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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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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3、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机构为公司安环部,总指挥:*成员:(安环科长,专职)、(专职安全员,专职)、(兼职) 2、组成人员分

2、工及职责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负责应急启动、对外联络、事故报告、事故处理。 宣传报导组组长:负责宣传报导、信息发布、记录 现场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指挥各组协同救援。 检测组:负责现场检测,及时发布检测报告,为救援和恢复提供技术依据。应急救援组组长:负责现场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现场中毒、受伤人员医疗急救及护送转院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现场洗消和现场恢复工作。 警戒、隔离组组长: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现场隔离、保护等工作。运输组组长:负责救援物资运输、危险物料转运、中毒受伤人员转院治疗工作。 物资准备组组

3、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负责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工作。 4、紧急情况下,全公司其他人员均作为预备队员,听从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 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职能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

4、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

5、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第二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在事故中切实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订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总目标与基本任务 1.1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尽可能予以消除或减少伤害。 1.2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2、基本要求

6、 2.1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分等级,预先制定相应的预案。 2.2预案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统筹等安排,根据实际条件制定预案。 2.3各级应急组织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2.4预案要定期演习和复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和修正。 2.5应急队伍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胜任工作任务。 2.6配备相应器材。 3、应急组织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援组、后勤服务组、保安组等。 4、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应急救援管理原则 5.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

7、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5.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5.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5.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

8、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6、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6.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防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员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互

9、救工作。 6.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6.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6.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和事故

10、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7、各组织的职责 7.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第一时间内向 110、1 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求援和报告。 7.2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7.3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理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7.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饮食供应。 7.5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救援组的工作

11、,保护现场,疏散人员。 8、救援器材准备 8.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医药箱等。 8.2抢救工具。常备工具和就地取材。 8.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等。 8.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 8.5交通工具。常备一辆值班车。 8.6灭火器材。砂、灭火器等。 9、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9.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9.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法。 9.3应急救援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

12、并设置明显的 标志。 9.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9.5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对应急救援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救援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应急预案看出修订意见。 9.6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的。 9.7公司按照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9.8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

13、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0、做好应急救援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10.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0.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0.1.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1.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10.1.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

14、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第三篇: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

15、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部门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

16、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院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

17、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工作人员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部门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第四篇: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

18、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

19、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职能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

20、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

21、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第五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XX市凤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救援制度 编制日期:2011-01-01执行日期:2011-01-0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和管理,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公司井下实际,

22、确定火灾、水灾、煤尘爆炸、瓦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等为矿井主要灾害。 第三条必须认真分析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情况,进一步明确本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主要灾害,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预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每年在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要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纳入计划内容。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五条每月25日前,应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分a、b、c三级建立台帐,制定隐患治理措施,组织落实。a、b级隐患按程序上报。 第六条矿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规

23、定。各职能部室、安监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酿成事故的,从严处理。 二、瓦斯爆炸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七条必须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按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 第八条每月初必须对瓦斯管理重点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管理重点区制定专门防治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第九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通防部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采

24、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第十二条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第十三条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发生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当瓦斯涌出异常系由通风系统或通风参数变动引起时,应首先考虑去除诱发异常的事件,以恢复正常;无效果时,应考虑换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调压、堵漏等措施。 2.当瓦斯源范围小,且由较集中的裂隙漏出时,可采用埋管方法抽出。 3.当瓦斯来自小型储藏空间时,可

25、用注高水材料等方法填充空洞,隔绝瓦斯源。 4.当瓦斯来源为与采空区无直接的联系时,可用风筒等导风吹散。 5.当掘进面瓦斯涌出量较大,加大风量不能将瓦斯稀释到允许浓度时,可采用边排边掘的办法。采用钻孔自然排放。 6.采煤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时,应首先采用加大工作面风量的措施,并配合导风帘等措施进行治理;在加大风量仍不能杜绝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时,应使用风机排出回风隅角瓦斯。 第十五条当发生有害气体突然涌出时,可采用调整通风系统的措施,消除有害气体。但在通风系统调整过程中,必须严格检测影响区域内风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若有害气体涌出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调整,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十六条对有高温、异

26、常的区域,必须严格监视瓦斯变化,防止瓦斯燃烧或爆炸。 三、外因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矿井必须制订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第十八条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木料场与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第十九条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第二十条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都必须用

27、不燃性材料建筑。 第二十一条井口设防火门,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二条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三条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二十四条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第二十五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有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

28、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第二十七条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 第二十八条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四、内因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每年初应根据矿井全年接续情况制定防灭火工程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防灭火措施,当矿井接续改变或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防灭火

29、工程计划。 第三十条必须采用正规开采顺序,依次开采,避免在一个采区形成两个以上孤岛采面。不得在同一区段(条带)采空区的两侧同时回采。 第三十一条优化采煤工作面接替顺序,避免尾随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以防掘进头与采面间漏风。不得已出现该情况时,掘进头与采面间距应不少于500m。 第三十二条沿空掘进应留设不小于2m的煤柱,避免向邻近采空区漏风。 第三十三条正常情况下,对沿空掘进巷道每周取一次气样,分析测定采空区有害气体情况。若出现异常,每班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温度测定、一次钻孔气样分析。根据钻孔的温度和气体浓度,分别绘制出与时间的变化曲线。 第三十四条沿空掘进揭露联络巷、溜煤眼、废弃巷道时,要及时采区措

30、施,进行防灭火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于巷道冒预、煤柱破碎区域或巷道揭露的断层、废弃巷道的首先进行背帮、用不然材料充填、喷浆和注胶处理,并根据现场条件设置测温、取气钻孔,孔底距表面距离必须大于2m,用水泥或聚氨酯密封。 第三十六条对相邻采空区的切眼和停采线附近50m内应加强观测,并进行防火预处理,发现隐患必须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回撤,并进行永久性密闭,从停采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45天,并预留注浆管理和观测孔。 五、煤尘爆炸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验收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十九条矿井主要进风大巷、采区进风巷、采

31、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装净化风流水幕,水幕要能覆盖全断面,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按冲尘制度定期对矿井及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进行冲尘,杜绝煤尘堆积现象。 第四十一条采煤工作面有必要实施煤层注水时,应按矿设计进行煤层注水,煤层注水设计应在工作面设计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雾化效果好,采煤机外喷雾应安装使用负压二次降尘装置或高压荷电喷雾装置。 第四十三条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雾化效果好(内喷雾压力不低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低于1.5mpa)。 第四十四条机掘工作面有条件时,要使用除尘风机或安装除尘器,吸风量不小于150m3/mi

32、n。除尘风机吸风口距截割头不得大于5m。除尘风机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0m。 第四十五条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设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喷雾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 第四十六条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煤(岩)粉成糊状。第四十七条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洒水降尘。第四十八条井下所有转载点(含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第四十九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悬挂隔爆设施牌板。 第五十条采掘工作面防尘的监督检查采取检查表的方式,检查表应列明区域内应具有的防尘设施及完好状况,区域内的巷道冲刷及粉尘积聚情况。安监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填写清楚,发现问题,必须立

33、即督促整改,并将检查表报安监部值班领导。 六、矿井水灾预防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矿井每月初根据生产接续及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对矿井水害进行分析,编制水害分析报告,并将主要内容纳入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第五十二条每月初对采掘工作面水害(情)进行预测预报,并根据生产情况,对水害地点提前56天发出水害通知单。水情预报和水害通知单要发放到有关区队、部室及分管领导。 第五十三条矿井、采区排水能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采掘工作面排水能力不小于该工作面预计最大涌水量的1.5倍。排水系统必须完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排水能力。 第五十五条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手段,查明条件。

34、 第五十六条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认真搞好探放水工作。 第五十七条采空区密闭墙必须留设泄水装置,以防人为造成采空区大量积水。 第五十八条各项防治水工程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矿长组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五十九条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做好观测及资料整理工作。 第六十条各种防水隔离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完好。 第六十一条各类防(隔)水煤柱不得随意破坏。已破坏的要采取措施,恢复其防(隔)水能力。 第六十二条每半年对相邻矿井采掘情况及积水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

35、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 第六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十五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六十六条维修巷道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第六十七条下列情况应列为顶板管理隐患,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1.掘进工作面贯通各类废弃巷道及硐室,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受水、火、瓦斯威胁地点)及重要技术边界。 2.采煤工作面过落差大于采高的断层以及工

36、作面倾角大于15度或矿山压力显现剧烈等地质构造复杂区。 3.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m范围内巷道严重变形、高度小于1.8m。 4.采煤工作面过废弃巷道及内错布置的联络巷。 5工作面切眼、巷道交岔点、穿层巷道、断层区及围岩破碎带、沿空巷道、有范围较大的顶板淋水巷道、各类硐室等未采用经专门设计的联合支护。 6.煤巷锚网支护大断面硐室、交叉点出现显著离层。 7.在动压影响区进行巷道掘进或维修。 8.在高应力集中和掘进施工巷道。 八、职业危害事故预防制度 第六十八条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六十九条职

37、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按规定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第七十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第七十一条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的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期限和尘肺病诊断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 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8、第七十二条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1.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病; 2.慢性肺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4.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第七十三条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第七十四条XX县区水源和供水工程应保证XX县区工业用水量,其水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七十五条噪声及其他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 第七十六条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已发现受到职业性

39、损害的人员,应及时安排治疗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七十七条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由职防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第七十八条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妥善保存职工上岗前、离岗及退休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 九、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XX市凤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1-01-01执行日期:2011-01-01 一、总则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 2、灾害预防与处理

40、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顶板管理规定 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

41、,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桥断柱要及时更换。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再未修复前,应在各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背金属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

42、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背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 (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9、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加强顶板观察工作,发现顶板变化要及时缩小排距加打锚索,必要时打中心点柱以加强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责任落实到人。(3)、片帮严重的巷道施工时,帮锚杆要紧跟到工作面煤壁。 (4)、巷

43、道交叉点、过旧巷时要采取特殊措施,主动放顶或加大支护强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二、矿井瓦斯预防 1、认真贯彻执行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加强瓦斯、机电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通风设施执行验收移交制,风门挂牌落实到单位、具体人员。 2、对瓦斯涌出量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招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 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3、井下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例会制,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并落实到人员,措施贯彻到位。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

44、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并由矿、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6、局部通风机不准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负责立即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须认真排放瓦斯,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坚持执行“四人联锁放炮制”。 7、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5立方米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并且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施瓦斯抽。瓦检员执行瓦检制度,工作面应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9、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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