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平安考核规定 一、安监部是消防平安奖惩的归口治理部门,对消防平安奖惩提出考核意见。 二、厂防火平安委员会负责消防平安奖惩事项的审批。 三、对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做出明显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平安治理考核细那么,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对有以下情形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1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1在日常工作中,及时觉察严峻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2及时制止消防违章行为或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3积极维护消防设备平安,勇于同破坏消防平安设备行为作斗争的;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表现英勇,成绩突出的; 5在消防平安治理中,有制
2、造制造和其他对消防平安治理有突出奉献的。 五、处分 对违犯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造成严峻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的责任者,以及不履行消防平安治理责任,阻碍企业声誉的责任者应予处分。 1、处分的品种: (1)行政处分:通报批判、警告、记过、待岗、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处分:赔偿损失、扣发奖金、下浮岗位工资; (3)移交司法机关追查法律责任。 2、对存在以下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判。 (1)部门内部存在严峻火险隐患,不能按期整改的; (2)因消防平安责任人不履行职责,造成部门消防平安治理混乱,存在较多火险隐患的; (3)因疏于治理或治理不到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 3、对以下行为应给经济处分:
3、(1)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的; (2)成心损坏消防设备、器材的; (3)违犯消防平安治理规定,违章使用电器的; (4)特别工种人员无证操作或违章操作的; (5)在防火重点部位违章用火的; (6)存在消防违章行为,经指出后拒不整改的; (7)消防责任人、消防治理人、消防监视员等不履行治理职责,引发严峻以下火灾事故的; (8)因工作渎职引发一般火灾事故的直截了当责任人; (9)其他违犯消防平安治理规定,应当予以处分的; 4、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其事故责任人触犯国家刑律时,移交司法部门追查其刑事责任。 5、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违犯消防法规,造成后果的,应按照本规定予以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4、关处理。 六、对集体和个人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监部审核盖章后,由厂防火平安委员会批准。 七、工作表彰与奖励 为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专门机关与群众治理相结合“的消防工作原那么,提高全厂职工的防火认识和自防自救才能,杜绝火灾的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平安主产,对在消防工作中有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特制定本制度。 八、在消防工作中有奉献或成绩明显的单位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消防平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平安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消除及时,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损,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防止严峻损失,有明显成绩的。 3.在改善消防设备方面有明显奉献的。 4.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明显成绩的。 九、在消防工作中有以下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予表彰与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明显的。 2.典范遵守消防法规,防火平安治理制度,制止违犯消防治理规定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觉察消除严峻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 4.积极参加火灾扑救,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缘故有突出奉献的,勇于检举、揭露各种损坏、盗窃、破坏消防器材、设备装置行为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明显成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