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一).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79473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28.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 第一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 第一条为建立管理所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 (一)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

3、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我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我所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

4、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四)我所应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单位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我单位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 2全措施,并及时向XX局有关部门报告。 (五)我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经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方案,并及时报送局有关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

5、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我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XX局。 (二)我所组织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6、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我单位应及时向局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局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当每季度总结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七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日内进行公示。 (二)出现重大隐患,我单位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八条

7、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安全生产小组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九条我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

8、机制,对未定期 4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XX年X月 第二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3.2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隐患的整改

9、治理。 4、管理内容 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1.3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安全检查(事故

10、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4.1.4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1.5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4.1.6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4.1.7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4.1.8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14.1.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

11、,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1.10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2 第三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本选矿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副组长由厂安全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组织对本厂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解决重大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条实际投资人对本公司事故

1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三条厂长负责组织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当安全与生产矛盾时,首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 第四条各班组负责人对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主持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五条班组长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把检查安全情况列为每次上班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督促本班组人员认真严格

13、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经常检查作业现场,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给隐患治理领导小组。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 安全科、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所在生产班组报告。 第七条安全科每半月组织人员对我厂各生产线、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排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要立即处理;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召开相关人员开会,订整改方案,划拨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有困难的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提出缓期整改的意见,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并归档。同时,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针对这个月的生产情况,设

14、备运行情况,生产工艺做一次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找出方案,并及时解决。 第八条选矿厂每季、每年对本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8日和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乡安监站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选矿厂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乡安监站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厂安全科及相关生产班组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厂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XX县区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十条选

15、矿厂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2 故灾难的隐患,各科室、班组应当本规定的要求立即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

16、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安全隐患这块,关系着整个生产的安全系数。根据本选矿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从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划拨30%用于隐患治理。 2、对隐患治理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对其独自开户,做到专款专用。 3、车间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选矿厂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

17、有效的原则。 5、生产班组在使用资金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6、财务科应对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生产办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 根据本厂生产的特点和季节的变化,每年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由厂级组织有关安全员、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对全厂的设备,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包括查职工安全意识,查纪律,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等。对查

18、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理。 除按季节变化进行检查外,每月要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各科室、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现场作业条件,文明生产以及设备的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安全科每半月组织人员对公司各生产线、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排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要立即处理;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召开相关人员开会,订整改方案,划拨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有困难的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提出缓期整改的意见,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并归档。 2、日常检查 (1)各班组长对可能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设备等,每日要亲自作一次详细检查,对

19、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做到安全生产。 (2)各班组长在工作开始时,必须对作业场所,设备状况及操 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患未然。本班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3)每个现场作业人员或设备操作者,在工作前都要对作业场所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班中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3、对肇事现场的检查 凡属设备问题导致的人身事故,必须按当时的现场进行检查。属于一般轻伤事故由安全员检查;微伤由班组长进行检查,重伤事故由厂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重大事

20、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适应本选矿厂所属各科室、生产班组。 第二章隐患的报告及评估 第四条生产班组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XX县区安监局电话:0597-7538502;芦芝乡人民政府:0597-7773966)。公司安全科、各生产班组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

21、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五条安全生产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对经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六条经评估确定生产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管理小组。 第七条隐患管理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

22、,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援用品完好有效。 第三章隐患的整改 第八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 第九条每个从业人员有权监督并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条发现并评估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办公室必须立即发出停工指令书。 第十一条接到停工指令书的生产班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第十二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各生产班组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主持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第十三条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生产单位,先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验

23、收,安全生产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审查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报告后,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签发复工通知书,生产班组方能复工。 第十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各生产单位在隐患治理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在选矿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上报。 第十七条对接到安全生产办公室停工指令书或有关执法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而

24、未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除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外,公司将酌情对生产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对不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酌情对相关生产班组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所在地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依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1目的: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报告奖励方法

25、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办公室4程序: 4.1.事故隐患分类 4.1.1.一类。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4.1.2.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4.1.3.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4.1.4.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4.1.5.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4.1.6.六类。作业工作面、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4.1.7.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

26、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4.2报告程序 4.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职工报车间部门领导,车间报部,职能部门报安全部。 4.2.2. 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4.3.报告形式 4.3.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送安全科备案,以供备查。 4.3.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 4.4奖励 4.4.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工资提升和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27、4.4.2.1-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5-7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2050元。 4.4.3.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4.4.4.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生产班组申报,安全科审核,矿长签字生效。 4.4.5.生产班组对下属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严重予以经济处罚。 4.4.6.对发掘、整改事故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生产班组承担事故损失的1050。 4.4.7.发现了事故隐患因生产班组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生产班组承担的损失按考核标准执行,责任人再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4.4.8.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

28、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选矿厂主要负责人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一、按照安全工作的要求,确定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信息报送,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 三、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全面加强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材料,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解决个性和共性问题,为推动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四、安全生产办公室每月、每季各一次对本厂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8日和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

29、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乡安监站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第四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风电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场长担任,副组长由场安全员担任,成员由各班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组织对本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解决重大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风电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保证事故隐患排

30、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三条场长负责组织全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当安全与生产矛盾时,首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 第四条各班组负责人对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主持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五条值长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把检查安全情况第1页共1页 列为每次上班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检查运维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督促本班组人员认真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经常检查作业现场,及时纠正违

31、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给隐患治理领导小组。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所在生产班组报告。 第七条安全责任人每月组织人员对我场生产设备排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要立即处理,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召开相关人员开会订整改方案,划拨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有困难的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提出缓期整改的意见,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并归档。同时,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针对这个月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做一次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找出方案,并及时解决。 第八条每季、每年对本场事故隐患排查

32、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8日和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安生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安生部和上级有关部 第2页共2页 门报告。 第九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场安全员及相关生产班组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场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安生部备案。 第十条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

33、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各班组应当按本规定的要求立即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

34、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省政府第260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XX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暂行规定、XX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为推进热电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热电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热电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事故隐患报告制、单位主要

35、负责人整改承诺制、整改公示制、较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责任追究制和整改验收销号制。 第二条热电公司应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上报责任制,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监控、分级督办。其中,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技术或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与审查;技术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技术指导;安全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验收与责任追究。 第三条热电公司要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从安全费用或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对生产项目或场所发包或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

36、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职责。发包、出租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热电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实施岗位、班组、车间、部室、公司逐级排查。其中,公司实行月排查,车间、部室实行周排查, 隐患评估报告书,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有关从业人员的监控治理责任。 第六条对一般事故隐患,由热电公司组织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部室验收。对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事故隐患

37、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 第七条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热电公司内部各车间应按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向安全、生产、技术等部室报告;对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热电公司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无事故隐患实行零报告制度。 报告内容包括: 1、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3、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4、隐患的治理方案; 5、隐患的完成及销号时限。 第八条实行事故隐患整改承诺制。事故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时,要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目标、整改治理措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整改资

38、金来源、整改完毕日期以及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承诺,在整改指令下达后,填报承诺报告书。 第九条实行事故隐患整改公示制。对排查出的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在宣传栏上进行公示。在事故隐患未消除之前,不得撤销隐患排查治理公示,以便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单位; 2、隐患内容及等级; 3、整改完成时间及责任人; 4、整改措施; 5、督办单位。 第十条热电公司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 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

39、施、设备,应有警示标识并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较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有条件的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后,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书面报告,经审查或现场核查合格后予以核销。 第十二条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热电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安全、生产、技术等部室按照责任分工对隐患治理过程实施跟踪监控,及时指导、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列入企业安

40、全许可、标准化等目标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热电公司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热电公司应当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包括: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资金投入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

41、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六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对于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

42、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十八条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十九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二十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

43、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二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 第二十五条处罚 1

4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各科室、车间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兑现奖惩。 2、各科室、车间应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公众举报奖励制度,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确认、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的; 2)未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 3)未按照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论证和验收的;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6)未按照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 7)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有关单位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0日第29页 共29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