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前言】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这为各级工会组织做好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 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天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经济关系最密切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对工会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会工作面临
2、的突出任务和广大职工对工会的基本要求。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工会提出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工会工作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一切都由国家决定,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劳动者、经营者,以及企业都没有自主权,相互之间也极少有冲突发生,客观上职工不需要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工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突出“维权”,而主要是配合企业行政发展生产、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协助企业搞好福利等。这时,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能定位为四项,即建设、参与、教育和维护四项职能,没有重点,四项基本职能并举。这一点在1992年工会法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工会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工会的建设、参与、教育和维护四项职能,具体表现为将工会
3、的四项职能平列为五项任务,没有突出维护的职能。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关系、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者、经营者,以及企业都有了自主权,相互之间也有了不同利益,冲突时有发生。这时,维护职工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即获得劳动报酬和生命安全健康保障权,成为职工的第一需要。工会必须顺应这一发展变化,突出其维护的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组织职工发挥参与和建设的职能,才能有效的对职工进行教育,否则工会的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无从发挥。 2、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要求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主要是基于劳动关系双方有了各自的利益
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全新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下的职工,无论是来自农村的劳动者,还是城镇原有的固定工,都缺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处于强者的地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违法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且比较严重。而中国的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无论在什么性质单位工作,职工都是国家的主人翁。只有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他们的国家主人翁地位才能得到保障;只有通过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中的职工利益,才能真正保证整个工人阶级国家主人翁地位的实现。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工会工作也
5、在不断地调整和发展。从四项职能并举到突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提出了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即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以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切入点,带动并推进工会的全面工作。特别提出紧紧抓住集体合同制度这个“牛鼻子”,开展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因此,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增加了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即“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是一致的,需要工会组织出面维护的职工权益微乎其微,相反
6、,工会的建设、教育职能反而更加突出。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日益清晰,三方利益格局正在形成。企业成了自负盈亏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了自主经营的独立经济主体和民事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自然会与职工的利益发生矛盾,甚至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时,职工要求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呼声就会越来越强,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身份也就日渐鲜明。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运历史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 从工会发展及工运历史看,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基础。工会自开始出现时起,就是工人群众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的组织形
7、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的尖锐化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契约化,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越来越多,始终处于劳动关系弱者方的职工必然寻求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保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然而然成为各级工会的基本职责。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仅是工会本质属性的具体体现,是稳定劳动关系、稳定社会大局的需要,同时,也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会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家大局的主要手段。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工会组织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新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进展缓慢、行政化倾向严重、部分干部素质低下
8、等等,影响了工会职能的发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将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利益维护问题更加突出,对工会工作的要求更高、任务更明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手段更直接。 2、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不断发展和完善,要求政府要转换职能,也要求工会要转变活动方式,明确工作任务、范围、职责,以强有力的工作体现自身的性质和地位,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地方党委、政府、工会,还是企业党委、行政、工会都是在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形式维护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体现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
9、务的权利。工会通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来体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党和政府代表和维护包括职工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不矛盾的。事实上,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就是帮助政府、行政做好职工的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建设,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 3、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职工群众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职工利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有所增加,尤其在一些新建企业中随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侵犯职工的劳动权利、休息休假、安全保护、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争议问题比较突出。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往往处于弱者的地位,正常的劳动争
10、议得不到处理,职工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既影响了职工的生活,又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所有这一切都要求工会必须正视职工的具体利益,把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做好工作。 综上所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历史赋予工会的职责。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在努力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上下功夫。 三、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和手段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
11、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突出维护职能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就是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因途径和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宏观维护和微观维护。 所谓宏观维护,是指工会通过参与国家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努力使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在法律条文以及政策之中,使职工的权益上升为合法权益,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所谓微观维护,也就是具体维护,是指工会针对侵犯职工和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个案进行协调和参与处理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讲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侧
12、重于微观维护,大量涉及的是与广大职工最直接、切身的就业、分配、保障、保护、教育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具体权益。这具体表现为各级工会对侵犯个别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也包括企业工会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民主管理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 从全总和地方各级总工会来说,主要应建立和完善立法参与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这是宏观维护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基层工会则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以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为基本形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这
13、是微观维护的主要途径和手段。 四、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应坚持源头参与 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代表职工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从源头上进行维护,新修改的工会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工会法总则第5条中规定:“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与此同时,工会法第33条、第34条还对工会参与管理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14、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增加了工会组织的责任,为工会进一步强化源头参与,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进行源头参与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后的工会法第33条规定:“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和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根据这一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依法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定和修改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时,都应该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把工会的意见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之一。 2、参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15、划的制定。工会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工会理应积极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努力促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能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利益。 3、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制定。有关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问题直接涉及职工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广大职工对这些方面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出台都十分关心。工会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
16、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根据这一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修改和制定有关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和措施时,应注意会同工会一起进行相关的调查和论证工作,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 为保证工会源头参与的落实,工会法第34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还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要建立各级由政府劳动部门、工会和企业方面的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
17、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这些规定为强化工会的源头参与,进一步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上的保障。 搞好源头参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特别是县以上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必须高度重视源头参与工作。为此,要加强理论政策、法律的研究,注重深入实际,准确了解、把握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工会参与立法、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疏通源头参与的渠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源头参与中,正确代表并反映职工利益,提高工会参政议政的水平,发挥好工会组织的作用。 五、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点是维护好职工的具体利
18、益 在现阶段,工会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主要是维护好职工的劳动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等。职工的具体利益主要体现在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两方面。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职工的劳动权益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从就业权直至职工的死亡抚恤待遇,可以说贯穿人的一生。工会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从宏观上看,首先是参与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其次是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关系稳定、合理的前途;再次是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为职工争取应得的合理利益,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9、;其四是监督和督促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确定的劳动标准条件,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确定的具体标准和条件,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的真正实现;最后是参与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然,对于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还应当向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反映、提请进行处理。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这一手段进行的。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职工的劳动权益实际上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法定劳动权利,即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都享有法定劳动标准条件。如每天工作不能
20、超过8小时,每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这些都需要工会进行监督。另一个是合理利益,即在法定的最低标准基础上帮助职工争取其应得的利益。这需要工会通过集体合同制度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争取,这对工会组织而言要求更高了。因此,在修改后的工会法中,明显增加了关于集体合同制度内容的规定。 职工的民主权利,广义上包括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狭义上主要指职工在用人单位中直接的民主权利的行使和维护。在狭义范畴的职工民主权利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如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审议建议,评议领导干部,审查招待费的使用情况等等。另一个是民主决策
21、,如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企业福利基金的使用,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行使决定权等等。工会在维护职工狭义上的民主权利时,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制度,它通过实行厂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形式不断发展和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破产、倒闭、兼并、调整、重组、转产越来越普遍,劳动力供求矛盾空前尖锐,结构性、区域性矛盾格外突出。工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作用,在协助党政做好工作的同时,坚决抵制和克服非经济性裁员事件的发生,保证职工的劳动权利。要代表职工参与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维护职工的权利。要在企业转产、重组、破产的过程
22、中保证职工的合法的经济利益,协助政府和企业行政做好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也是建立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就业社会化的关键。各级工会组织要从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要求和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结束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许多方面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工会组织必须以基本职责为基准,转变以往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围绕基本职责来履行各项职能,这是检验工会工作出色与否的基本尺度。另外,为确保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通过法律授权给工会行使这一基本职责的相应途径和手段,并对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法律保护。第13页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