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车辆例检制度模版 车辆例检、 一、二级维护制度 为加强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及财产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机械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根据(建成通【2007】 572号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车辆每日例行检查、车辆一级维护工作每月一次,车辆二级维护工作每三月一次),接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篇:公司车辆例保制度车辆例保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力争做到每天“三段查
2、”,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视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周星期五为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整车全面清洗,并进行例保。 、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10000公里进行一次强制保养,行驶60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 、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确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须经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同意,方可外出维修。外出维修原则上要人(由分管领导安排)以上(含修后接车结算)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经理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否则,不予报销。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
3、电话向经理说明情况,求得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强硬更换的不予报销。维修前须按公司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维修,外出维修要求司机到场鉴修。 、每天修车和保养车辆,驾驶员、车队内勤要做好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归档。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6、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车辆保养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处以100-200罚金,情节严重者交公司车队技术科处理。 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
4、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第三篇:车辆例检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一、内容:按省运管局制定的“八大项目”即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项目及检查方
5、法进行 二、车辆安全检查程序及要求 1.车辆进站下客后,安检员必须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入例检地沟在规定位置上受检.2.车辆进入安检地沟后,例检员在车辆后轮前后位置各放置一个三角木,防止车辆滑动.3.对车辆行李仓进行“三品”检查.4.对车辆灯光电器、;轮胎等进行检查,确保灯光电器部位工作正常,轮胎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5.持作业工具进入安检沟对转向、制动、悬挂、轮胎和其它设施,按规定进行目测并配合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各部位安全可靠。 6.进入车内对其随车安全设施、应急安全设备、仪器等安检项目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仪表工作正常。 7.对例检中发现隐患及整改具体要求及程序 (1)对灯光电器部分、
6、轮胎气压等检查出隐患,开具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整改通知单责令其修复后可直接上沟复检。(2)对轮胎磨损(按标准)即达到最低要求的必须提前通知该车驾驶员更换,并做好记录,以便核对,对例检未达到标准的轮胎,开具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整改通知单及进责令更换后再复检。(3)对随车安全设施设备不合格者应要求其立即整改,增添规定安全配备后方可复检(应急锤丢失应有替代品)。特别是灭火器材要枋对其是否在有效期内,配备是否足量,放置是否符合求(大客车一具8公斤或2具4公斤;中客一具4公斤或2具2公斤:小客一具2公斤均应配备abc干粉灭火器,设置应在车前驾驶座附近)。(4)对转向、制动、传动、悬挂、等部位检查出的影响安全
7、行驶的隐患,开具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整改通知单责令其去修理厂进行维修,凭修理竣工单予以复检(竣工单附在整改通知单存根联背部)。 (5)例检各项目的检查方法是。在不拆卸车辆部件情况下,以视检配合手锤、简易量具等一般工具进行。凡有驾驶人员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由当班安全科长汇同例检组长进行复查并在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上签字。 (6)所有例检完毕后,填写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记录表由例检人员填写,检查人员和驾驶员分别签字,同时例检人员填写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驾驶员凭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进入营运手续检查程序。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还应填写安全检查不合格记录表,每月将不合格情况汇总填
8、写安全检查不合格情况月度统计表上。 8、取出三角木,负责指挥车辆低速驶出安检区域。 第四篇:安全例检制度安全例检制度 公司的安全例检工作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所属车辆进行例检及维护,以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一、驾驶员和安全员应对车辆进行例检,并在(逐日)安检单上签字,如驾驶员在异地执行任务时,异地例检单由驾驶员签字,收车后报安全督查员,安检单及异地例检单应按月装订存档。 二、例检包括检查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维修检查。 日常维护及一级维护例检内容: 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坚固情况。 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
9、蓄电池的清洁。 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此二项例检工作主要由驾驶员进行,并在安检单上签字,安全督查员则对驾驶员的例查进行督查检查后签字。 二级维护以检查调整为主。在一级维护基础上由有经验的汽车维修机构进行维护,要按维护要求定期维护,并由维护机构开具维护单,并由经办的驾驶员和安全员签字后上报归档。维修检查应贯彻“视情处理”原则,即要防止拖延维修造成车况恶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浪费。 安全管理小组每季度检查车辆维修工料单,并归档。 三、安全督查员为专职车辆安全检验员驾驶员为日常安检基层责任人。 驾驶员及安全督查员要明确分工并互相配合,做好安全例检工作。 安全生
10、产操作规程 公司总经理统一进行业务承接,分派工作。公司统一下达行车路单,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行车路单所列路线行驶,未经请示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和目的地。 驾驶员接到行车路单,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并报安全员签字后方可出车,副总经理可随时对车况进行检查。 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酒后驾驶,闯红灯,抢道行驶,严禁超载、超速,强超硬会,通过十字路口、交叉路口、人流密集区、工矿、机关、学校门口、弯道、坡道时,必须减速慢行。 驾驶员行车中必须保证充沛的精力,要注意休息,保持体力,严禁在极度疲劳及情绪不稳定时开车。 车辆安全制动系统及消防灭火器材
11、必须经常或随时检查,确保安全有效使用。 收车后,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例检,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安全员并记录后,做好车辆的清洁及保养。 停放车辆时,必须观察好周围地形等情况,选好位置,走离车辆时要锁闭电源、车门、扳紧手刹、开启防盗装置。 安全员应随时向副总经理反馈车辆运行状况,以便及时处理问题,并于每日工作结束前将本日工作记录并让副总经理签字。 对单车执行任务的驾驶员,出车前安全员要个别交待注意事项。 安全员做好有关培训、检查及行车记录,并定期(每季度)归档。 派车前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刻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度疲劳状态。 行车路单及工作记录等均要有驾驶员、安全员和副总经
12、理的签字。 安全管理委员会应每周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其他单位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
13、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总结上一阶段。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
14、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我县质量方针与目标,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地开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
15、事故的处理。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患有
16、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五篇:例检例保责任制度例检例保责任制度 客运车辆例检例保检查要执行以下规定。1客运车辆每日报班前必须按有关要求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负责例保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全面、严格、严防漏检、少检、不检等现象的发生,对合格车辆开具例保检查合格证,不合格强制维修。例保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登记、谁负责原则,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3各汽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客运车辆要凭例保合格证上站报班,无例保合格证的车辆各站不准上站报班参运。无站点的车辆由所在分公司自行查堵。 4从2010年12月1日起,高客一分公司例保的车辆移交到公司修理厂,连同例保检查人员一并移交。具体分配是:客运 一、 七、 八、 九、十分公司的车辆例保检查有公司修理厂负责。客运 二、 三、 五、六和高 一、高二分公司的车辆例保检查由各分公司自行负责。 5例保检查费用从2010年12月1日起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每车每月50元,客运 一、 七、 八、 九、十例保检查费由公司财务处口转,其它客运分公司的例保检查费由单位自行收缴。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