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的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应根据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先去污,按六步法进行彻底清洗,在选择正确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根据物品性能选择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4、耐热耐湿物品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膏、粉的功能首选干热灭菌;各种重复使用的导管等不耐热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消毒内镜首选氧化电位水消毒;活检钳首选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内镜首选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灭菌,尽量取消浸泡灭菌。 5、不可采用甲醛
2、自然熏蒸法对无菌物品进行熏蒸灭菌。 6、采用浸泡方法消毒医疗用品的,应在容器外明显处标明消毒剂名称、浓度、有效时间等。 7、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操作(包括穿刺、换药、手术等)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规定洗手、戴口罩和工作帽。 8、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天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9、不可在病房走廊内清点污染被服。 10、保持环境清洁,定时对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必要时消毒处理。地面湿式清扫,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清洗,再晾干。 11、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人应专科收治,普通病房不可混住传染病病人。 12.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措施,器械、被服及病室都要按常规严格消毒处理,敷料应焚烧后深埋。 13、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病区发生传染病时,及时会诊、传科或转院,病人转出后的病房及床单位应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14、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按有关规定处理。 15、病人出院或后的床单位,严格终末消毒处理。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