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XX县区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篇: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视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事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在本社社员中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组织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的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县×××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社员管理制度
(附:_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附: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6、盈余分配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执行。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
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
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我自愿加入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遵守合作社章程、制度,执行合作社各项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接受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合作社发展。
申请人:
年
月
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_____加入合作社。
理事长(签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社员证号
经营项目
经营规模
退社申请
______________合作社: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声明退出本社。
申请人:
年
月
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_____退出本社。
理事长(签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六、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第四篇:不设理事会、监事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XX县区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人发起,于2011年2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XX县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元。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本合作社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合作社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依法为成员提供猕猴桃生产技术资料的购买,猕猴桃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猕猴桃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四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证件号码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农民和相关业务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可以吸收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七条欲加入本合作社者,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维护合作社利益;履行章
程规定的各项义务,依照章程规定享有权利。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九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对本合作社享有均等的表决权。出资额较多
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多可以享有(不超过20%)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条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确保产品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二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其
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须承担其资格终止前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的本合作社亏损及债
务。
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三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一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长、执行监事组成。
第十六条成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七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监事;
(三)决定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长、执行监事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九)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每年召开二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
理事长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
(二)执行监事提议;
(三)理事长认为必要的。
理事长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执行监事可
以在十五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第二十条成员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
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
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理事长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
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
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五)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人,执行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长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
权要求理事长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长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
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长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
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合作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财产账户,用于分类记载本
章程第四条规定的成员出资和应当量化为成员名下的个人财产份额。
第二十七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合作社财务年度
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
审核同意后,于成员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八条本合作社成员入社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技术等,经具有评估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出资。作价出资与货币出资份额同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合作社其他成员,但不得转
让给非本合作社人员。
第二十九条为实现本合作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增加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
通过,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补充资金。。
第五章变更解散清算终止
第三十条本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合作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本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
(四)本合作社宣告破产;
(五)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
第三十一条本合作社决定解散时,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预以清算。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成员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并报工商机关登记备案。
第三十三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提出,,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全体社员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基地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科技支撑和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监控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推进拳头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制定下列制度。
一、责任人制度
生产基地推行法人、基地负责人、单元负责人、种植工人“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一级向一级负责。
二、管理体系建设制度
(一)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制度
设立基地办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基地办负责统筹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科技支撑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基地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日常工作。
(二)基地办内部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文丽负责全面工作,林祖福负责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程书文负责监督管理与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2、分工协作制度。各岗位工作人员以完成岗位工作为已任,必要时,须全力以赴协助其他岗位开展工作。
3、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工作负责,出现经过努力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制度
1、“四级管理”体系。在基地办统筹下,建立法人、基地负责人、单元负责人、生产工人4级管理体系。----------------------------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2、“八统一”制度。基地实施统一地块编号、统一生产记录、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产品检测和统一产品包装。
3、标准化生产。基地办按照国家无公害食品技术标准编制生产技术规程。
4、设置基地标识牌。在基地显要位置设立生产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主导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和有效期。
5、档案管理与质量可追溯制。绘制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以地块为单位编号。建立由基地名称、地块名称及编号、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内容组成的档案。印制、发放由生产地块名称及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面积、栽播日期、土壤管理、施肥防病治虫、收获日期、仓储情况、出售情况等内容组成的《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如实填写,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以供追溯。
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制度
(一)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制度
依托XX省经作所引进、储备新品种和栽培新技术。依托区、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基地建设科技服务组,试验、示范后、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
(二)基地管理人员考试上岗制度
基地参与黄瓜、茄子技术推广的有关领导、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产品营销人员必须通过基地办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种植工人培训制度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参与种植的全体农村劳动力必须无条件接受技术规程的培训。培训以种植单元(品种)为单位,实行固定培训日制,每月半天,委托农技专家担任辅导员;以庭院为课堂、田间为教室开展技术规程培训。
四、农业投入品监控制度----------------------------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一)基地禁销禁用农资
农药类。禁止销售和使用砷酸钙、砷酸铅、甲基肿酸锌(稻脚青)、甲基肿酸铵(田安)、福美甲砷,福美砷、薯瘟锡(毒菌锡)、三苯基醋酸锡、三苯基氯化锡、氯化锡、氯化乙基汞(西力生)、醋酸苯汞(赛力散)、敌枯双、氟化钙,氟化钠、氟乙酸钠、氟乙酰胺、氟铝酸钠、ddt、六六
六、林丹、·艾氏剂、狄氏剂、五氯酚钠、硫丹、三氯杀螨醇、二溴乙烷、二溴氯丙烷、溴甲烷、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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