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1.具体内容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的组织活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2、,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工作要求 (1)明确主题。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主题。 (2)会前报告。一般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会议主题、开会时间地点、如何组织学习、如何征求意见、如何谈心谈话、如何组织开会。方案简单明了即可。特别注意:报告前需有一次支委会 1记录,内容为研究召开组织生活会。 (3)组织学习。针对主题广泛学习。需要有党员学习记录。 (4)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向上级党组织、支部党员、群众等征求。形成一份简单的征求意见情况说明,说明包括: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到的意见。 (5)谈心谈话。(参照谈心谈话制度) (6)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
3、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 (7)开会。过程如下: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进行对照检查(有书面材料)、党支部书记个人对照检查(有书面材料)、党员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党员逐一自我批评以及每个人发言后党员对其开展批评,特别注意:记录手写,并完备,自我批评后面跟随批评的顺序不能错。 (8)会后小结。与第一个环节的方案类似,要多加进去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特别注意:问题和整改措施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大会记录中要有相应体现),并接受监督。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 为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地,严格实行“四制四查双纪实”,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意识不强、普通党员身份定位不清、监
4、督举措“灯下黑”等问题。 21.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1)提醒制。党支部提前一周将提醒单(含回执)送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在回执中说明请假理由。 (2)公示制。以适当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报告制。以党委为单位,建立信息台账,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1次。 (4)问责制。对参加支部活动不守时、搞应付、以领导者自居或一年内请假3次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由一把手约谈,一把手由上级组织部门约谈。对没有落实提醒制或做好学习记录等的,由党委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 2.定期开展“
5、四查“工作 党支部要按照分级负贵的原则,每半年开展一次“四查”,即党员领导干部和所在党支部进行自查、党委进行复查、上级党委进行核查、组织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等活动;是否作了党课报告和参加了讨论交流等;党支部是否认真做好了组织生活安排组织、提醒通知、学习记录等工作。 33.严格执行“双纪实”工作 (1)支部纪实。党支部要认真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2)个人纪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将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二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6、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
7、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主要形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等。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三个星期召开一次。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做法 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永恒主题,为此: 1、要求党员经常重温党章,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对党员提出的“六个坚持”的要求,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党支部书记应有
8、意识地引导党员敢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一种既严肃认真又轻松活跃的和谐氛围。 3、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以解决问题、达到团结的目的,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党员听取别人的意见,要做到闻过则喜,别人批评对了,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别人批评错了,可以说明情况,但不能拒绝别人批评,更不能采取报复的态度。 4、对有问题的党员,一定要重点帮助,有针对性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达到既使其本人吸取教训,又教育大家的目的。 5、搞好整改工作,做好思想教育。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
9、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三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2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支部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
10、录。 第四条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
11、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支委会委员,支部书记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七条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
12、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同学群众,关心同学疾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自觉维护班集体的利益。 第九条
13、民主评议要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 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院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四篇:卫
14、生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
15、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
16、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第五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太阳山风场党建工作,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太阳山风场实际,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组织生活会制度是体现党内民主、党员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有
17、效途径。 第二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分为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三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人数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分别由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 第五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后。支部委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请假。 第
18、六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但要侧重谈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团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情况。 第七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组长。列席人员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八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开会时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提 出的问题,党支部没有及
19、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第十条为了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增强政治原则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目的。 第十一条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太阳山风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作出表率。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太阳山风场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