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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实施参考计划范文.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080409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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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畜牧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实施参考计划范文   为全面推行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新型方式,进一步加强部门行风政风建立,树立xx畜牧人新形象。按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全域建立“中国幸福家园”和整县推进新农村建立为统揽,以施行“6115”工程争创省级现代畜牧经济强县为核心,以动物疫病防控、畜产质量量平安与转变畜牧业开展方式三大职责为重点,着力提升行业工作效能,加快现代畜牧经济强县创立进程。   二、工作目的   本着依法行政、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建立起“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治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工作效能治理网络,建立起科学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法,落实奖惩和责任追查制,促进全县畜牧系统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三、详细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效能治理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县动物卫生监视所整合,负责详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二)治理对象:全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   (三)责任落实:建立网格化治理责任制,按照“定人、定责任”的工作要求,落实网格治理职责,建立网格治理公示制,层层落实责任。   (四)职责   1.局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畜牧系统网格化治理的组织领导、制定治理方案,对阻碍网格化治理的突出征询题进展分析研究,对违犯工作效能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确保网格化治理工作的顺利进展。   2.局工作效能治理办公室详细承担建立网格化监管运转机制,对全县畜牧系统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日常工作施行监视治理,如有违犯治理规定或履职效能不佳(如:工作执行力、工作成效等)的行为,提出拟定处理方案与整改意见报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并监视处理决定执行与整改措施到位。   3.局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对所分管的工作具有效能监视治理与提出处理意见的职责。   (五)政策按照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动物检疫员和动物防疫监视员治理方法〉等四个方法的通知》(川办发〔XX〕20号)、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立的施行意见》(罗委发〔XX〕4号)、县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规则的通知》(罗畜食发〔XX〕25号)、《关于印发xx县畜牧食品局工作标准的通知》(罗畜食发〔XX〕27号)、县畜牧食品局办公室《关于标准系统内在职职工统一着装的通知》(罗畜食办〔XX〕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作风建立规定施行监管;二是按照年度综合目的工作和各项专项工作,施行效能督查督办。   四、要求   (一)工作效能治理办公室每周要开展一次工作效能明查或暗访,每月发出一期通报,对违犯治理规定或履职效能不佳的可提出扣当事人0.2-0.5分绩效考核分并处分50-100元现金的处理意见,报局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在网格化治理中,所有人员既是被治理者也是监视者,被治理者出现违犯治理规定或履职效能不佳的行为,上级治理者可向局工作效能治理办公室提出建议处理意见,经核实后报局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下一级出现两次以上的同类违犯规定情况或履职效能不佳,其上一级治理责任人连带承担同等责任,好似类违犯规定情况或履职效能不佳出现三次以上,还将扣所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分;所有监视检查记录应当经当事人及其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如出现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可注明情况并签字。12下一页   (二)局工作效能网格化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与副组长具有对工作效能治理办公室监视治理权力,如发现在网格化监视治理中出现监视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可对其负责人和有关成员作出处理。   (三)本施行意见自XX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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