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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所工作规章制度上墙,规章制度意识入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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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所工作制度上墙,制度意识入心 第一篇:高铁所工作制度上墙,制度意识入心高铁所工作制度上墙,制度意识入心 为全面规范、提高高铁广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提升高铁广场全体工作人员制度意识,加大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近日,高铁管管理所将高铁广场管理相关的工作职责、员工守则、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铁广场保安保洁管理标准及园林养护标准等相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后挂于管理房的醒目位置,作为高铁广场各个岗位管理人员规范化管理重要依据。 制度上墙后,管理责任更加一目了然,不但让全体管理人员充分提高了对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在日常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规范作用。这些规章制度的完善、上墙,就如一面镜子,时刻要求管理人员规范操作行为,尽职尽责履行管理职责,对严格管理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泰山广场管理处陈涛 第二篇:上墙司法所制度1、温陈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冉(党委书记) 副组长:翟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员: 刘文军(党委组织委员)孔翠翠(党委宣传委员)贾少栋 信访办主任 肖建国 派出所所长 李桂超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许庆军 民政所所长徐晓辉老龄委主任贾国盛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赵林燕同志兼任。 2温陈司法所工作职责 司法所在XX县区司法局和温陈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温陈办事处辖区内的司法行政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3、温陈司法所组成人员 所 长: 于海涛 司法助理员: 赵林燕 4、温陈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成员 主 任:于海涛 副主任:赵林燕 专职调解员:赵林燕 马超 李爱贞兼职调解员:贾少栋、许庆军、张吉阳、胡霞、刘德勇、肖建国 齐以军、刘敏、于文晓、杨 华、 苏伟强 刘罡强、王宗亮 张磊 5、 6、7温陈街道办事处民间纠纷调解办法 民间纠纷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减少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为切实搞好我办事处的纠纷调解,制定本办法。 一、调解指导思想。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综合治理。 二、调解工作的原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调解工作实践的新经验,以及调解工作发展的趋势,调解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 (二)合情合理的原则 (三)合乎公序良俗的原则 (四)民主自愿的原则 三、纠纷调解的程序 1、受理纠纷。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主动受理;另一种是申请受理。受理纠纷要注意及时、主动地前去调解,特别是对容易激化的纠纷。 2、调查分析纠纷情况。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纠纷性质、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矛盾的主要方面等。 调查的途径主要有。一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二是向纠纷关系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做调查,印证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三是到当事人所在村了解情况;四是有些纠纷还要到现场调查。 3、对当事人说服劝导。这是调解的重要步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 4、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可根据需要或当事人请求,制做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名,加盖调委会印章。 5、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调解工作的方法 (一)要善于从宏观上摸索和掌握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了解宏观趋势,做到胸有全局,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权。 (二)要善于从微观上研究和认识各种具体纠纷的状况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性,提高辨别、驾驭和调解纠纷的能力。 (三)值得注意的几种调解方法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抓住矛盾焦点,对症施调。 2、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予以重视,要稳住当事人,再做家长的工作,教育家长对自己的子女从严要求,不要袒护。 3、对容易造成恶性案件的突出性纠纷,要采取“一快、二稳、三调处”的办法。 4、调处纠纷时要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8、调解当时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9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0、司法机关对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管理的规定 2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11、 12、社区矫正的罪犯报到的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13社区矫正的罪犯学习、劳动的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14、温陈街道办事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冉(党委书记) 副组长:翟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员: 刘文军(党委组织委员)孔翠翠(党委宣传委员)贾少栋 信访办主任 肖建国 派出所所长 李桂超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许庆军 民政所所长徐晓辉老龄委主任贾国盛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于海涛同志兼任。 15温陈街道办事处法律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冉(党委书记) 副组长:翟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员: 刘文军(党委组织委员)孔翠翠(党委宣传委员)贾少栋 信访办主任 肖建国 派出所所长 李桂超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许庆军 民政所所长徐晓辉老龄委主任贾国盛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设在司法所,工作站站长由于海涛同志兼任。 16对社区矫正人员警告的规定 3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17对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的规定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18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19、20社区矫正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2、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3、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4、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5、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6、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第三篇:安全管理制度(入镜上墙稿)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校园的安全,防患于未然,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制度如下: 1、寒暑假前:对校园内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各教学楼、各办公室、电子备课室、微机室、财务室、图书室、学生宿舍楼、实验室、库房、学生食堂、车库等。发现消防或治安隐患及时解决,重点部位在放假前贴好封条。 2、每年的五· 一、十· 一、元旦和月假前一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各教学楼,各办公室、电子备课室、微机室、财务室、图书室、实验室、学生宿舍楼、库房等。要求各部门能断电的一定拉闸断电,放假前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 3、每年的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学生宿舍楼、两个教学楼、食堂以及学校的卫生死角等,检查后要向存在隐患的部门下达通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全体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会议,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重大活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 5、每年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6、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⑴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⑷安全知识竞赛 ⑸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中小学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识》等。 ⑹组织师生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7、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闭路电视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9、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10、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档案。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整改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规范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5、学校对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2、各种档案须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4、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5、利用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借阅者,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6、本单位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借阅利用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安全稳定工作报告制度 学校中事关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任何事故均无小事,任何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把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必须坚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上报制度: 1、校园内一旦发生师生的伤害事故,发现者要按学校部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然后马上进行救治:一是通知医务室,让大夫参与救治,二是病情和伤情比较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120接往医院,三是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出事现场,组织现场救治,一切以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为重中之重,决不可耽误救治或抢救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 2、校园内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值班督查干事,并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采取一切灭火手段进行灭火,火灾危害严重时,在场最高领导要立即决定向119报警,并下令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疏散,一切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抢救学校财产为当务之急。 3、如果学校发生失盗现象,发现者要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由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检查,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如果盗窃案件正在发生,要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或值班领导和值班督查干事报告,也可拨打110报警,组织力量抓捕犯罪人员。 4、如果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发现者要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报告,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切措施,积极组织救治,同时注意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5、以上几种事件发生后,学校在积极处理的基础上,半天之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准瞒报、漏报或迟迟不报。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岗位都必须要有明确的责任制,事故一旦发生了,必须明确责任,一查到底。 1、课堂中的伤害事故。凡是有组织的上课(包括体育课、活动课),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是任课教师和具体组织者。 2、校园内的暴力事件(如。同学打架、群殴、勾结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到我校)伤害学生,要追究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和部门的失职行为。 3、校园内的其他事故,例如触电、施工伤害、火灾、失窃等意外伤害事故,首先追究当事人责任,其次还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事故一旦发生就要追究责任,原则是。当事人——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 安全隐患上报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均有上报安全隐患的责任和义务。 2、年级主任经常对级部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并教育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班主任经常对本班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并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全隐患及时报告。 4、师生发现的安全隐患可以口头或书面(安全报告单)形式上报政教处,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级部、班级或个人予以加分奖励。 5、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妥善处理,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 8、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9、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0、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乱,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按时到校、离校,提倡乘公交车上学,在家长同意后,原则上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锁、无车牌)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2、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3、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5、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户),不得擦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 16、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7、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8、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请假先通知家长来接,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9、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20、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 19、匪警 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统一安排,宿舍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统一管理。 2、宿舍钥匙由宿舍长保管,不得转借他人。生活老师存留每个宿舍各一把钥匙。 3、物品箱应自觉上锁,贵重物品应放在箱内,多余的现金应尽可能存放在银行或委托班主任保管。 4、上课时间,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宿舍。 5、宿舍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6、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严禁学生玩火,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宿舍。 7、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床铺、电话、电源等如有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做到安全隐患不过夜。 8、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9、宿舍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生活教师向负责保卫的人员报案,宿舍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10、禁止学生带外人在宿舍留宿,放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宿。 11、禁止学生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12、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13、禁止学生携带、隐藏刀具,一旦发现坚决没收。 学生外出活动申报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活动组织部门事先向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前的踩点工作,制定安全措施、紧急方案。 4、组织学生春、秋游以及军训,应提倡就近徒步,非特殊安排,不得出市。 5、活动租用车辆,必须租用有资质的正规的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车辆,车上必须配备教师、严禁超载。 6、任何部门、处室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盈利性、商业性的庆典活动。 7、学校内组织大型活动,要做好场地的规划工作,疏通通道,并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做到有序进行。 8、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现场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干部值班带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必须坚持学校干部值班带班,保证校园一年365天时刻有干部值班或带班,确保师生的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止出现各类事故,特制定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如下: 1、学校政教处负责安排平时、五· 一、十· 一、元旦期间、寒暑假干部值班表,并按市教育局要求,及时上报值班表。负责更换值班显示牌。 2、值班的领导,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每天早上7:30上岗,查看宿舍管理、教学情况、餐厅秩序等,每天晚上9:30----10:30要认真巡视校园尤其是重点防范部位。和值班干事一起巡逻,检查校园内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3、平时、节假日值班带班领导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认真检查干事值班,门卫值班,宿舍生活老师值班情况。 4、做好交接班,不得空岗、离岗。 4、值班干部要按上级规定向教育局或辖区派出所上报情况。 5、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夜间巡逻制度 夜间巡逻人员保卫着校园的安全,责任重大,要求做到: 1、夜间巡逻人员包括门卫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门卫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大门口一带,保卫人员负责整个校园。巡逻时间为晚7:30至第二天早晨7:30。上岗后转一圈,发现陌生人员要进行盘问,发现行迹可疑者要送交派出所。 2、晚自习后在校园内再转一圈,重点检查各教学楼大门,各办公室、各教室的门窗是否锁好、关好,室内灯是否关闭,校园内是否还有学生和闲杂人员,老师是否离开办公室,要求所有师生及闲杂人员一律离开教学楼。 3、午夜后夜深人静,巡逻人员要每隔两个小时巡视校园,特别重点防范部门和部位,发现可疑情况报带班领导,并与带班领导一起处理,也可直拨110报警。 4、夜间巡逻人员,每天都要认真填写夜间巡逻记录本。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2、学校的实验室、微机室、电子备课室、图书室、档案室、财务室、食堂、小卖部、医务室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3、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4、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5、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6、学校负责保卫的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7、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8、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3、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4、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5、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音体美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楼(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图书室、实验室禁绝明火。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7、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8、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其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1、本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条例》和我校具体情况制订。 2、本制度中的危险品是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五种:①易燃品②易爆品③有毒性物品④强氧化性物品⑤强腐蚀性物品 3、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用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4、危险品库要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5、危险品的取用及送还要有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6、对于危险品,要做到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得乱仍乱放,以免发生事故。 7、支取、取送、使用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品库内严禁明火。 8、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是国家进步的基础,教育是国家的百年大计,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准,为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特规定如下制度: 1、学校每学期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全体师生观看一次遵守交通法规的录像,做到警钟常鸣。 2、每年12月份聘请交警校外辅导员给师生上好一堂遵守交通法规课,组织召开一次“交通法规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3、门口画上下车线,全体师生到校门口都必须按规定上下车,不要在校门口停留、聚集,对不下车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量化考核扣分。 4、全体师生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骑车带人、闯红灯、逆行、三人以上并排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5、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夜晚一律存放到车库,并按规定进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绝对不能开出校门。对司机经常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司机做到“四不开”,即:酒后不开车,不合格的车辆不开,违章、斗气车不开,超员超载车不开。 6、对教职工进入校门的私家车也要严加管理,要求其进出校门摇下车门玻璃,减速慢行,遇学生队伍让行,校园内禁鸣高音喇叭,汽车在指定位置线内存放,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 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 1、门卫在岗时间不得穿便装,必须穿统一的工作装上岗,上岗期间要坚持礼貌用语,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讲粗话、脏话。如与过往人员发生矛盾,又无法独立解决时要向领导汇报协助解决,如遇不法分子可直拨110报警。 2、对进校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控制,对进校找人或办事的外来人员一定要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门(特殊情况除外),对出校门拉东西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没有领导的批条,学校任何东西不能拉出校门。搬着出校门的自行车一律扣留,收废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校门。 3、上学和放学(包括晚自习)的前后半小时,门卫要站在校门口维持秩序和检查上下车情况,检查走读生胸卡是否佩戴和有无照片。上课期间(包括课间)学生出校门必须要有签字完整的假条,否则一律不准出校门。 4、上岗时间要尽职尽责,不得聊天,值班室内不得进行下象棋等娱乐活动,不得脱岗、离岗,值夜班者不准睡觉。 5、学生上晚自习时间,一定要关闭大门,有人员出入要认真询问,杜绝校外人员进入及留宿。学生一律凭签字完整的假条出校门。 第四篇:上墙工作制度清单XX县区中医院相关制度外科上墙制度 1、科主任岗位职责 2、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3、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4、骨伤科工作制度 5、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6、会诊、转诊制度 7、院内感染检测登记报告制度 8、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外科住院部医生办公室。 内科上墙制度 9、科主任岗位职责 10、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1、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2、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3、会诊、转诊制度 14、院内感染检测登记报告制度 15、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内科住院部医生办公室。 针灸科上墙制度 针灸科上墙制度 16、科主任岗位职责 17、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8、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9、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9、会诊、转诊制度 20、院内感染检测登记报告制度 21、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22、针灸理疗室工作制度 23、熏蒸室工作制度 24、针灸推拿室工作制度 25、艾灸室工作制度 26、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针灸理疗科住院部医生办公室。 检验科工作制度 27、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28、检验科工作制度 29、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30、检验查对及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31、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32、检验科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33、检验科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34、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检验科医生办公室。 放射科工作制度 1、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2、放射设备操作规程 3、放射科岗位职责 4、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5、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放射科医生办公室。 门急诊工作制度(各做4个) 1、首诊负责制 2、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3、门急诊医师岗位职责 4、会诊制度 以上制度分别上墙于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门诊、儿科门诊 “治未病”科工作制度 1、“治未病”科工作制度 2、“治未病”科主任工作制度 3、“治未病”专家出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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