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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医疗信息请示报告制度
XX市槐荫人民医院
异常医疗信息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环节缺陷,各科室凡有下列异常医疗信息及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相关部门(正常班时间报告医务部,节假日或夜间报告总值班或院领导)请示、报告:
一、病员病危时,要填写病危通知单,送医教部。
二、病人死亡后,应填写死亡通知单,一式二份,报医教部,并由主诊医师安排人员通知其家属或单位。
三、对死亡病例应争取做尸检,以进一步明确诊断。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填写《死检申请报告单》,经家属签字同意后报医教部或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同时收治3人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必须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
五、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报医教部,经院长或分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六、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或家属不在时,要报请医教部,经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准。
七、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损坏或丢失,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八、患者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意外事件或严重并发症,或患者病情危重,家属对诊断、治疗效果不满意,有发生医疗纠纷征兆时。
九、收治涉及法律(投毒、谋杀、刀伤、枪伤等)和政治问题、政治影响(外藉、港澳台、民主党派重要人士、宗教界重要人士)的病人时。
十、增补、修改医院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十一、医护人员因公出差或进修学习、参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必须向医教部、护理部报告。
十二、各临床疾病诊疗中心(科)的工作计划、总结、医疗统计分析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医教部、护理部。
十三、发生局部院内感染、疾病流行时。
十四、严重输血、输液反应或疑似反应的。
十五、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十
六、员工与院外人员发生激烈冲突时。
十七、医院his系统(尤其是收费系统)、医保系统发生故障时。十
八、新闻媒体采访,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病人,政府局级以上领导来院就诊或视察时。
十九、发生火灾、停电、失窃等危及患者、员工的生命安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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