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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72308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32.2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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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机构必须绘制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传感器断电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该图应按季绘制,及时修改,与现场一致。- 2、安全监控机构应统一规范以下记录: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传感器调校记录; (7)断电试验记录; (8)监控瓦斯报警记录; (9)测点定义配置表。 3、各类记录操作和填写标准: (1)主机运行日志。该日志必须由机房值班监控员填写,填写内容为观察到的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运行状况、故障情况,设备包括主机、分站、各类传感器

2、、分站等。机房值班员时刻观察机房内设备运行状况和显示屏各测点的变化,发现不正常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安排处理。 (2)断电试验记录。监控断电功能要求不超过7天进行断电试验一次,确保瓦斯超限能切断被控设备电源。断电试验应在被控开关负荷有电时进行,出现断电失灵必须立即通知区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监控瓦斯报警记录。填写内容为日期、报警探头名称及地点、测点号、报警起始时间、报警值、终止时间、最大值、通知有关人员、报警原因、追查情况等。瓦斯报警时监控操作员应通知的有关人员包括通风组和有关领导。 (4)测点定义配置表。监控场所的定义,要严格按照规程措施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定义,对删除或变更的测点应及时在该定

3、义配置表修改。当一个传感器控制多个断电器时,所有测点要全部填齐。 (5)传感器调校记录。传感器调校记录分为地面维修室和井下传感器调校记录。 (6)以上记录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进行填写,此外的如设备台帐、设备故障登记表、监控日报和月报等记录,可根据监控系统情况自行填写。资料保存期不低于1年。 第二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矿监控室负责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资料管理档案,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存档。 二、监测监控系统的所有技术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测监控系统资料有以下几种,分别是:系统技术资料、系统设备管理资料、系统运行报告、系统管

4、理资料以及上级文件通知等。其中:系统技术资料包括系统设备控制断电线路图、系统设备布置图、系统设计方案和系统设置布置图;系统设备管理资料包括系统设备仪表台账、系统设备登记表、系统检修记录表、系统巡检记录表、传感器调校记录表、中心站运行日志、安全监控日报表、断电报警记录月报表、(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闭锁)功能测试记录表和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系统管理资料包括系统各工种人员资格证书、系统管理制度、系统作业规程、系统验收合格文件、系统年检申请报告和市局监控中心年检等资料文件。 三、各类资料保存时间的规定 1、系统技术资料和设备管理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2、中心站运行日志永久保存; 3、系统管

5、理资料及上级文件通知保存两年以上。 四、资料保密规定:监测监控系统各类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和外传,对报废的资料要及时销毁 第三篇: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是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调查分析处理一些问题的重要依据,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1、技术资料和各类图纸实行统一保管,分类建档,责任到人,主要有值班员看管,维修人员完善,及时地能反映跟踪井下的生产和安全状况。 2、资料的存放要整齐、完整,不准随意丢弃。 3、工作人员及时对技术资料的内容进行更新,做到图纸与实际相吻合。 4、资料和图纸不得随意的更改涂抹,保持卷面的干净整洁。 5、资料要做到班班交接,做到

6、妥善保管。 6、每月要对资料整理存档并保存。 第四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东源煤电公司羊场口一号井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日中心站管理制度 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7、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

8、,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

9、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 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

10、,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 1、开机前检查机器运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2、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3、机器设备的开关、插头、插座、接线、端子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 4、开机后检查设备的各指示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5、做好设备清洁工作。 二、周维护的主要工作: 1、清除设备表面灰尘,保持机内卫生; 2、检查设备主要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通知维修部门解决; 3、清理磁盘空间,清理删除过期文件。 三、月维护的主要工作

11、: 1、运行诊断程序或用仪表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和指标; 2、用吸尘器清理机内灰尘; 3、对电源、空调系统,接地系统等运行环境系统进行检查。 四、年维护的主要工作: 1、清理工作间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尘,检查电缆的完好性和隔离性,更换老化、变质和绝缘不好的电缆; 2、检查机房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和安全报警装置; 3、全面检查电源、空调、接地等系统并进行全面检修; 4、对设备的软、硬件进行全面测试,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系统参数的调整; 5、校正各种设备仪表等。 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 一、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各类主要信息报表的查询、打印,当天的报表当天完

12、成后签字并送值班领导审阅。 二、安全监控系统应生成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及监控系统报警、断电月报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监控软件自动生成的报表)。 三、对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及重点数据,应生成相应报表及曲线并存档,数据保存周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四、对于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查询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报表并及时打印。 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保障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通讯的正常运行,执行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人员应由培训合格后的人员担任。 二、巡检人员应保证每天对各种传感器、线路及设备巡检一遍,覆盖达100%,每天巡检结果应及时填写在日巡检记录表中。

13、三、每位巡检人员应根据指定的各自巡检范围,认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处理的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有关人员处理。 四、巡检人员应保证巡检后的监测设备完好率达100%,线路及设备卫生清洁,吊挂符合规定。 五、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单位人为损坏装置和线缆的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汇报,说明损坏程度和维修所需材料,以便维修处理。 六、巡检过程中必须以“三不伤害”为基本要求,加强自主保安意识,行走及检查时严禁违章。 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 二、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

14、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四、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

15、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六、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 七、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 八、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 九、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 十、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 十一、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 十二、在安装

16、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监测传感器调校制度 一、监测传感器的调校工作应由专业监测维修人员担任。 二、调校人员应了解、掌握设备性能和传感器的调校程序,在调校过程中按各传感器的调校步骤逐一进行调校。 三、监测传感器敏感元件在使用中其输出信号会逐渐衰减,致使测量精度下降,各种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调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四、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调校,应使用相应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并佩带与其相适应的流量计等器具;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调校应使用相应器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 五、调校前,调校人员应用毛刷将传感器

17、探头进行清扫,保持传感器清洁,以免影响调校数据。 六、在调校过程中,调校值如超过允许误差,应使用万用表对电位器进行调校,合格后在通入标气进行二次调校合格为止,但不得改变电器元件的电器参数。 七、传感器调校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并升井检修。 八、在调校过程中,应有使用单位的电工配合整个调校过程,调校合格后,调校人员通知有关人员后,使用单位的电工方可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复电。 九、调校前后应与地面中心站保持联系,并校对中心站系统与现场的数据是否一致,保证系统的传输数据的准确性。 十、调校中应及时记录调校中有关数据,调校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 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制度 一、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

18、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须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风洞等。 二、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调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 三、检修人员应详尽了解监测传感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在检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电路中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和电器参数。 四、监测传感器在检修时,必须用毛刷清洁设备内部板件和探头及壳体等,敏感元件外的过滤器被污物堵塞不能消除的,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测控仪

19、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六、在检修过程中,对传感器的敏感元件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换,对更换后的敏感元件和电路板应集中放置,返回厂家维修。 七、在更新传感器的敏感元件时,应用小螺丝刀拧掉传感器头上的小螺钉,在拧去传感器头罩,漏出敏感元件后,应轻轻拔掉敏感元件,要注意不得损坏插孔,重新拧紧外罩,上好螺钉。更换元件后,要进行调校。 八、在检修过程中,应避免剧烈冲击和震动。检修传感器时,应注意不得损坏板件上的小元件,如二进制地址、点号、编程器,各

20、接线口等易损元件。 九、检修好的传感器应保证设备完好,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必要的实验。检修好的传感器应放置在室温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保管。 十、矿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须妥善存放,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十一、安全监测系统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 4、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

21、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十二、维修中应及时记录有关数据,维修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 矿长: 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消息真实可靠;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监控制度贯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发生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

22、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消息上传处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通安组。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矿井风量和采掘面的瓦斯含量,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调度室。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

23、,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处理。 机电队。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该系统供电线路运行正常;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系统的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传输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协调该系统检修与供电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技术组: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在开工前10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由矿安全副

24、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通安组。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督促测绘员及时做好系统的采掘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杜绝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杜绝不真实消息上传。 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系统正常运行工作,专职管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通讯电缆及局扇的“三专两闭锁”等装置。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处理。发现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真实消息传输、瓦斯超限、无数据、无信号等重大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理,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必须定期对瓦斯报表中记录的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测数据与甲烷传

25、感器的数据进行对照。 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机房值班人员应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二、机房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安全监控系统正确的操作程序和机房有关管理规定,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及时掌握井下各作业点、机房硐室及其有关设备的动态变化。井下工作面有接替,应对监控系统各监测点作出相应修改,确保监控系统各监测点与井下实际情况相符。 四、定期检查机房内消防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 五、定期清洁机房及设备,保持机房整洁卫生,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六、及时对监控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七、机房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中发现采掘

26、值班面瓦斯超限、或局扇停机、风机房主扇停机时,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报告当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安全监控系统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 八、机房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中发现水泵房水位异常升高,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报告当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开启水泵加大排不量,通知受威胁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按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规定采取措施,确保矿井安全。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结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和指标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电工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煤矿安全知识。

27、二、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 三、所有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通电检查。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进行,确保矿井现场安全生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的瓦斯报警浓度数值为%,co报警浓度数值为ppm,水泵房设置的水位超限报警数

28、值为m。系统在数值超限后,自动通过屏幕显示及音箱报警。 六、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值班人员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问题,应保护故障现场,并请专职维修人员检修。 八、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向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 九、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一氧化碳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

29、处理。 羊场口煤业有限公司 一号井 第五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坚守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得空岗、脱岗,节假日坚守岗位。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交接。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对当日所协调的有关事项,要在值班记录薄详细记录,对当日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提出下班处理建议。 四、密切监控安全信息网络安全专用通讯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准确掌握煤矿各测点监测数据,对发现网络异常、出现故障做好记录按规定立即处理。 五、严格执行监控系统日报制度,每日上报监控系统记录汇总情况及处理结果,监控日报必须有按程序传阅、审批制度和监管措施

30、的记录。 六、值班期间要不间断浏览、分析监控系统各种数据信息、参数、掌握采掘动态及时更新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基础数据及图纸填绘,通过ip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上报接受各种文件、指令、及时上传汇报煤矿有关情况,重大隐患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存档。 七、系统出现故障、瓦斯超限报警、断电馈电异常情况等监测监控系统异常处理时,要立即按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的规定及时上报处理。 八、按时修改,督促公司调度室、公司值班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各项指令。 九、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的监控运行记录,并由值班领导

31、批示后,报分管技术副总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 十、对市、县局调度中心(室)下达的指令,“监管处理决定书”等,要“谁当班、谁负责”,进行跟踪汇报处理。 十一、值班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信息。 十二、不得运行与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 十三、一律不准其它非操作人员操作监控主机。十 四、值班期间必须佩戴胸卡,持证上岗。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机构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一、设备、仪表台帐; 二、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三、检修记录;

32、 四、巡检记录; 五、中心站运行日志; 六、矿井安全监控日报; 七、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安全监控机构必须绘制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控机构保存。 监测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 安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实行监控中心、监控设备所在辖区综合管理制度。 二、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系统及局域网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巡检、日常保养及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公司矿井生产等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完成防范管理和监督控制。 三、监控中心对监控系统设备使用

33、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对因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的监控系统设备损坏进行责任追究。 四、监控设备辖区单位与监控中心签订监控设备管理使用责任书后,对所辖监控设备负有管理维护责任。 五、监控中心对监控设备要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监控主机,维护监控系统。 六、由于不规范程序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监控设备损坏,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追究其管理的责任。 七、未经监控中心同意,监控员等严禁擅自开启工控机接口,严禁将监控主机与u盘等外接输入、输出介质相连,严禁在监控主机或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严禁删除系统中的任何程序或改变其存储位置,严禁改动系统预设参数。 八、监控室属监管重地,未经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

34、入内,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监控室。 九、任何人不得在监控室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严禁非监控人员操作监控系统设备。严禁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严禁利用监控 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对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系统紊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监控员负责监控台及监控室的日常保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在监控室内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十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具体井上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上监控维修工负责,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下监控维修工

35、负责;调度中心负责值机、打印报表,协助安设各种设备。 1、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生产队组,负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各队组管理区域内,凡敷设有光缆和监控、通讯设备的队组,对设备、线路的保护负有重要责任。 3、生产队检修更换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度中心,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后,配合机电监测工实施,生产队无权中断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 4、各生产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

36、人。 5、各级职能部室,各级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 6、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 工作,每班与光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成。 7、通风部负责瓦斯探头的定期检验,建立台账,按时校对。十 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 1、凡需要安设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

37、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 2、应安装断电仪的地点,开工前3天由生产队组与机电部联系,机电监测工准备和调试所需断电装置、连锁开关、连锁线,安装前一天生产队组与机电监测工具体联系,安装期间积极协助、紧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断电仪安装、运行,影响采掘面正常开工者,将追究其责任。 3、机电监测工安装断电装置、联锁开关到断电设备部分、断电线、由机电监测工现场检查测试瓦斯电闭锁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方可开工,否则不得生产。 4、采取完工或搬家,不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队组提出申请,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机电部接通知后2天内必须拆除,凡因不及时组织拆机造成装置丢失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5、工作面掘进或撤回时,

38、生产队组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的移动,由于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6、综放工作面回撤时必须按规定回撤监控线路、设备等,不按规 定造成损坏将追究其责任。 十三、瓦斯电闭锁实验: 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试验,简称断电试验,由瓦检员、机电工共同在现场完成,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断电试验记录,列入日常检查范围。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制度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负责公司的瓦斯监控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在维护过程中,要及时向监控室值机人员汇报检修维护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监控设备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维护,6个月进行一次全面升井地面检修工作。 三、对井下甲烷传感器、

39、井下分站进行检修维护时,维修工必须带足同等数量的完好备用传感器、分站,及时替换维护;对已损坏的传感器、分站要造表登记,做好检修维护记录。 四、井上下数据电缆出现异常,要迅速查明原因,尽快修复。井下铺设的数据电缆局部断路、破损,必须立即对该段线路进行全部更换。 五、地面监控机房网络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对可能涉及引起瓦斯监控系统不能与上级正常联网运行时,要及时上报县局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六、无论任何时候,严禁瓦斯监控系统无理由随意断开、长时间不在线运行。 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信息网络是用于全省煤矿瓦斯进行多级监督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

40、,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县局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 二、公司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信息数据。 三、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充足,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和维修。 四、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要责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同时按规定配备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并且相对保持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操作人员不得兼职。要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设备设施定期检修制度、操作规程

41、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五、XX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 六、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和相关安全,损害公众得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 七、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 严肃处理。 八、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素软件系统升级。 九、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配备的ip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

42、统的组成部分,专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成,应固定在监控值机室并保证畅通。 十、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十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如属监控人员因素(操作不当、删除程序、关机等),必须在半小时内恢复正常。如设备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网络线路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且每半小时就处理情况上报县局调度。 十二、其它异常情况按照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安全监测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一通三防”的重要防线,为了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排除故障,采

43、取安全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措施: 一、故障类型: 1、探头断线; 2、分站通讯中断; 3、分站直流供电; 4、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 5、中心站软、硬件故障; 6、网络故障。 二、处理程序: 1、井下部分。探头断线、分站数据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井下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井上部分。探头无数据、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地面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中心站软、硬件故障,出现系统损坏、无法采集数据、终端程序损坏、无法正常上传,监控负责人立即进行处理。 4、属于网络故障时,立即通知

44、网络公司进行处理。 5、出现无能力修复的,立即联系厂家,进行处理。 三、安全措施 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24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2、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站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恢复正常。 3、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机员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信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通风部责令井下的瓦检员用光学瓦斯器测量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5、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至解决。 安全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监控信息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分站状态、风门开关和设备馈电及网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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