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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葛大店社区考勤制度(1)
第一篇:
三、葛大店社区考勤制度(1)
三、葛大店社区考勤制度
为加强社区效能督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制定本社区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正常工作日上、下午考勤,大厅值班、双休日值班、夜间值班、节假日值班和重点工作值班考勤。
2、考勤对象。全体工作人员(含司机、协理员、聘用、值班、4050、食堂人员)。
3、社居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发生。夜间值班具体时间为当天的20:30到次日的6:30,大厅值班、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值班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值班地点在值班室和社区大厅。
4、社居委工作日实行指纹打卡机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午8:00之前、17:20分之后,为工作人员打卡时间(上下班时间以镇政府作息时间调整为准),不能及时打卡应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登记,并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司机随领导外出办事,不能及时打卡的,于当日或次日告知办公室,视为打卡)。工作人员无故一天有一次没有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一天有两次没有打卡又没有履行请销假,视为旷工。
5、办公室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情况登记(抽查包括电话查岗)。抽查无故不在岗人员,视为旷工,并将抽查情况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反馈。(不抽查的一次罚办公室100元)
6、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0元,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扣除一个月
年度考核奖,年累计迟到、早退20次的扣除半年考核奖和绩效奖。大厅值班人员抽查无故不在岗的,一次罚50元,二次罚100元,以此类推。
7、办公室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登记工作人员考勤、请假销假明细表,并于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在公示牌公布上月考勤情况。财务室依据考勤情况按标准从其工资中代扣罚款。
8、中心任务、突击工作,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经主要领导同意,集中办理手续,送办公室备案。
9、产业园、包河工业区大店园区、市容办、物业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10、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葛大店社居委2013年3月1日
第二篇:葛溪中学教师考勤制度葛溪中学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和行政后勤管理,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岗位考核,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学校现行考勤制度作适当调整和补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考勤对象和范围
(一)考勤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考勤范围:
1、教师上课和处室人员上班;
2、早晨督操;
3、晚上督修;
4、学校各类会议(教工大会、校务会、班主任工作例会和处室重大例会等);
5、教研活动。第二条考勤办法
(一)教师和处室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校行政值日负责;
(二)教师上课考勤分别由校行政值日负责;
(三)早晨督操考勤、晚上督修考勤由行政值日负责;
(四)全校性的各类会议考勤由行政处负责,其他例会、处室重大会议需要考勤的由召集部门或处室主任负责;
(五)教研活动考勤由召集部门负责;
以上各类考勤情况,由学校行政处负责总监督。各有关责任人必须于次周一上午上班时将本周考勤情况报送行政办公室,统一汇总,于次周二公布;教工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必须在公布当周的周三前,向所在处室或行政办公室及时提出核实。
第三条考勤要求
(一)教师和处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旷课,工作时间不得脱岗;有事和因公出差,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二)教师上课必须在正式上课时间前进教室,做好课前组织准备工作,否则,视为迟到。
(三)处室人员上班超过规定签到时间为迟到,30分钟以上或未签到均视为旷工。
(四)在签到期间,校行政值日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能,严禁代签。
(五)督操人员早晨须提前到岗,开始做操后到岗视为迟到。
(六)晚上督修须按规定时间到岗。
(七)各类会议时间以每次会议通知为准。
(八)教研活动时间由有关召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第四条考勤结果及奖励办法
(一)考勤结果评先、评优、晋级直接挂钩(具体见各处室的考核评估细则)。
(二)迟到每次少发3元,旷工每节20元,每学期可以请事假两次,自行安排代课后,不处罚。如果未安排代课,则每节少发10元。
(三)其他
1、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假、事假或因公外出,均要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有特殊情况,可补办手续。请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或病历。任课教师应同时办妥调课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享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经处室负责人确认后,由本人在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办理补假手续,续假手续应在第一次假期到期之前办好。(1)事假:学校对教职工的事假应严格控制。确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先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请假。教职工请事假一天内必须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的由处室负责人视本处室的工作安排签署意见后由校长批准。各处室负责人请假均需报校长批准。(2)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需有医院诊断后开具的病假证明。(3)婚假:教工按法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4)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教职工经批准外出进修、学习者;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1~3天丧假者。
2、凡不按请假手续请假,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无故旷工者,将提出批评或口头警告,直至给予纪律处分。集体活动、集体学习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凡无特殊理由,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五次者,按旷工一天计;超过五次,每次均按旷工一天计。教研活动、各类会议缺席每2次折算为旷工半天,晚上督修和早晨督操缺到每1次相同于旷工半天。
第三篇:4s店考勤制度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劳动管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行政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公司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公司规定执行。
一、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视为矿工一次,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二、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扣除当天所有工资的三倍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三、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员工请半天不超过一天时间内的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超过一天以上时间的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才可休息,各部门经理任何情况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
1、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休息须持有正规医院(镇级或以上医院)病历和休假证明方可请病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的30%、绩效工资的5%,以此类推。
2、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可请事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的全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10%,以此类推。
3、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必须送往医院救治或休息的,须凭正规医院(镇级或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休假报告方可请工伤假。工伤员工在治疗、休假期间的薪资发放视情况由公司按相关政策决定。
4、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近期本人结婚证可请有薪婚假5天。
有以下情况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全月累计迟到3次者(包括3次)
全月累计请假1天(包括1天)
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日至本月31日
本考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公司考勤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应于每月31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财务部审核。
第四篇:4s店考勤制度考勤制度
一、严格考勤是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一项有力措施。
二、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早会点名未到,或者打卡晚于预定上班时间(2小时以内)。
2、早退。打卡早于预定下班时间(2小时以内)。
3、旷工。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含)以上。
4、请假。可分为正休假、事假、病假、婚丧假等。
5、出差。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本市外工作的。
二、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作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号、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无故矿工。有事请假,获批准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
(1)员工上下班时间为(保安人员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下午:13:30—17:30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且参加每天的早会。早会点名未到,视为迟到;漏打卡(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且未在2小时内补打卡的,视为旷工。
(3)员工请假应向上级主管汇报正在办理的工作,并填写请假条,按程序批准后有效。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返回工作岗位后须补办手续。
(4)准假权限:
(a)请假1天(含)以内报上级主管审批。
(b)请假1天(不含)以上,除上级主管审批后仍必报行政部门审批。(c)请假获准后,请假条须交至行政部门存档。
(d)主管在安排员工休假时,应本着不影响工作的原则,并负相应责任。
三、考勤扣款及加班
1、迟到早退每次扣全勤奖20元。连续2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或年度累计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2、旷工一日,停发双倍当日工资(当月工资的日平均工资数)。2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天或年度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公司予以辞退。
3、病假计算当日工资(当月工资的日平均工资数)的50%。
4、事假不计算当日工资(当月工资的日平均工资数)。
5、加班:
(a)加班原则。公司不鼓励加班,确实因工作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视作加班。
(b)加班双薪。加白班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每加一个班,发当日工资(当月工资的日平均工资数)的双倍。车间技工加晚班,不视为加班。
(c)调车补助。因工作需要,去外地调车,单边100公里以内发补助50元,单边100公里以上发补助100元。
本考勤制度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篇:美发店员工考勤制度美发店员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并共同遵守。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早班8:50分——21:00分
晚班10:50分——22:00分
二、公司发型师.助理每月休息2天,
三、员工上下班须到前台进行签到(签退)。签到时应按顺序进行,
自觉遵守考勤秩序。
四、公司员工上下班不可让人代替签单,发现由他人代签的扣除双
方当事人工资各50元。
五、上班时间到了仍未到岗者计为迟到,迟到60分钟后列为旷工,
旷工扣款100元。下班时间未到就提前离岗者计为早退。迟到
及早退每分钟扣款1元,另加10元
六、凡无假条,又没签到(签退)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七、连续旷工三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六日,均予开除。
八、员工休假制度
1、员工公休假实行轮休制,休假须向店长请示,经批准同意后
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遇事须工作时间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两天向店长请假,
遇特殊事件不能当面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
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
资。
九、每次事假只批一天,超过一天,发型师每日扣款50元;助理每日扣款20元。
1、在上班之后因事须外出办理的(请小假),须向店长请示,
经同意到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后方可外出。请小假不准超过15分钟,超过15分钟仍未回公司者按每分钟5元。超过一小时仍未回公司者,每分钟扣款8元。未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就外出者扣款20元。
2、未向店长请示,私自离开公司者,扣款50元。
3、工作时间员工后两牌不准请假。
4、节假日及周
六、周日不准请假,否则计为自动辞职。病假需
有病例证明,否则无效。
5、病假须向店长请假,不能当面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口信等
方式请假。病假超过一天者,须出倨病例证明,否则计为事假。
6、公司员工产假、婚假、长假由店长根据情况而定。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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