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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搬中学党总支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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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经搬中学党总支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工作责任区。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均定有部门联系点;党员以所在的部门为主,负责联系1至2名群众,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2、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外团结,做好教职工思想的正确引导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3、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及时向支部或总支汇报,共同解决。 4、积极配合部门领导搞好管理工作,自觉当好参谋和助手。 5、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总支委员、支部委员每年至少要找分管部门的教职工谈心、谈话两次;党员每年至少要同联系对象谈心2至3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二)党总支定期或在重要决策之前,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听取党外教职工的意见。 (三)总支和支部对党员反映上来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必须认真记录,做到条条有回音。 (四)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作为支部、小组和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各支部要将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记入《党支部工作记录薄》的党员责任区情况表。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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