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党总支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工作责任区。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均定有部门联系点;党员以所在的部门为主,负责联系1至2名群众,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2、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外团结,做好教职工思想的正确引导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3、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及时向支部或总支汇报,共同解决。 4、积极配合部门领导搞好管理工作,自觉当好参谋和助手。 5、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总支委员、支部委员每年至少要找分管部门的教职工谈心、谈话两次;党员每年至少要同联系对象谈心2至3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二)党总支定期或在重要决策之前,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听取党外教职工的意见。 (三)总支和支部对党员反映上来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必须认真记录,做到条条有回音。 (四)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作为支部、小组和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各支部要将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记入党支部工作记录薄的党员责任区情况表。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