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南小学文印管理制度 为降低办学成本,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学校文印室只对学校的有关材料进行打印、复印,属教师个人或学生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学校打印、复印。 二、坚持打印、复印审批制度。各部门打印、复印材料,需先将材料内容及份数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凭审批报告领取打印纸进行打印、复印。 三、教师不得自带纸张利用学校文印室设备进行打印、复印。 四、坚持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各部门打印、复印后,需在文印室打印记录本上如实记录。 五、如遇机器故障,不能随意拆装,需立即报总务处,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