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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救助规章制度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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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救助制度意见 为全面规范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城市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项事业超常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建立城市低保专项救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项社会的稳定工程、德政工程,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自1997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应保尽保”的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低保标准不断提高,资金投入逐年增长,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看到,目前城市低保对象的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要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住房等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针对弱势群体的专项救助制度已势在必行。因此,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贫困群众基本权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健全各项救助制度 (一)医疗救助 1、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救助制度的通知》(临政发[2001]46号)XX县区卫生局《关于制定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优惠政策的通知》(临卫字[2001]15号)的有关规定,城市低保对象持县民政局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到指定医院就诊,可继续享受减收诊疗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常规检验费、透视费20%的优惠。 2、设立“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基金”,对患重大疾病的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 (1)县财政每月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列支总额的15%增加预算安排,由县民政局设立“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基金”。该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存使用。 (2)患有下列重大疾病,且全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城市低保对象,可申请医疗救助: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的;②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③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及并发症;④经市、县政府公布需救助的其他重症疾病。 (3)城市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到指定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的30%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额累计不超过3000元。 (4)审核发放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费用时,应剔除下列费用: ①医疗单位按规定应减免的费用; ②参加各种商业保险陪付的医疗保险费; ③职工单位或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 (5)城市低保对象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应由低保对象本人和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单位共同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出具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和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由县民政局审核审批后给予救助。 (二)教育救助 (1)根据临政发[2001]46号文件XX县区教育局《关于减免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通知》(临教普字[2002]16号)的有关规定,城市低保对象子女就学,继续享受教育减免政策。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可免缴一半或全部免缴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 (2)对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城市低保对象子女就学确有困难的,根据《XX县区教育救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临委[2003]75号)的规定,可申请教育救助。具体的申请审批程序按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住房救助 对城市低保家庭住房确有困难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租赁补贴或提供廉租房。廉租房的租赁价格应低于市场租赁价格的30%至50%。但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以保障低保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专项救助,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抓好落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民政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将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与城市低保制度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救助资金的预算筹集,制定有关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审核确定的用款计划及时将救助资金拨付到位,并搞好监督使用。卫生部门要尽快确定承担医疗救助任务的定点医院,并制定定点医院医疗救助操作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救助政策的落实;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城市低保对象子女的教育救助,并督促各学校切实落实好教育救助政策。房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住房救助细则,做好城市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献计出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互助活动。从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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