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要求.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72788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7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 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 机关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协调与单位内部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4)做好经常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2)协助支部书记,建立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 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体育生活。(4)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依据人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支部青年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机关团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根据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第2页 。 (3)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为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和社区建设作贡献。 (4)做好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3)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十六大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作出新的规定,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与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一致的。十六大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经常性工作的规定,增写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以利于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发挥党内民主。这样修改,可以使纪律检查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新的规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认真执行。 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