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人口计生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该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学区、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的考核,各学区负责对所属各乡镇中小学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对各乡镇中小学进行抽查。 二、考核内容: 以县教育局与各学区、直属学校签订的计生工作责任书为依据,具体考核内容见XX县区教育系统计生工作量化考核表(见附件)。 三、考核时间: 县教育局定期考核每年安排2次,即半年度与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安排在6月份,以抽查形式进行,年度考核安排在12月份,进行全面考核。另外还要根据月报等动
2、态管理信息及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暗访与督查。 四、奖惩办法: 1、县教育局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专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规范化管理、重点示范学校、文明学校(单位)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定为“计划生育不合格单位”,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实行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3、年度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定为“计划生育基本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取消该单位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4、年度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出色完成计生指标任务,计生表册台帐齐全的,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可参加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评选,县教育局将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