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唐南京发电厂物资仓库消防、平安治理规定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治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展业务知识和平安治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功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明白得其功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抢救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治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
2、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备,做到门窗结实,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四周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去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间隔。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平安治理规那么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平安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打算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展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装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平安,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