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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院纪律考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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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院纪律考勤制度 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纪律意识,促进我院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活动考勤 (一)要求 1.规定参加活动的同学均应按时参加活动2.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提前请假 3.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活动期间秩序,保持活动有序进行 (二)检查监督 1.考勤时间为活动开始前十分钟 2.纪检部负责对参加活动的同学进行考勤,对点名不到者扣个人量化分5分 3.带队组长在考勤结束后及时把考勤结果报给纪检部 二、讲座考勤 (一)要求 1.规定参加讲座同学均应按时参加讲座2.遵守讲座纪律 3.有事不能参加讲座者应提前请假 4.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场,不无故缺席 (二)检查监督 1.讲座考勤实行班长负责制,各班班长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参加讲座 2.讲座考勤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检查,根据学院规定点名,点名不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请假者除外),扣个人量化分5分。检查结果当天公示并报学生会纪检部备案,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的依据 3.讲座检查由各班班长负责配合院检查人员考勤,并将缺席人数报院检查人员。班干部考勤不实者,一次给与通报批评,两次给与其停职反省,并酌情给与其纪律处分 4.检查时,各班学生应对检查人员文明礼貌,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工作5.讲座结束后把考勤情况及时统计,考勤结果必须有负责人签名,禁止修改涂抹 三、自习考勤 (一)要求 1.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晚必须按时在教室内上自习 2.因故不能参加自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而又点名不到者,一律按旷课论处 3.各班班长负责晚自习期间秩序,保持教室安静,严禁在教室内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接打手机 (二)检查监督 1.考勤时间为第一节上课后和第二节下课前十分钟。 2.纪检部负责对每个班级进行考勤,每天晚上查两次,对点名不到者按旷课处理,旷课一节课扣个人量化分2分。 3.带队组长在考勤结束后及时把考勤结果报给纪检部。 四、课堂考勤 (一)要求 1.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上课时应保持课堂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接打手机等 2.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并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二)检查监督 1.成立外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生会主席任主任,学生会副主席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班长组成 2、检查由副主任协调委员会成员交叉点名考勤,每位成员负责一个班级,每周轮换一次 3.制定课堂考勤登记表,由轮值委员会成员负责考勤登记,每周轮换考勤时交由下一委员 4.根据学院规定上课时间每天点名两次(上午第一节课、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十分钟纪律检查人员准时对每个班级进行课堂考勤,对点名不到者按旷课处理,每旷课一节扣个人量化2分附:考勤奖惩 1、各项考勤结束后及时将考勤结果报纪检部,纪检部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备案,并及时把违纪同学名单在宣传栏张贴通报。 2、以上四项考勤综合量化,量化分累计。 3、纪检部每两周将考勤情况汇总,并及时报辅导员办公室,由院对违纪情况严重者作出相应的处分,并在宣传栏公示,把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60分者,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70分者,给予警告处分。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80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9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 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100分者上报学校,由学校处理。 不尽事宜,解释权归兰州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2010年10月 第二篇:测绘院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测绘院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规定进行考勤。 2.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3.员工出公差、事假、病假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登记和假条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测绘院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0:00~14:00,15:30~19: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9:30~13:30,15:30~19:30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院长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超过一天以上的须报请院长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院长。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但我单位属季节性野外工作性质,如遇法定假日有工作项目,必须服从工作的需要。 2.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3.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4.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扣除工资进入个人账目。 工资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当月工作日×实际请假天数5.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20元,依次计算。 6.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工资(半天按一天计算),累计旷工多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上班时间不得打游戏、网上聊天、上网查看股市等,一经发现员工每次扣200元工资,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每次扣400元工资。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有事要向部门负责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篇:纪律考勤管理制度纪律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绩效评估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第三条考勤的范围:(1)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工作日;(2)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活动等。 第四条考勤管理机构为公司综合部。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和坚持五个原则: (一)组织原则。 1、员工是公司的基本组成部分,公司是员工就业和职业发展的平台。公司对员工负责任,员工也应忠诚于公司、对公司负责任。 2、公司实行逐级负责报告制,每一级员工所在的岗位均对应有相应的责任。员工应严格遵循所在岗位的职责,积极承担所在岗位的工作。每一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均应对上级负责,每一位管理人员均应对下属负责。 (二)公司利益第一原则。 1、当公司利益与员工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员工应坚持使公司利益得到最大保障和优先保障的态度和立场,并选择相应的、保证公司利益第一的措施和行动。 2、严禁员工为追求个人短期利益,借工作便利,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不得向同事、客户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和单位索取或收受任何与其职务有关的利益,包括佣金、礼物、借贷、报酬、职位、契约和其他利益。 (2)不得借岗位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获取除公司支付的薪资福利以外的个人收益。 (3)不得在公司委派或者因工作需要而从事的各项活动中获取除公司支付的薪资福利以外的个人收益。 (4)不得利用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虚假承诺。 (5)员工或其亲属不得经营与公司有往来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提供服务、商品、物料、设备的业务。 (6)员工在受聘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事其他任何单位全职或兼职的工作。 (三)换位思考原则。 即双赢原则。员工在工作中与同事进行工作联系,或代表公司与公司的客户、合作伙伴、同业者、社会公众等组织和个人往来时,应积极换位思考,努力促进多方共赢,促进2公司内部和谐的工作环境的创造,并推动创造公司外部和谐的产业生态环境。 (四)工作就是服务原则。 工作不是权力,而是责任和服务。员工应根据工作目标和流程,为自己的工作结果的直接和间接的接受者做好服务,即,上一道“工序”为下一道“工序”做好直接服务,同时为客户做好间接服务。不得把工作当作权利,把自己的岗位变成关卡,阻碍公司的整体高效运作,阻碍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和服务快速到达客户。 (五)要务第一原则。 要务第一原则是移动员工应遵循的工作方法原则。员工在安排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顺序时,应优先完成最能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工作,合理平衡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性”的关系。 第三章保密准则 第六条认真遵守国家和公司的保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1、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公司有关保密规定,自觉保守国家秘密、通信行业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严禁复制、传播国家秘密文件,需阅知或办理时,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除工作需要外,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持有或复制公司包含秘密信息的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包含秘密信息的文3件携带至办公场所以外的地方。员工离职时应向公司彻底移交和清理其所拥有的含有保密信息的书面、磁盘、光盘文件。 3、严格管理公司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中的任何文件数据等信息。不允许外部员工登录oa查看公司信息。任何人不得越权浏览信息,不得随意下载、复制和传播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数据等信息。 4、员工在外出访问、技术谈判、项目合作、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5、各类新闻媒体的接待、联络和采访安排遵循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州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审批流程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接受采访和披露公司信息。 6、员工在向各类媒体投稿、参加学术活动或论坛、与外部公司合作等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对外交流活动中,要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披露内容要经过审核把关,防止泄露企业秘密。 第四章纪律规范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公司的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并严格执行外出审批、病事假和员工休假制度。 4第九条遵守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神贯注地投入工作,不得马虎大意、渎职失责。 第十条坚守岗位,不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利用公司设施处理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爱护公共财物,不私自占有和浪费办公用具等公共物品。 第十二条电话联络应简明扼要,不在通话中聊天。除非必须及紧急,在工作时间内应尽量避免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第十三条公司各员工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如遇特殊情况应开通来电提醒业务,并在接到提醒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回电。 第十四条工作期间不闲谈或喧哗,在办公场合进行工作交谈、通话时,声音应清晰、柔和,行走时步履应轻巧,避免打扰周围同事工作。 第十五条准时参加会议和各种学习、培训等,并将通讯工具调为无声状态,重要会议应关机;如不能出席应事先请假,无正当理由不缺席、迟到和早退。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关于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不在网上查阅国家和公司明令禁止的内容;不利用oa系统和短信渠道发送不良信息。 5第十七条未经许可不私自操作他人电脑,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所有者或其领导同意后方可操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文件、资料或私拿他人物品。 第十八条培养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上班及班间休息时间,非因商务应酬事宜,不得饮酒;不得无故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第十九条依照程序向公司领导提出公司发展和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仪容仪表 第二十条形象大方,精神饱满,着装得体。周一至周四工作日须着职业装,不穿着无袖上装、背心、吊带上装、运动装、超短裙、短裤、拖鞋及过于露透的服装。周五工作日可着整洁、合体的便装(营业员除外)。 第二十一条工作期间须佩戴工卡。 第二十二条仪表保持端庄、整洁;不浓妆艳抹,不留奇异的发型,不佩戴奇异的饰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端正的坐立姿势,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第二十四条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不随意打听或传播包括薪酬信息在内的个人隐私。 6第二十六条按照规定,科学操作各种办公工具和设备,下班前检查和关闭各种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电源,全力防范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下班前将本人办公桌收拾整齐,各类文件妥善放置。 第二十七条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处分。 第六章考勤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行政人员),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公司某些特殊岗位及营业厅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二十九条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 第三十条公司员工采取“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记过处分。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1)由于工作方面的特殊原因,如前天加班过晚(超过23点)等,不能正常到岗;(2)由于非可控因素,如暴雨、自然灾害等,不能正常到岗。员工可向部门主任签到,部门主任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视实际情况,确定为迟到或早退或旷工或正常出勤,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 7第三十二条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时间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任审核,报公司经理批准。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本部门主任请假,部门主任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8:30前报综合部,请假员工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三十三条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医院证明 第三十四条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均需部门主任批准,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公需出差时,须填写“出差审批表”,经所在部门主任审核,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能外出,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七章考勤处罚标准 第三十六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而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即被认定为迟到。(1)从迟到第1次起,迟到1—15分钟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16—30分钟者,给予记过处分;(2)迟到31分钟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三十七条凡在规定时间之前,未经许可离岗者,即被认定为早退。(1)从早退第1次起,早退1—15分钟者,给予警告处分;早退16—30分钟者,给予记过处分;(2)早退31分钟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8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请假而擅自离岗者;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3、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者; 4、以上迟到或早退达到旷工程度者。 第三十九条处罚标准: 1、受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分,凡1个月累积受警告处分5次者,该季度绩效不得评为a; 2、受记过处分的每次扣2分,凡1个月累积受记过处分3次者,该季度绩效不得评为b以上; 3、旷工1日,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扣罚本人工资,该季度绩效不得评为c以上; 4、半年累积旷工3个工作日者,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扣罚本人工资,该季度绩效不得评为d以上,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评估依据以考勤记录为准; 5、1个月累积旷工3个工作日或一年累积旷工6个工作日者,予以辞退。 第四十条当月事假超过3天或季度累积事假超过5天者,该季度绩效不得评为b以上。 第八章加班与调休管理 第四十一条在没有突发任务情况下,不提倡员工加班。由于突发性任务而进行的加班,必须填写加班记录,事后部门主任根据工作安排调整休息。 第四十二条公司在节假日将安排有关人员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 9第四十三条下列情况不以加班论。(1)属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进行的加班;(2)公司在双休日举行的培训及公益活动;(3)未报经领导批准加班的。 第四十四条由于工作原因,需要调休者,需向综合部提供加班记录说明情况,由综合部登记考勤。 第九章考勤管理 第四十四五条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为员工考勤员,负责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漏报、瞒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十六条考勤周期为自然月,次月3日前,完成《考勤月报表》,交由综合部统计审核,送公司经理签字,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在本月工资中扣出考勤款。 第四十七条对考勤工作中发生的显失公平、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现象等,可向公司工会投诉、申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日起生效。 第四篇:考勤纪律管理制度考勤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郑州环航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员工单位时间内的工作效率,结合郑州环航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郑州环航全体员工。 第二章作息规定 第三条员工执行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八小时的工作制。公司实行打卡制度,冬夏时具体实施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冬令时:08:45---12:00(上午) 13:30---17:30(下午)夏令时:08:45---12:00(上午) 14:00---18:00(下午) 第四条员工每月应出勤天数:每月日历月天数扣除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第五条员工每月计薪天数:21天。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到岗或提前到岗,做好岗前准备工作、办公区域卫生打扫工作,并按规定方法到岗考勤。 第七条员工上班或下班忘记考勤的,应填写考勤异常单,由直属部门领导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若无考勤异常单,有证据证明其按照环航考勤时间出勤的,对其处以20元/次罚款,否则不予考勤。 第八条各中部门应指定专人监督本部门人员出勤情况,发现出勤不正常等现象要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若人力资源部在巡查时,发现部门人员不在岗,而部门领导又不知其去向的,对部门领导提出口头批评,对不在岗人员按脱岗处理,对其处以20元/次罚款。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每月5号前将上月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公示,员工若发现其考勤统计有误,可在考勤统计表公示后2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核对。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按照经修正无疑义的考勤统计表制作工资表,每月8号递交财务部,作为员工薪金发放依据。 第十一条员工应提前或按时到岗,不迟到或早退,无故缺勤或者旷工。第十二条员工有无故迟到或早退、旷工的情形,做如下处理: (一)上班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对各部门负责人30元/次罚款;普通员工20元/次罚款,月累计达,3次的,对其处以日工资的50%罚款;月累计达6次的,对其处一日日工资罚款,据此累计; (二)迟到超过30分钟的,每次按缺勤半天处理,对其处以日工资的50%罚款,据此累计; (三)以上均指有考勤记录者; (四)旷工1天按缺席2天处理,对其处以日工资的双倍罚款,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月累计达4天的直接予以开除,薪资不予结算。 第十三条遇有特殊原因(如大雪、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路上堵车或者交通工具损坏等),不能及时(30分钟以内,不含30分钟)赶到公司,应电话向直属领导请假,待赶至公司后考勤并填写异常单,由直属领导签字确认。此情形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员工确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可电话告知直属领导,按请假处理。 第四章请假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将外出事由告知直属领导,经其批准后方可外出,若到下班时间仍未返回打卡,则应于次日到岗后填写异常单,经部门领导签批后,交给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事假:员工请假应事先和直属领导沟通,将本职工作安排好后,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上应写明请假事由,原则上除身体或事发紧急,不允许先请假,后补请假条,请假批准权限如下: (一)请假2天以内的,经直属领导签字批准; (二)请假3天以上(含3天)5天以内(含5天)的,直属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除婚假、产假、丧假或特别紧急重要事件,原则上员工不应连续请假超过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8天; (四)请假人将按程序签批后的请假条及时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病假。员工身体不适,应及时诊治。 (一)病假请假程序按事假执行; (二)员工因身体状况不允许,突发疾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电话向直属领导/中心副总告假,待身体状况允许时,应本人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初次施行,施行之日为签发之日。 第五篇:课堂考勤、纪律制度上课考勤 公开课、文化课学生应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对于迟到者(上课铃为界),早退着(下课前十分钟离开课堂者)每人每次扣1分 对于旷课者。上课十分钟后没到者、下课十五分钟前离开课堂者每人每次扣1.5分,按请假制度请假者每节课扣0.5分,未按请假制度私自旷课者每节扣1分,记入管理档案,上报学校学生处。课堂纪律 公开课、文化课学生应做到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课堂之上禁止玩手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睡觉等扰乱他人学习的行为。 违反上述任意条每次扣除0.5分,每节课最多扣除1.5分对于课堂之上积极发言者,答不对题者不加分,有助于问题分析者每人每次加0.5分,每节课最多加1.5分 第20页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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