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规章制度 (2).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74781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规章制度 (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规章制度 (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规章制度 (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规章制度 (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制度 成严重后果的; 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为案件当事人充当中介人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投诉且已经证实的,取消个人总分。 办“私案”的; 受贿、索贿的; 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造成严重错案的; 打人骂人、滥用枪支械具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 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损坏法官形象的; 违法单独外出办案,造成不良影响的; 因失职造成案件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第三章部门目标 第二十四条立案庭工作目标 该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每件

2、分别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民事案件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行政案件在行政庭审查后当日立案,各类案件立案后三日内转各庭局,未经批准超过上述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申诉案件审查期限为六个月,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申诉案件审查差错率不超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承办人审查案件出现差错每件减分。 诉讼费计算错误,每次减承办人分。未按规定减、缓、免诉讼费减庭长分;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督促各业务庭收回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的每次减庭长分。 每月通报一次信访申诉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院领导、部门领导进行接待,分流上访案件,因接待不认真、不耐心、

3、推拖或擅离岗位而造成当事人对法院有意见或越级上访的,每次减接待人员分,越级上访控制在自治区法院系统平均数以下,为立案庭庭长加分,其他人员加分。 加强审限监督,每月通报一次审限、报延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 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立案工作,全年召开一次业务联系会,没开减庭长分。 及时准确向研究室提供各类数据,延误或者误报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第二十五条刑事审判一、二庭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准确定罪量刑,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

4、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庭长分。 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二审依法公开开庭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鼓励多办案,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

5、数,每件加分。 鼓励办案提速。 一、二审及减刑、假释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做好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验明正身,监督火化等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因工作不尽职尽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出现重大事故的取消责任人总分,减庭长分,全年执行死刑正规安全且无漏洞、分别为庭长和审判员各加分。 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六条民事一、二庭工作目标 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