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建设制度 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月上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
2、需要,酌情安排。 二、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根据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3、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 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小组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党委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在方法上要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审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委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党委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党委。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党员除外),党支部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措施。 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