过每人30元;兄弟县区部门来人和其它客人需安排宴请的,宴请标准(不含酒水)一般不超过每人20元。以当地酒水香烟菜肴为主,一般不上高档烟,不喝高档酒。乡镇人员来县汇报、联系工作,一般不安排就餐。需要安排就餐的,原则上吃工作餐,工作餐的标准为早餐不超过10元,午、晚餐每餐不超过15元。 3、陪同安排。接待工作要本着谁分管、谁参与接待的原则,经请示主任后,由综合科统一协调安排陪餐领导和其它陪餐人员。具体安排上要热情周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陪餐人数。其他服务人员在有自助餐的宾馆,一律安排自助餐;无自
36、助餐的宾馆,参照自助餐标准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一律不安排烟酒。 4、礼品安排。对来访客人原则上不赠送礼品,确需要赠送的,经主任批准后,一律由综合科统一安排,以本县土特产品为主。 5、办公室人员因工作需要集体加班并用加班餐的,经请示主任同意后,通知综合科安排工作餐。 第五条接待结算 房间费原则上由客人自行结算,也可按客人要求,根据其出差报销标准向宾馆交付,差额部分由办公室与宾馆结算。办公室对所就餐住宿的宾馆、饭店定期进行结算。结算程序是:宾馆、饭店提供招待结算单、发票。由经办人签字报主任审签。无经办人签名的一律无效;各种签字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标准。对在公
37、务活动中大吃大喝、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日常管理 1、车辆由综合科负责管理调度,并协助分管领导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全面管理。 2、车辆实行派车申请、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人员将车辆的运行情况和维修、加油等资料进行登记存档,定期进行公布。 第二条派车范围 1、办公室领导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和会议用车。 3、各科室主要负责人2人以上,或一般人员3人以上到县城以外公务用车,县城内公务活动一般不派车。 4、财务人员存取现金用车。 5、业务科室人员到乡镇开展业务工作。 6、其他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的用车。 第三条派车程序及权限 车辆
38、由综合科统一调度使用。领导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车辆;科室用车时,要由科室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由综合科派车。用车完毕后,用车人要及时告知综合科,以便管理。未经批准,严禁个人私自调度车辆。 派遣车辆要体现服务工作、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1、县内公务用车由综合科调度。 2、到县外公务用车经主任批准后方可派车。 3、外单位借车和私人因紧急特殊情况用车,在请示主任后酌情办理,从严掌握。 4、各科室公务用车,不准私自借用外单位的车辆;确需借用的,要经主任同意后办理。 第四条车辆停放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车辆停放于办公区内。下班后无出车任务的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严禁私自将
39、车开回家或在外单位过夜。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必须停放在安全地点并报领导同意。违反规定乱停放而发生意外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 第五条车辆卫生 驾驶员要经常清洗、打扫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做到车内整洁,车外无油污,无灰尘。 第六条车辆的加油 1、实行单车费用考核办法。合理确定车辆耗油指标,每月将车辆行驶里程、耗油总量、百公里耗油量、维修汇总后张榜公布。 2、所有车辆必须持综合科签发的加油通知单到“政府定点采购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在加油通知单上签名,作为车辆耗油考核的依据。 车辆出长发原则上要在政府定点采购加油站加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非定点加油站加油时,发票要由驾驶员和乘车人签名,
40、经综合科审核登记,并报经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七条车辆的检查、保养与维修 1、车辆要做到勤保养、勤紧固、勤擦洗、勤润滑。及时添加机油,入冬前加注防冻液,按常规更换“三滤”,车辆要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严禁车辆带病出行。 2、车辆维修实行审批制度。需要修理的车辆,驾驶员要向综合科说明维修项目,报经主任同意后由综合科带领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需要增加修理项目的,必须按上述程序批准后方可办理,并将维修换下的旧件交回,以备查验。 3、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完毕后驾驶员要认真测试,确定达到修理标准和要求后,方可让其开具发票和修理项目明细表,由驾驶员、综合科长审核签名,报经主任签定后方可报销并
41、记入档案。 4、不按规定程序私自维修车辆的,其费用不予报销。车辆维修费用采用支票结算方式,严禁以现金形式零星结算。 第八条驾驶员工作纪律 1、驾驶员要按时上下班,有事提前向综合科请假,不准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串岗。不出车时,必须参加办公室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准擅自把车辆交给非职业驾驶员驾驶。 2、请假期间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车钥匙交到综合科。 3、节假日期间,驾驶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到岗到位,保证公务用车,随时听候调遣。 4、驾驶员要服从调度,保持通讯畅通。 第九条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要求自已,确保行车安全。 1、不准酒后驾车。 2、不开英雄
42、车,不违规高速行车。 3、车辆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按保险索赔额之外的损失额10%的比例扣减工资。 4、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罚款,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自理,单位不予报销。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对车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十一、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常备消防器材的使用知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下班前要关闭门窗、电源,离开办公室,要随时锁门;财务室现金要日清日结,节假日、下班后不准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个
43、人的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各科室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登记记录。 第三条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以及其他公共场所随地扔烟头、焚烧纸张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自变动和拆卸电源插头、开关、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办公室同意,派专业人员办理。 第四条加强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要坚持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对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第五条加强安全保卫检查。各科室要自觉遵守安全保卫有关规定。综合科对各项安全保卫规定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 第六条办公区、宿舍区设立门卫值班,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办公院,必须接受门卫的询查和登记,主动向门卫说明事由和会见人。 第七条办公区、宿舍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措施、集中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由综合科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管理,综合科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 第八条办公区、宿舍区门卫人员及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同志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办公区、宿舍区提供安全安定、秩序优良的办公、居住生活环境。 第九条办公区、宿舍区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以确保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案,重大问题和带有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第29页 共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