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我国公务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探索。 我国社保制度的建立始于新中国的建立,从那时起我国就已经开始了农村社保制度的探索。 改革开放前,农村的社保制度主要立足于集体经济,集体经济为农村社保制度的建立提供物质基础,同时期开始的人民公社也为社保事业提供了组织条件。据相关资料显示,当时已经有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得到了发展,并且在农村对一些弱势群体人民公社会予以一定的补贴和照顾,合作医疗在当时成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制度。从现在的观点看,当时的社保制度发展存在一定的不足,存在效率低下和覆盖面补助额较低的问题,但还是有成效的,它首先适应了当时的体制和经济模式,在解决农村人口
2、的保障问题上取得了很大成绩,然而,受到文革的冲击,传统的社保支付发展,一波三折。 改革开放后,新的土地政策的实行,农村资源配置和财产关系改变,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开始走向衰落,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时候,国家一直没有忽视农村社保制度的的探索,在一些重点地区进行了农村社保制度的探索试点,在这期间又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到了党的十六大,党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以飞速发展,主要表现为: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提出农村养老保险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这种大背景下,有条件的地方恢复了探索建立农村社会
3、养老保险的努力。 2、农村救助制度建设。加强了国家在扶贫救助方面的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重点扶持。开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及实行。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1992年和199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先后在山西XX县区和上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探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明确了保障对象、审查程序、资金来源与救助标准等等。一些地方政府作了一些新的尝试,效果不错。目前,东部沿海地区基本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西部地区也开始跟上,贵州、陕西的中西部省份也各自出台了一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4、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3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面全面推行。 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以上由政府主导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均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养老保险改革更为尤为突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这种矛盾在市场化改革后农民面临的风险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更进一步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