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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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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医院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的极度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随时会危及病人生命的检验值。实验室应与临床医师商讨,确定重要指标的“危急值”范围。 检验中发现危急值,必要时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a)立即检查室内质控是否在控,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确认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 b)询问医生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 c)察看历史结果; d)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确认危急值后,应立即通知申请者取结果,并将危急值病人的姓名、科室及床号,日期、时间、报告人及检验结果等记录在《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上。各专业点对临床危急值病人标本的检验,应本着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原则,尽快发报告,并电话通知临床。在此过程中如遇困难,如无法联系上临床工作人员,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报告科主任。 危急值报告登记表 部门:年份:年 危急值报告流程 1.检验科在发现检验“危急值”情况后,应确认检验过程是否正常, 必要时立即复检。当检验“危急值”情况得到确认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危急值”电话通知病区并要求病区派员到检验科取报告。 2.病区接到检验科电话通知后,接听电话人员应立即报告管床医师 或值班医师,并迅速派员去检验科取检验报告,及时将检验报告交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 3.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得到检验结果后,应及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 相应干预措施。病区医师在采取干预措施前,应与护理部门一起确认标本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必要时应重新采集标本送检确认。 4.建立登记制度。⑴检验科应做好“危急值”相关登记工作。登记 内容除检验结果外,还需登记电话通知时间,病区接电话人员姓名与身份,病区派人取检验报告时间,取报告人员要签全名。⑵病区应设专门登记本,由护理部门记录接到检验科通知的时间,通知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的时间,派员取检验报告的时间,检验报告交给临床医师的时间,相关人员均应签全名备查,如重新采集标本复检,也应做好相关记录。⑶临床医师在确认属于检验“危急值”情况后,应将相关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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