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怡景嘉园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
怡景嘉园项目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明确出勤纪律,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实现出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把员工的考勤与绩效、薪酬密切结合,为员工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怡景·嘉苑项目全体员工
三、责任人:
项目部经理、各部门、项目总工、统计员
四、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统计员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项目部一级考勤员,考勤统计员和电脑考勤系统。
1.2项目部部一级考勤员由技术总工担任,负责项目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工作。
1.3统计员必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和项目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统计员负责对员工上下班打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1.4项目部会计负责项目考勤表报送公司。
2.工作时间
项目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7:00-11:
30、下午12:30-17:30;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2正常刷卡时间为:
上午5:30-7:00,下午17:30-18:00。夜间20:30-22:00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夜间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项目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项目负责人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3.3.4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统计员处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打卡,应于次日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出具核实证明交统计员备案
4.考勤表管理
4.1统计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4.2统计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项目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项目会计,由项目会计报公司,办公室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办公室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项目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上、下班迟到、早退10-30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绩效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3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4项目部请假员工上午10点下午4点离开;上午8点下午2点回来记录相应考勤,不按规定时间出勤按迟到(早退)计。具体时间根据项目所在地及施工季节由项目部自行确定。
5.5、员工没及时打卡者等同于没出勤;
5.6、员工在项目住宿每周不得少于5天(依据夜间20:30-22:00打卡为准),因事不在项目住宿,必须填写请假条,负责人批准后报统计员备案。
5.7项目人员请假应先向项目经理请假,填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请假条”签字后当日转统计员,附“项目管理人员考勤表”后,员工请假2-7天的,须报分管经理批准。
一、附表
请假条
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从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特此请假。
请假人:
实际回来时间:月日时分
请假人: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第二篇: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随季节变化和生产任务轻重缓急而定,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制定并报办公室存档。其原则为:住现场人员应随项目施工时间作为上下班考核依据,非住现场人员可延后30分钟上班,下班时间统一。
2、项目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打卡)登记制度(每天四次),每月2号由各项目指定的人员(考勤员)将打卡记录汇总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3、任何人不得代签(代打卡),如有发现双方当事人均按缺勤处理。
4、如考勤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次扣考勤员和现场负责人当月工资100元。
5、所有人员必须先到项目部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的,应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由各项目负责人批准,随考勤表一并上报。
6、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非住本项目所在地的员工每月可享受三天有薪事假(含途中),有薪事假当月有效,不得累计使用。
7、上班时间后15分钟到岗或提前15分钟退岗的均按迟到论处,每次扣罚50元;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缺勤论处,或每次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按缺勤论处,每次扣罚一天工资;无故旷工者一律扣罚日工资的两倍。
8、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安排,相关人员必须执行,加班者休息时间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9、请销假制度:
(1)凡请假者一律事先填写xxx项目职工请假单,经批准后交考勤员备案上报。
(2)所有人员请假应于前一日提出申请,二天内由项目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往总经理批准(倪总、胡总)。
(3)病假。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向项目负责人说明病因,经核实后审批。病假一天内免医院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一天以上者应在回项目部后提供医院证明或病历(复印件)。病假审批时限同事假。
(4)病假不作为满勤考核依据,但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
(5)所有项目部人员不实行法定假日休假规定(除丧假外)。
(6)不按上述规定请假者,均按旷工论处。(7)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请假单
兹项目部因原因需请假天。时间为月日。假期满后即回。
请于批准,为谢。
总经理请假人: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第三篇: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成员。
二、项目部考勤规定
项目部实行打卡统计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3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超过三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
(3)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
2、旷工:
(1)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销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3、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需经工程处主要领导批准;所有的请假人员都需在办公室主任处备案,并提前一天认真写好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违纪处理:
(1)项目部办公室人员和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2)项目部办公室考核统计人员根据各部门考勤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局机关。
第四篇:项目部考勤制度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
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若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各项目部人员必须遵守负责人的安排。
二、上班时间
1.项目部各个人员必需按正常上班时间上、下班:
上午:7:00-11:30下午:1:00-5:30
经项目负责人批准,特殊情况可自行调整。
三、中途离岗
1.项目部人员不得中途离岗。
2.若因公事需中途离岗者,必需将《出勤进出情况记录表》填写完整;若因私
事需中途离岗者,必需将《请假条》填写完整,并向项目负责人请假,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才能离岗。
四、项目部值班
1.项目部人员,下午下班后,晚上不得私自回家,需留守项目部。
2.需要回家的人员,需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回家。
五、请假
1.有事需请假的人员,如无特殊原因,必需提前1~2天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2.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员请假,必需直接向黄总请假。
3.项目部内重要人员请假,负责人批准后应及时上报至办公室,不得延误。
六、旷工
1.上班时间,无理由不在现场,没有《请假条》。
2.无理由中途离岗,没有填写《出勤进出情况记录表》。
3.发现旷工者,第一次处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罚款
金额从当月基本工资中扣除。
4.累积4次以上列入提成标准评比。
发现违反以上条约的人员,均将其列入提成标准评比。各项目部应做好以上条约,协助考勤人员抽查。
第五篇:项目部考勤制度项目部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3、项目部作息时间:
早:08:00~11:30
中:11:30~13:30(午休)
晚:13:30~17:30
4、项目部实行轮班倒休制度,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
六、日为休息日(倒休),每人、每周在工期不忙的前提下可休假一天,亦可一月累计休假一次,休假时应将本职工作暂交予其他管理人员代理负责。
5、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生产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含2天),由项目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4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员工的考勤情况,由生产经理进行监督、检查,生产经理对各人员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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