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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接待群众来访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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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切实为来访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镇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值班领导如有事不能在值班室接待的,由其他领导替代或改期约见。 二、接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周末上午照常接待。 三、实行预约接待办法。对重大和疑难等确需领导接待的,由信访办向领导汇报后预约,并将来访人简要情况和提出的问题等材料递交接待领导,以便做好接待准备;涉及镇有关部门的,有关部门要派员参加;遇有紧急情况,镇领导随时接待。 四、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对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领导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批转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查处并报结果。值班干部负责做好转交、催办和落实工作,并将查办结果报告接待领导和有关部门。 村(居)接访维稳工作制度 一、加强基层矛盾的排查工作。每旬召开一次政法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发现矛盾等不稳定因素,应及时介入,及时上报,杜绝非正常上访。 二、加强基层矛盾的调处工作。对基层发生的各类矛盾,应尽力控制在基层化解,不得视而不见或随意上交。 三、加强重点矛盾、重点对象的稳控工作。对出现的突发生、群体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办公室(电话:2752010),并做好相应的稳控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应做好疏导工作。 四、加强辖区群众的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对在基层矛盾防控化解工作中严重失职的责任单位,除对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外,并对单位实行“笼子管理”,直至一票否决。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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