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执行制度的监督制度 75 为了促使全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认真全面落实,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制度执行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直接向党委负责。 2、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全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3、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4、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诫勉或处理意见。 5、每季度向党委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三、监督领导小组的权力。 1、监督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赋予相应的工作特殊权力。 2、机关工作人员违犯制度
2、1次以上,领导小组视其违犯制度的条款及其影响,对违犯人员给予提醒、警告、诫勉,直至向党委提出待岗整改建议。 3、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年终考评提供意见。 4、对违犯制度的副处领导可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对违犯制度的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区委报告。 5、镇党委、纪委负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的监督。 四、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遵守制度。机关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 对全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制度的综合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对违犯制度的行为,严格按相关制度惩处。 五、(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全镇干部群众、人民代表共同监督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发现有违犯制度的行为及时向监督小组反映。使全镇形成人人、事事按制度办事的氛围。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