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局人员编制制度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7号),*市旅游局由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改设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和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推荐和评定工作;参与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以及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
2、三)负责编制申报全市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五)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内旅行社的审批设立;负责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对旅游星级饭店的推荐和评定工作;指导规范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协调旅游安全重大事故的处理;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巩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成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旅游行政执
3、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七)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考核和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八)指导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做好旅游发展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信访、对外联络、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财务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处 负责拟订旅游业发展和分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调研,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审核旅游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
4、建设项目;负责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审核和验收报批;引导、促进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对旅游区(点)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对市以下的各级旅游规划进行指导和论证。 (三)市场开发处 负责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市场的调研,汇总分析市场信息,统计旅游经济有关数据,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总体旅游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的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协调旅游区(点)的连线合作和特色品牌的推介;指导公益性旅游咨询服务和旅游信息网建设。 (四)行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各类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旅行社的审批和设立;负责旅游饭店、旅游商店的推荐确认工作;组织旅游企业的年检年审;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执业资格的认定;指导规范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机关编制16名(含工勤人员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