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五项制度
一、坚持自查与部门全面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督察相结合,做到安全检查“全、细、严、实”。严格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坚持责任追究制和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即:检查组成员对检查事项进行签字,建立检查档案。凡被检查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而未被检查出来的,发生事故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被检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被查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防范工作建档制度,逐步建立起危险源和事故隐患信息库。按照“底子清,情况明,分类施治”的原则,组织开展危险源普查活动,掌握第一手基本资料,并对此进行评估分类,落实管理,督促当地个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限制整改和治理。对一时难以消除的事故,整改期间严格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把事故隐患的检查整改与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合法有效﹑查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项重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单位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几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得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查现场,查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入生产现场工地,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有否安全出口,且是否通畅;机器防护装置情况,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蕾设备,防爆性能;车间或坑内通风照明情况;防止矽尘危害的综合措施情况;预防有毒有害气体或整齐的危害的防护措施情况;锅炉,受压容器和气瓶的安全运转情况;变电所,火药库,易燃易爆物质及剧毒物质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标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2.查思想
在查隐患和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认识,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特别对各项劳动保护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更应严格检查。
查思想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企业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如干部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现场领导人员有无违章指挥;职工群众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国3
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令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主要检查企业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即“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专职机构是否健全;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术实施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此外,还要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
4.查事故处理
检查企业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检查中,如发现未按“三不"防的要求草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从中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各企业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突出重点,真正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为了保证安全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完全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检查的规模,范围较大时,有领导负责组织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参加。属于专业性检查,可由领导人指定有关部门领导带队,组成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组。每一次检查,事前必须有准备有目的,有计划,事后有整改,有总结。
1.安全检查形式
安全检查的形式大体有下列几种。
1)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已经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检查一次。有些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2)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是一种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检查对象一般是一个特殊部门,一种特殊设备或一个小的区域。
2.检查准备
要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思想上的准备和业务上的准备。
1)思想准备
思想准备主要是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自检活动,做到群众自检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从而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这样,即可提高职工主人翁的思想意识,有可锻炼职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业务准备
业务准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检查目的,步骤和方法,抽调查人员,建立检查组织,安排检查日程;(2)分析过去几年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资料,确定检查重点,以便把精力集中在那些事故多发的部门和工种上;(3)运用系统工程原理,设计,印制检查表格,以便按要求逐项检查,做好记录,避免遗漏应检的项目,使安全检查逐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目的是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及时整改。
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范围
安全生产伤亡及重大危险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人员伤亡以及性质严重,包括自然灾害和认为破坏事故,其中:
(一)伤亡事故
1.依据有关规定,在重伤和死亡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以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重大险患事故
1.发生以下事故应立即报告:
(1)由于化学和物理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或生产工艺不合理,操作不当等因素,发生毒物外泻,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与中毒,但严重污染环境,对职工,居民的安全健康有潜在威胁.。
(2)由于设备,机具的缺陷,失灵,操作人员疏忽等因素发生车,船翻沉,或缺乏安全脚手架,井架,吊塔等倒塌,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居民以及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3)其他虽未造成人员伤望,但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简况,事故单位所属事故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抢救与处理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估计以及要求
三、事故信息通报
(一)本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生产安全,火灾,气,职业中毒,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特大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企业和社会人员中毒的
事故。
(三)社会影响较大,涉嫌3人以上或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未遂事故。
(四)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险肇事故。
事故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应立即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续报事故应急处理中的情况以及调查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情况。
四、事实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未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故意拖延或漏报死亡人数,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将实施行政责任倒查制度,予以通报。
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街道办事处或街道安委会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受安委会的委托,具体组织对各社居委、辖区各单位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工作;拟定年、季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方案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和各社居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依法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定期分析和预测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并做好事故结案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及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建设工程“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督促工矿商贸企业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并负责监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承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篇: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厂长
4.2.1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责任。
4.2.2厂长应定期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设备薄弱环节和职工思想状况、业务技术水平,并提出整改的意见。
4.2.3组织制定和发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4.2.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督体系。
4.2.5审批全厂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2.6主持重特大设备事故、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了解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2.7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表彰和嘉奖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教育、惩处事故过失人员。
4.2.8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厂安全生产分析会,听取汇报,及时处理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到条条有落实。
4.2.9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4.3生产厂长
4.3.1在厂长领导下,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及全面技术领导责任。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及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积极开展反事故演习。
4.3.2审批各种现场规程、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重大试验措施、运行措施、重大技术改进措施以及固改工程设计等,并对其正确性负主要领导责任。
4.3.3组织年度、季度反措、安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待批准后要对其实施负全部责任。
4.3.4按时参加月度安全例会,听取汇报,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对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隐患以及频发性事故的专题研究。
4.3.5组织、领导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整改工作,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组织消除,涉及几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协调解决。对安全性评价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领导并实施危险点分析工作,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督促限期解决,在未解决前应研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交付执行。
4.3.6参加或主持事故(包括性质严重的障碍)的调查分析,严肃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的原因、责任、吸取教训和防范对策做出结论。对事故暴露出来的设备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4.3.7按照批准的年度和季度反措、安措计划,督促实施。
4.3.8领导和组织好大修、小修、临修及事故抢修工作。对设备缺陷、反措项目、改进工程做到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审定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利用一切检修时机协调各专业做好消缺和反措的安排落实,召开检修分析会,抓好安全、质量、进度和三级验收,做好设备定级。
4.3.9深入现场查禁违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并建议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后果者,建议给予严肃处理。对规程有解释权和修改权,并对自己发布的命令指示负责。
4.3.10批准电气、热机、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和许可人、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人员的名单。领导和组织人员的生产培训和全厂反事故演习,领导全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运行、检修规程的学习考试。
4.4分管经营、多经、基建的副厂长
4.4.1在厂长领导下,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4.4.2由于分管范围内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参照生产厂长责任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6党委、纪委、工会领导的安全职责
4.6.1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安全职责
4.6.1.1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内容;参加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
4.6.1.2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无差错、无违纪活动。
4.6.1.3根据电力生产季节特点,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深入现场,结合实际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4.6.1.4组织政工部门及有关部门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经常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了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
4.6.2工会主席安全责任制
4.6.2.1对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4.6.2.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负责建立、健全本厂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4.6.2.3参加厂行政部门召开的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会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行政采纳实施。参加或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或纠正意见,督促各级行政部门限期整改。
4.6.2.4监督劳资部门做好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督促行政部门改善职工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并监督行政部门按规定做好有毒有害工种的保健津贴发放工作。
4.6.2.5督促和协助行政定期组织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和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4.6.2.6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督促行政对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治疗,协助行政做好工伤事故伤残人员的疗养康复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做好劳动签订工作。
4.6.2.7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4.6.2.8工会副主席积极协助主席做好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的安全职责。
4.6.3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4.6.3.1参与本厂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4.6.3.2参与本厂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安监部门
4.7.1.1安质教科科长
1)安质教科长是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2)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科长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布置督促本部人员按分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监察工作。
3)负责审定全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组织和领导全厂安全网的活动,指导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厂安全生产活动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要点。
5)负责全厂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方面的各项奖惩建议。
6)组织有关部门汇总年、季“安措”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4.7.1.2安监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指示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2)认真执行《山东高唐热电厂事故调查规程》,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做好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资料积累工作,督促事故对策的实施。
3)负责全厂安全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和汇总工作,并做好安全大检查的专题总结报告。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规程制度的执行,发现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立即排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出具《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6)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组织全厂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好外包施工人员及临时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督促安全工具、用具定期试验和正确使用。
7)参加重大改进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7.2生产部门
4.7.2.1科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1)对厂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安全工作任务,负责督促本科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完成的质量,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
4)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管理上、技术上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加以消除。
5)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反事故演习,落实反习惯性违章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人员误操作和重大设备事故。及时组织制定本科的年、季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6)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以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每月夜间巡视生产现场不少于1次。
4.7.2.2主任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科长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实施厂部制定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1)协助科长处理好本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指导和协助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
4)经常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和不安全现象,严格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负责实施整改措施。
4.7.2.3安全员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贯彻、督促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指示及反事故技术措施,以预防为主,做好本专业的安全监督工作。行政上受主任领导,业务上接受安监部门的领导,并对本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有相应的责任。
2)参加编制并汇总上报年、季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执行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规程。
4)协助有关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新进厂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专业安规学习和考试的具体工作,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
5)负责本专业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工作,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上报、参加整改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6)负责检查本专业的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按规定统计合格率。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活动台帐。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班组安全员会议。
4.7.2.4专工安全职责
1)负责本专业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指示及反事故技术措施,指导班组的专业管理工作,对自己在专业方面的决定负责,对本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编制本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协助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做好现场设备名称、编号、标志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警告牌,接地线、安全用具,及时修改系统图、模拟图,定期检查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负责现场规程学习考试的具体工作、反事故演习及事故预想工作。
4)参加本专业发生的事故、障碍和异常情况分析,从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方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上分析原因,制订对策,填写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分析报告。保卫部门
4.7.4.1负责全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治安保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对防火防爆及治安保卫工作负主要责任。
4.7.4.2负责制订保卫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消防规程、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对全厂电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化学物品实施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负责实施动火工作票的安全职责。
4.7.4.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防火防爆及其应急预案,认真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每月进行一次防火设施检查,每月二次参加消防泵的试运行。
4.7.4.4负责消防人员的组织领导和防火业务训练,以及本厂职工的防火教育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培训工作。
4.7.4.5组织火警事故、电力生产设施设备破坏、失窃的调查、统计和处理,参加重大设备事故和生产设施失窃的调查处理。
4.7.4.6负责电力生产设施的保护工作。
4.7.4.9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7.4.10制定特种车辆和防火区车辆安全行驶规定及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行驶和装运规定,并督促执行。
第三篇: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一、公司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承担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并在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中起领导作用。
3、批准安全生产的方针和目标,并带领全公司职工执行。
4、任命管理者代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5、批准安全生产管理方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处理重大安技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
6、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需要的资源。
7、负责应急指挥及应急响应计划的批准,主持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负责提供最新安全法律法规的信息。
3、指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监督验证实施进度。
4、负责对新职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教育。
5、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绩效测量与监测。
6、负责安全生产记录的监督管理。
7、负责职工工伤之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三、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组织定本车间安全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顿,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加强防护防火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5、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环保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安全员的工作。
6、负责新职工入厂的二级安全教育的考核及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7、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档案和各种台帐。
8、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处理,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供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领导。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要求。
2、进行新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3、搞好班组的生产进行、设备进行中的安全工作,坚持巡检制度和安全竞赛活动。
4、组织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好事故防范措施。
5、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进行中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6、负责本班组织防护,防火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完好备用。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经常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2、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使广大职工懂得“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协助主管领导及部门编制安全生产计划,起草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定期配合安全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4、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层安全管理组织,进行安全普及宣传教育。
5、负责对易燃、易爆等设施和容器进行专项管理,使安全标志设施完整并符合标准。
6、对工伤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并起草事故报告,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发生事故后作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六、各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岗位生产操作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处理紧急事故的应变能力。
2、工作时精心操作,严格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异常情况。
4、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及时消除各类缺陷,并做好记录。
5、搞好环境卫生,实行安全文明生产。
6、上岗时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坚持持证上岗和挂牌巡检制度,妥善保护和正确使用防护器材和防火器材。
7、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
8、不违章作业,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七、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监督验证实施进度。
3、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特种工种,重要岗位和需持证上岗岗位的培训计划。
4、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对特殊作业的管理及负责,对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对新职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教育。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安全技术等问题。
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安全管理组织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检查本企业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对全公司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工作,无证不准上岗。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安全检查工作,定期进行评比、交流、总结经验。
5、负责对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负责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和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7、组织管理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评审后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九、劳资部门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环境保护等工作。
2、组织新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3、执行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及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新工人和职工调配工作。
4、组织工伤鉴定以及落实职工工伤保险。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纠正违纪现象,保证安全生产。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车间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纪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守纪律,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
3、车间要经常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保证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车间安全通口畅通无阻,车间原料产品分类摆放,车间生产环境通风整洁。
5、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维修,正确使用。
6、本车间如发生任何事故要及时报告,以利调查、处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十一、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审核、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审批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审定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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