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感染性疾病科终末消毒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79943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30.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感染性疾病科终末消毒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感染性疾病科终末消毒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感染性疾病科终末消毒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感染性疾病科终末消毒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感染性疾病科终末消毒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感染性疾病科终末消毒制度 一、室内进行彻底的封闭熏蒸或紫外线照射消毒1小时。 二、病人的随身用物如衣物、食具、玩具、书报等均需消毒处理后方可带出。病室消毒后,室内家具、墙壁、地面再次分别用含氯消毒液擦洗,进行彻底大扫除,并开窗通风1小时。 三、棉褥、棉被、枕芯紫外线消毒或晾晒后备用。 四、换下的被服放入双层污物袋内,标识清晰,密闭运送到洗衣房。 五、所有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全部装入双层黄色塑料袋中,并贴“特殊感染性废物”标识,装在防渗漏、耐穿刺透的容器内,只能装3/4满,并注明生产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做好交接登记工作,统一送医疗废物存放暂存点。 肠道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 一、消毒

2、病房的要求。当发生疫情特别是流行时,病人必须立即隔离治疗。隔离病房要有纱窗、纱门,防止苍蝇进出;确诊病人与疑似患者分开管理,以防交叉感染。 二、消毒处理: (一)排泄物、呕吐物和残余食物。对稀薄的可用干漂白粉按排泄物、呕吐物量的五分之一的比例投药,充分搅拌后置两小时弃去;若为成形粪便、团块状物,可用20%的漂白粉乳剂按被消毒物的两倍量入药液,搅拌作用2-4小时后弃去。 (二)房屋、地面和墙壁等用0.5%的过氧乙酸或3%漂白粉澄清液进行喷洒拭消毒,墙壁的消毒高度为1,5-2.0米。消毒顺序是先由外至内全面喷洒或,次,待室内处理完毕后,再由内至外消毒一次.用具、擦拭。 (三)五具处理。家具、运输工

3、具,食具、玩具,可用0.5%过氧乙酸的漂白粉澄清液浸泡30-60分钟,亦可作擦拭或喷洒消毒。 (四)手的消毒。以3%的漂白粉澄清液或0.2%过氧乙酸或0.5%碘伏浸泡消毒1-2分钟。 (五)卫生间消毒。地面、梳洗台、脸盆、浴缸、马桶、门把,可用3%漂白粉澄清液或0.5%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三、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有关制度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病房内使用的听诊器、剪刀、镊子、盘子等医疗用品均应专用,用毕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病房内使用的隔离衣亦应专用,在诊疗病人后,应脱下挂在病房门口后,然后消毒双手可离开病房。 四、对陪伴人员的要求。霍乱病人不应有陪伴人员,如有特殊

4、需要,要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在护理病人后,双手应用3%漂白粉澄清液或0.2%过氧乙酸浸泡消毒1-2分钟;被污染的衣裤要及时更换,浸泡消毒2-4小时;陪伴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房,如需要外出,要更换衣裤,消毒双手后方可离开。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执行。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

5、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三、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四、各科室须做到定点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医疗垃圾袋(黄色袋),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病及时密封。 六、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医疗废物袋必须贴上医疗废物标识,封扎袋口,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

6、运送员进行交接,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七、垃圾运送员每天从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垃圾暂存点,与暂存点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做好运送车辆的清洗、消毒。 八、由总务科派专人负责每日与XX市医疗废物中心做好交接登记工作,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设醒目标志区分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暂存点,并在医疗废物暂存点进出口加锁,专人管理,严禁捡拾垃圾,医疗废物暂存点每日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存清洁。 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应按医院制订的医疗废物流失、

7、泄漏、扩散应急方案进行处理,禁止任何龟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予以相应处罚。 医疗废物暂存处消毒隔离制度 一、地面:每天湿式擦洗2次,地面被污染时使用500mg/1(1:100)“84消毒液进行喷式消毒,30分钟后清洗、擦干;医疗垃圾运走后对地面、墙体进行彻底消毒和清洗。 二、空气。每天紫外线灯消毒2次/60升钟,并记录;紫外线灯管每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并记录,平时随脏随擦。 三、运送车消毒:每次清运工作完成用流动水对运送车进行彻底冲洗干净并使用500mg/1(1:100)84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 四、每周日大扫除。 病房感染管

8、理制度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规范着装,严禁留长头发,长(染)指甲、戴戒指.手链、手镯等,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 二、自觉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四、病人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五、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病房地面应湿式清扫,每日用消毒液拖地1-2次,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病人出院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病人衣服、床单、被套、

9、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毒,转科或死亡后,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病人的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八、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九、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病房(区)使用的拖把要“四矿开(治疗室、配餐室、病房、厕所),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传染性引流液、体液、排泄物等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十 一、呼吸病房、烧伤病房、供应室无菌区等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2次,每次30-60分钟,并有记录,每月进行一次空气培养.机过滤板每周清洁1-2次。

10、十二、紫外线灯管每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两次,定期检查辐射强度,空调十 三、垃圾置塑料袋(桶)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黄色)与生活垃圾(黑色)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 换药室、处置室、注射室、治疗室、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制 一、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室内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无菌物品要求包装规范,包布完好无损贴3m灭菌标志,标明灭菌日期、过期日期(有效使用时包内放置3m指示卡包外间7天),灭菌后放入专柜,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过期予重新灭菌。 四、各种注射器严格做

11、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静脉注射时应一人一针止血带(门诊抽血室应加一巾,注射、抽血后用的棉签等不能随地乱扔)。 五、注射、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每4小时更换1次,抽出的药液如未能及时注射,应注明抽药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六、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要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胰岛素开启后有效使用时间为30天。 七、碘酒、酒精、碘伏瓶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及灭菌2次。 八、置于无菌容器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凡士林、刀片、缝针、缝合。线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九、治疗车、治疗盘使用后用消毒液擦拭,治疗车上备有

12、快速手消毒液,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十、换药操作应按无菌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 十一、地面应湿式清扫,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2次,每次30-60分钟,有每月进行一次空气培养。十 二、拖把、抹布应分类专用,标识明确,定位放置,保持清洁,定期消毒。记录,医疗废弃物医疗垃圾(黄色),生活垃圾(黑色)分类盛装,定位放置。 传染病的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对传染病病人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二、凡疑似传染病需隔离的病人,做到床头有标记,执行床边隔离制度(乙肝产妇应设隔离待产室和分娩室)。 三、隔离病房门口应备隔离衣、广谱消毒液

13、、专用擦手巾。 四、隔离病人的操作应最后执行。隔离病人用过的所有诊疗器械、护理物品未经消毒处理,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 五、感染性敷料,如厌氧菌、绿脓杆菌、破伤风杆菌等的敷料,应放置专用容器内焚烧处理 六、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固体污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 七、各种传染病、感染症的病人备专用护理用具。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须装入黄色垃圾袋送焚烧处理,可重复使用的物品须遵循消毒清洗灭菌的程序处理后备用。 第二篇: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相对独立,病人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互串病房或随意外出。 2、传

14、染病病房医院感染管理,除了按普通病房管理外,病房内部严格“三区”“两通道”,设有“缓冲间”,且应标识明确。 3、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不同病种分室收治。疑似病人具有高度传染性或毒力强的菌株所致的感染病人应单独安置。 4、隔离病室门口挂隔离标志,入口应设缓冲间,病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设独立卫生间。并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不同,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5、工作人员应严格防护规定着装。工作人员从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应洗手戴帽子戴口罩(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应穿隔离衣或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工作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潜

15、在污染区前:去手套消毒双手摘掉护目镜/防护面罩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于专用污染容器内)。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去口罩去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后,进入清洁区。(离开清洁区沐浴、更衣下班) 6、非传染病区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传染病区时,应经传染病区 医务人员许可,并接受消毒隔离要求的指导。进入传染病区的化验人员、会诊医师应严格遵守各项消毒隔离制度。 7、隔离衣应专室专用,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用过用后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和擦拭消毒,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8、病室内内要保持空气新鲜、定时开

16、窗通风,在无人情况下每天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进行消毒,地面和物表(如凳、柜、门把手等)保持清洁、干燥,地面每天湿试拖地,抹布、拖把等清洁用具要专区专室专用、标记醒目,用后分别洗净、消毒(抹布用250mg/l、拖布用500mg/l含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以上)、冲净凉干备用。地面有明显污染时,用用吸湿材料随时去污、再用500mg/l含有效氯消毒液清洁消毒,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细菌芽孢污染的物品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以上)。 9、病人使用的一次性的盆、便器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 10、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应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11、每季度对感

17、染性疾病科的空气、物表、工作人员的手、消毒液进行监测。报告单存档(保管三年)。 12、严格陪客、探视管理制度,一般不设陪客、探视。病情需要时,应由床位医师签“同意”意见。对陪护、探视者先做好卫生宣教同时发放最基本防护用品等。(如鞋套、口罩等) 13、病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视为感染性医疗垃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中,进行有效封口后专人密闭运送。严格做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等。 第三篇: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皖医弋矶山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 (1)按照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相对独立,建筑布局合理,

18、标识清楚,工作流程明确,适用标准预防。 (2)严格遵循卫生部隔离技术规范相关管理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感染性疾病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3)提高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预检处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临床各科门诊、病房接诊医师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对来诊的病人必须进行传染病预检程序。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4)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肠道等特定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加强特定传染病的

19、预检分诊工作。 (5)如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者按照XX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如果感染科不具备对某种特殊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

20、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治,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使用专用车辆,用后及时消毒。 第四篇:感染性疾病科相关制度感染性疾病科相关制度七条 一、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一)目的。对感染疾病科布局、流程、设施、防护制定标准并进行培训指导并督导检查。 (二)依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 1、感染管理科对感染疾病科布局、流程、设施、防护标准进行培训指导并督导检查; 2、感染性疾病科主任、护士长组织学习、培训、检查、落实; 3

21、、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护士按标准实施。 (五)内容: 1、实行24h值班制。医务人员均按出诊表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出诊医生要认真做好日志登记,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严格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 6、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

22、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7、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8、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

23、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10、医务人员规范使用个人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11、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传染病上报流程、途径、时间,预防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三)适用范围:医院 (四)职责:

24、 1、疾控科负责疫情统计、上报管理。 2、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至国家疾病控制信息系统,并注意保密。 3、各科门诊医生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五)内容: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疾控科,各科室均设疫情报告员,由疾控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2、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6小时内报XX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科门诊医生,一旦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疾控科,科室疫情报告员负责住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4、疾控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

25、,分类登记,报告至国家疾病控制信息系统,按期上报旬报表,每月25日至30日与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5、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奖励,由疾控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 三、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登记、报告 (一)目的。规范传染病上报流程、途径、时间,预防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6、应急条例。 (三)适用范围:医院 (四)职责: 1、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通过电子病历内网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疾控科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到科内传染病登记本上,以备核查。 2、检验科、放射科所有工作人员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3、疫情管理员进行网络报告。 4、疾控科检查、核实、督导。 (五)内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相关登记。临床科室建立门诊日志,病房设立出入院登记本,检验科

27、、放射科建立检验、放射登记本(主要是肺结核x线登记),对所有就诊、住院、检验、检查的病人进行详细的登记;门诊、病房建立传染病登记本;疾控科建立全院总传染病登记本。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通过电子病历内网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疾控科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到科内传染病登记本上,以备核查。 4、各种登记本、报告填写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错项。具体要求如下: (1)门诊日志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发病(诊断)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等基本项目,要求登记齐全,分科、分月装订成册。有关科室的门诊曰志

28、登记数与该科挂号数符合率要求85以上。 (2)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九个基本项目。病人住院或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疾控科。(3)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使用国家统一的格式。 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包括。病名、登记日期、患者姓名(14岁以下儿童(含14岁)填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工作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发病时间、诊断时间(填到小时、分)、报告时间、订正时间、填卡类型、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卡医师、联系电话等。 临床医生或检验医生在诊断传染病后,须按照传染病报告

29、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填写必须完整、规范,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诊断时间填写到小时分钟,填报人应签名。 应尽可能填写电话、工作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以便于及早发现同一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的疫情。 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并进行记录。 检验科、放射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将异常检验结果报疾控科。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对肺部x线检查怀疑或确诊为肺结核的,检测结果直接送开

30、具放射单的医生,阳性检测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对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当天内进行网络报告。 各科室疫情管理员于每月25日至月底与疾控科核对疫情的登记,同时做好传染病资料存档 工作,以备上级检查。 奖惩措施。如迟报、漏报l例传染病报告卡将扣除科室医疗质量分和责任人l个月绩效工资,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法规处理。

31、对及时准确上报l例传染病报告卡的个人,院奖励l元。 四、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分诊制度 (一)目的。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 1、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结合流行病学史、职业史,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患者进行预检。 2、经预检为传染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内容: 1、分诊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

3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在接诊过程中,注意询问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患者进行预检。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4、经预检为传染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应当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33、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五、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目的。早期发现疫情,控制疫情蔓延,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三)适用范围:医院感染疾病门诊 (四)职责 1、肠道门诊医护人员对腹泻患者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就地处理、隔离治疗”。按要求上报传染病,严格遵守隔离、防护等相关规定。 2、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至国家疾病控制信息系统,并注意保密。 3、疾控科根据疫情进行培训、检查、监控。 (五)内容: 1、肠道

34、门诊是发现霍乱等烈性传染病的第一线,对于早期发现疫情,控制疫情蔓延、扩散起着关键作用,是做好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设立专用肠道门诊诊断室、留观室、专用诊断桌以及肠道门诊兼职医生,负责对门诊腹泻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腹泻患者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就地处理、隔离治疗”。 3、肠道门诊应配备有防蝇设备、盛放呕吐物的容器及专用的诊断、检查、采样、抢救、消毒、杀菌药品和医疗设备。值班医生应当注意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周围环境卫生。 4、肠道门诊业务范围包括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细菌性食物中毒等,以急性腹泻为主的各种传染

35、病。 5、肠道门诊医生应当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各种腹泻疾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诊断标准、抢救治疗、疫情报告等有关专业知识,严格遵守隔离、防护等相关规定。 6、处理完患者,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患者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对患者的呕吐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应及时消毒处理,患者离开后要进行终末消毒。 7、医院每年510月开设肠道门诊,凡就诊的腹泻患者一律要填写肠道门诊患者登记簿,填写时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便于查找和统计。 8、发现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上报,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

36、迟报或漏报。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要按规定上报疫情。 六、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一)目的。规范发热病人接诊流程,加强发热病人管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医院感染疾病门诊 (四)职责: 1、在发热门诊工作医护人员,按要求进行登记、防护、分诊、治疗、转诊。 2、科室负责人组织学习、培训、检查、督导。 3、感染管理科负责相关知识、防护措施培训,并督导检查。 (五)内容 1、发热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经过培训,掌握非典型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知识,负

37、责门诊发热患者诊疗的全过程。 2、首诊医生对在发热门诊输液治疗的患者进行必要的病情观察,交接时要把病情及治疗情况向下一班交接,并写好交接班记录。 3、每日必须向疾控科和医务科报告发热患者诊治人数,如有疑似患者必须由医院专家组确诊后由疾控科报告有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在发热门诊工作的护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应的消毒隔离知识,督促医生做好个人防护和检查工勤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清洁、消毒工作。 5、发热门诊入口处有专人发放一次性口罩和就诊须知,负责发热患者和陪同人员的导诊和宣传基本防护知识。 6、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接诊发热患者,为其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发现可能为临床观察、疑似或

38、临床诊断病例后,立即将患者安排进入隔离观察室,立即申请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流行病学调查。 7、若诊断为临床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应立即按规定上报并按照程序转入集中临床观察医院;若诊断为其他疾病则转入正常就诊程序。 8、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发热门诊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主要病情,以便追踪观察,按规定发放发热患者通知书。 七、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目的。规范门诊医师传染病上报流程,加强传染病管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爆发及处置规范。 (三)适用范围:医院门诊 (四)职责: 1、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

39、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疾控科。 2、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置加标记。 3、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 4、疾控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五)内容: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疾控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置加标记。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

40、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疾控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疾控科。 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第五篇: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与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按照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

41、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纳入我县医疗救治体系。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传染病分诊点,其设置应相对独立,建筑布局合理,标识清楚,工作流程明确,适用标准预防。 (二)严格遵循隔离预防基本原则和技术规范,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感染性病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三)、提高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预检处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临床各科门诊、病房接诊医师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对来诊的病人必须进行传染病预检程序。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

42、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四)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肠道等特定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五)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六)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颖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七)对呼吸道/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

43、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同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八)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上级医院诊治,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上级医院。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使用专用车辆,用后及时消毒。 (九)感染性疾病门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肝病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 2、各区应配备必要的医疗、防护设备和手卫生设施,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执行手卫生管理,必要时戴手套;

44、 3、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并规范记录内容; 4、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具体要求参照XX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强诊室通风,常规每天2次对空气、医用物品、物体表面等进行清洁和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6、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十)感染性疾病病房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感染性疾病病房的设置应相对独立,与普通病房之间设隔离带,病人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互串病房或随意外出; 2、内部严格“三区”、“两通道”,不同区域之间必设“缓冲间”,且应标识明确; 3、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不同传染病人应分开安置,同类病人每间病室不超过4人,床间距不少于1.1米,疑似病人、具有高度传染性或毒力强的菌株所致的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隔离病室门口挂隔离标志,入口应设缓冲间,病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设独立卫生间。并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不同,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5、每一病室设专用隔离衣、体温计、听诊器、抹布等,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用品等均应立即清洗消毒,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