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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果初中考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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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果初中考勤制度 1、每两周召开一次周前会,星期一下午第三节课上召开,旷会每次罚款20元。 2、每天上午7:00-8:00,下午2:00-3:00,全体工作人员至教务处签到。有课的同志必须在上课铃响前10分钟内至教务处签到。一般情况下,上午第三节课下和下午第三节课,值日领导负责点名。 3、教职工按要求出勤的,每天发津贴5元。一周一汇总,两周一兑现。所需津贴从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支取。 4、教职工无论事假还是其它假,必须事先请假。值日领导需要请假的,必须通过一把手,且自行安调好值日工作。教职工请假不足1天的,由值日领导审批;1天以上5天以内,凭请假条由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请病假在7天或7天以上的凭县或县以上医院证明由教育局审批。 5、教职工病事假一周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教职工各类请假,均要自行调好课务。 7、严格执行课程总表,保持课表的严肃性。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拖堂、空堂。旷课一节罚50元。 8、后勤职工或教学辅助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50元。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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