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购车辆应按车建立车辆基本档案,一车一档,并健全车辆管理台账。 2.每月25日前,应将车辆的月行驶里程、保养维修、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登记,并由相关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后入档。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告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气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
2、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三、车辆安全管理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凡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投保车辆保险,投保的险种包括: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 3.车辆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状况方可参加运营,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警告牌等。 4.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急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厂。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区、加油站等地区乱停乱放。 7.安全行车是十一条禁令:严禁无照驾驶;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行车;严禁车辆未停稳上下乘客; 严禁再通过无人看守铁道口时与火车抢道;严禁车辆在运转中加油。 严禁车辆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北京莱艺航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