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XX年0730廉洁自律制度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利益,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员工自律意识,保持公司员工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合作伙伴廉洁自律管理规定 公司视合作方为事业伙伴,视廉洁为双方合作最重要的前提,努力与之实现双赢,为打造公平、公正、简单、透明的合作环境。 第三条公司对合作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不得为公司员工提供礼金、礼品等。 (二)不得私下宴请公司员工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娱乐消费活动等。 (三)不得私下为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优惠或便利条件。 (四)
2、不得与公司员工发生任何私人业务关系。 (五)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擅自与公司员工就有关工作问题私下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非正常竞争谈判。 如违背以上条款,公司有权将其直接列入公司腐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督或永久性禁止合作。重点监督单位如在两年内表现良好,可以从腐败黑名单中删除。重点监督单位如在两年内再次违反上述条款,不论情节轻重,一律列入永久性禁止合作黑名单。 第四条下列情况,公司将把合作方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一)为公司员工提供礼金或礼品,金额在1000元以下。 (二)私下宴请公司员工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娱乐消费活动等。 (三)私下为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优惠或便利条件 第五条下列情况,公司将对合作方采取暂停
3、支付一切款项,扣除违约金等严厉措施,直至终止合作关系,并列入永久性禁止合作黑名单: (一)为公司员工提供礼金或礼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二)与公司员工发生任何私人业务关系。 (三)为谋取自身利益,擅自与公司员工就有关工作问题私下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非正常竞争谈判。 第六条告知方式 我公司将通过与合作方签订廉洁自律协议的方式告知合作方。 第三章销售人员廉洁自律管理规定 第七条销售人员的职业要求: (一)销售人员要忠诚企业,端正就业态度,树立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高效工作,禁止一切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言论和行为。 (二)销售公司产(物)品,必须贯彻价格公开、过程透明、公司利益最大
4、化的原则。 第八条销售人员禁止行为: (一)禁止兼职销售其它公司的产品。销售人员不得利用联系客户、公费出差、以及通过公司了解的信息等公司资源,销售其它公司的产品。 (二)禁止从销售费用中谋取私利。销售费用要根据公司规定如实报销,不得采取虚假、隐瞒等手段多报销销售费用。 (三)禁止为个人私利,泄露、出卖公司的商业及技术秘密。 (四)禁止瞒报、谎报销售产(物)品的价格,从中谋取私利。在销售公司产(物)品中,要对销售产(物)品的价格如实报告公司,不得对客户报高价格,对公司报低价格,从中截留差价,谋取私利。 (五)禁止与客户串通,收取回扣压低价格,损害公司利益。销售人员要忠实执行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严
5、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等,不得与客户串通收受回扣、接受礼品后降低产品销售价格,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六)禁止与客户发生工作业务外的一切经济往来。销售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客户借款、在客户处报销个人费用、私自接受业务单位(个人)的馈赠、吃请、洗浴、旅游等服务项目。 (七)禁止非法占有、挪用公司财物。销售人员借用公司财物要根据公司规定及时归还,不得长期占有归个人使用或私自处分。 (八)不得对公司人员、代理商、客户等无理刁难、打击报复。 (九)业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差旅费及补助管理规定,禁止多报、谎报等方式套取公司财产。 第四章供应人员廉洁自律管理规定 第九条供应人员的职业要
6、求: (一)供应人员要忠诚企业,端正就业态度,树立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廉洁高效工作。禁止一切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言论和行为。 (二)供应部门和供应人员应当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及时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要充分考虑供应商的资质、资信情况,实行质保制度、检验制度,禁止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行为。 (三)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公司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三个以上的供货单位,做到“价廉物美、择优采购”。 (四)公司大宗原料、辅料的采购,基建或技改项目主要设备的采购以及其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等,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招标采购。 (五)对业务合
7、作单位的选择(如物流、船代、货代公司、车站、港口等),应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从信誉、实力、服务等方面综合比较,择优选择。 第十条采购人员禁止行为: (一)禁止私下接受礼品、宴请、吃红包、拿回扣、参与供应商分红等违法行为。 (二)禁止擅自与供货商、分包商单独见面,暗箱操作工程分包和设备、物资采购; (三)禁止从采购费用中谋取私利。采购费用要实报实销,不得采取虚假、隐瞒等手段多报销采购费用。 (四)禁止瞒报、谎报采购产(物)品的价格,从中谋取私利。要对采购产(物)品的价格如实报告公司,不得对客户报低价格,对公司报告高价格,从中截留差价,谋取私利。 (五)禁止与供应商串通,收取回扣抬高价格,
8、以次充好损害公司利益。采购人员要忠实公司,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收受供应商回扣、礼品后提高采购产(物)品价格或以次充好,损害公司利益。 (六)禁止与客户发生工作业务外的一切经济往来。采购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客户借款,在客户处报销个人费用、私自接受业务单位(个人)的馈赠、吃请、洗浴、旅游等服务项目。 (七)禁止非法占有、挪用公司财物。采购人员借用公司财物要根据供应部管理规定及时归还,不得长期占有归个人使用或私自处理。 (八)供应人员出差不得接受对方的住宿宴请等,必须自定房间并付费,消费凭据拿回公司后按公司标准进行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回来后必须向分管副总说明。 第五章公司人力资源廉洁自律管理规定 第十
9、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原则: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原则,招聘管理人员应做到不凭关系,不从人情,以素质论人才,以能力论人才,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业绩、能力高低给予适当的工资和职务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员工禁止行为: (一)禁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利用招工机会,索取、接受求职人员的礼品、礼金等。 (二)禁止公司员工为谋取职务晋升、工资调整、调岗、奖金等不当个人利益,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请客送礼等不正当行为。管理人员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谋取私利。 (三)禁止以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或纵容、放任身边工作人员或家庭成员有上述行为。 第六章业务洽谈及公司招待廉洁
10、自律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业务洽谈要求: (一)除涉密工作外,一切对外业务活动都必须公开、透明,按程序或工作流程办理,严禁暗箱操作。 (二)所有重大、关键性对外经济活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安排到公司外洽谈。 (三)洽谈时,原则上我方不得少于两人参加。 (四)禁止业务客户到员工家中或员工亲友家中以拜访、做客等名义洽谈业务。 第十四条宴请与娱乐规定 (一)不得接受客户不正常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二)不得参与违法违规或政府禁止以及有伤民俗道德的娱乐活动、 (三)以我方为主的业务活动,我方到对方出差或对方来访时,对方招待我方的活动,原则上只能出席一次。 (四)以我方为主的业务活动
11、,接待对方时,每天可以招待工作午餐(重要来访可以招待正餐一次,分管领导确定),原则上安排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正餐时我方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如有特殊情况分管分总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五)特别情况需要接待的,应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招待管理要求: 因公司各类招待事由产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原则,合理开支、实报实销。 (一)公司各类招待的事由: 1、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客户前来访问、参观、接洽工作等 4、外出联系公务 5、营销业务交往 6、公司分管副总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公司
12、各类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礼品等,以及公司各部门的派餐、工作餐、加班餐等。 (三)公司人员招待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从招待费用中谋取私利。招待费用要实报实销,禁止夹带报销私人票据,不得采取虚假、隐瞒等手段多报销招待费用。 2、禁止截留、侵吞招待用品、礼品等。 3、禁止无谓、超标招待,不得铺张浪费。公司招待中的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住宿及接待标准以及公司各部门的派餐、工作餐、加班餐等,要严格根据公司来宾接待管理制度执行,不得超标准招待,杜绝没有必要的招待。 第七章馈赠礼品(礼金)管理规定 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与外部单位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与管理及其他行使与业务职权相关的
13、工作交往中,一律不得收受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程序、流程以及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外单位的礼品、礼金等馈赠。 第十六条对馈赠礼品的处理: 各部门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及工作交往、会议、婚嫁或其它原因中未能拒收的礼品(食品、地方特产、会议纪念品、礼金等),无论价值大小,一律按规定登记、上交公司劳资科。 (一)礼品登记管理部门及登记程序: 公司劳资科负责按公司要求对公司所有部门人员收受的馈赠品进行登记、收交、统计、保管和处理等工作。公司员工应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如在外地接受馈赠品自回到公司之日起计算,易腐烂品除外)3日内,(不易保存的水果、食品等为1天),首先向分管部门上交,分管部门登记备案后,上交办公室并统一上
14、交公司劳资科,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应在登记、上交时说明原由。 (二)公司对登记礼品的安排使用: 公司对于所收受礼品,经登记上交后统一安排使用。公司各部门及人员需要申领馈赠品的,先向分管副总提出具体申请,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申请人员持批准的领用表向劳资科领取,劳资科做好发放登记。公司劳资科应规范管理、建立台账。公司办公室对礼品的接受情况定期进行公布。 第十七条对以隐秘方式或夹带于礼品中无法当场拒收的礼金的处理: 公司要求拒收礼金或高价礼品(如金银首饰,古字画等),对于以隐蔽方式或夹带与礼品中无法当场拒收的礼金或高价礼品,公司员工应立即汇报分管副总,由分管副总安排统计人员上交财务部,并根据合
15、作伙伴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及与合作方签订的廉洁自律协议对合作方进行处理。 第八章违反廉洁自律制度的处罚规定 第十八条违反廉政自律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外,对情节较轻的,追缴非法所得,同时处以非法所得2倍金额的罚款。凡违反廉洁自律禁止条例的,公司将没收其违规所得并直接与涉案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人员均不得与亲戚、朋友、同学等有业务往来,上级领导的关系,其属下也不许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如有业务需要,可以上报公司,由公司指定人员进行业务洽谈,谁违反此规定、谁负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均不得擅自处理所收受的馈赠品,
16、如有需要可以向公司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按需处理,否则,除对擅自处理者处留厂查看处分外,处罚所处理馈赠品或礼金价值35倍罚金。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规定不如实、不如期登记上交的,视情节轻重应进行通报批评,所收受礼品、礼金(含购物卡)予以追缴;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除收缴所收受礼品外,按照所收受礼品、礼金(含购物卡)价值的3-5倍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理,并处留厂查看处分。 第九章实施及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法务部负责起草廉洁自律协议,组织与合作方签订廉洁自律协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落实和监督。 (二)各分管领导作为内部监督部门不定时对特定的人员、供应商、客户、业务合作单位、关联人员等进行暗
17、访,对一些文件、历史记录表单等进行抽查,以发现不合常理、违规违法的行为。 (三)企管部作为外部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并调查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控告、检举;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监督办法 (一)合作方如遇到公司控股集团员工索贿,故意刁难等腐败行为,合作方人员应立即以如下方式进行举报,以获得公司控股集团的支持,公司控股集团在收到举报信息7日内给予回复,并予以保密。 (二)公司内部员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口头、电话或书面材料向李金生、邱玉富、刁华龙、刘晓军、邢同涛、刘福军检举揭发,监管人员将严格按照尊重事实、核查到底、保守秘密的原则来处理,并对查证属实的情况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解释权归企管部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于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