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结合本医院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干部职工。 三、工作时间 1、夏秋季节(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冬春季节(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1012:00 下午14:3017:30 3、每月休息8天,不得积假,法定节假日另算。 四、考勤管理 1、本院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每天签到4次,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刷指纹签到、签退,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 2、签到时间:上班前10分钟至上班后10分钟;签退时间:下班
2、前15分钟至下班后10分钟,其它时间签到、签退均无效。上班后10分钟内打卡及下班前10分钟内打卡不算迟到、早退。 3、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一位以上同事或科组长签字证明,报分管副院长核实后备案。 4、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每工作时间段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者不予签到直接按旷工半天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以上者,给予双倍罚款。 (3)每超假、旷工一天扣发本人2倍日平均工资(日平均工资均按60元计算),一年旷工达30天及以上者报市局予以辞退。 旷工指不请假,未
3、经同意的电话请假,未经批准的休假,请假逾期不归者。脱岗指未经同意脱离工作岗位,脱岗30分钟内罚款10元,脱岗30分钟至1小时内罚款30元,脱岗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 (1)休息请假。职工休息请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须注明具体的离院、返院时间,经科组长核准后,报院长批准(院长不在医院时报分管副院长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2)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报院长批准,住院请假或请病假一周以上的,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事假。紧急突发事件可由自己或
4、委托他人告知院长批准算作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请假期间所有行为由自己负责,与医院无关。 6、出差 (1)职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院长批准后,报分管副院长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院长,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院长签字按出差考勤。 7、刷指纹时请动作轻柔,毁坏考勤机者,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8、分管领导。曾宪敬副院长。 9、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院委会,于2011年7月4日开始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篇: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为切实抓好医院各项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
5、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等重点问题,经院务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医德医风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全院职工每人假期。4天/月。其中5月、10月多1天假(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所在月4天假(腊月年前3天至年后4天调休不计事假)。1个月内,可以连续休假4天,也可以分开休假。半脱产学习增加4天假,职称等各项考试增加2天假,特殊情况除外。白班上班人员不允许调班。上班后半小时以到岗按迟到计算,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下班提前半小时离岗按早退计算,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每月上班迟到、早退超过6次,按旷工一日处理,以后每迟到、早退一次按半日处理。 2、超假。每超假一天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1/26,
6、当月超过4天无当月月奖和当月年终奖。如果超假天数过多,仍是扣当月工资,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3、请假。护士请假,经护士长批准;医生、后勤人员请假,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请假,经院长批准;院长请假需经卫生局领导批准。经批准后,请假人需要提前一天在挂号室登记请假起止时间和天数,假期完毕后在挂号室消假。未经批准休假,按照旷工处理。 4、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旷工按超假处理):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婚、丧假:(1)职
7、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晚婚15天)。(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产假:(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产前十五天如放在产后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家属签字同意,并保证不影响工作,自负一切后果的情况下,经批准同意)。(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
8、加产假十五天。男职工的妻子生孩子产假6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3)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4)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5)在规定的天数内领基本工资,超假按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7:3011:00;下午2:005:30;10月1日第二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各位职工,除特殊行业(烧锅炉供应开水者、清洁工人、
9、门房工人、手术室供应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人员外,上班时一律提前5分钟到岗,下班时晚5分钟离岗(不在单位住的上午推迟10分钟考勤,下午提前10分钟考勤)。上班时间,脱岗(半小时)、看小说、做女红、听音乐、睡觉、吃饭(除中班人员)等,凡是与工作无关的事拿到工作岗位上做,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病假。必须首先经本院两个医生诊断并证明;如果受条件限制,不能到本院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证明和辅助检查诊断。 8、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 9、本院职工不得搬弄事非、造谣、中伤、谩骂、诽谤他人,影响他人工作,干扰领导或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妨碍执行公务,扰乱医院秩序。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情
10、节轻重罚100-300元,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10、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禁止赌博行为发生,经举报查处属实者每人扣100元,年终考核不合格。 11、严禁班前酗酒,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如饮酒影响正常工作,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并在全院通报。 12、本院职工(包括家属、子女)无故损坏医院设施、私拿医院物资,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并给予在院职工1一5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第三篇:卫生院考勤制度XX县区野鸡坨镇 卫生院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卫生院正常工作秩序,特制
11、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各个科室所有职工(包括爪村门诊部)。 三、内容 1、以院长、公共卫生科、医疗为单位建立考勤本,院长考勤由财务科(兼职办公室)负责,公共卫生科和医疗由各主管院长负责。由财务科每月统计职工缺勤情况,并上报院长。 2、正常休假:一般情况下全院职工每人每月休假4天,遇到五 一、十 一、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时增加一天,春节以院内具体安排通知为准。 3、要求: 职工必须遵守卫生院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
12、作无关的活动(如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等或者在互联网上看新闻、玩游戏、偷菜、玩手机、购物、看电影等)。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从事医疗活动。 严禁诊治病人或者操作过程中接打私人电话。 4、考勤须知: (1)按照医院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15分钟以内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按照医院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提前15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计; (2)迟到、早退月累计三次按旷工1天; (4)因特殊原因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主管领导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扣发工资或者做其他处理。 5、考勤明细: (1)迟到、
13、早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签到者视为迟到;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签到或离岗者视为早退。当日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十五分钟者按旷工处理。 (2)病假。职工因病休息,需要有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住院治疗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并经院领导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病愈需要恢复工作者,需有相关医疗机构证明,根据体检情况确实可以恢复工作者,提交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工。 (3)事假。各科室职工休事假需填写事假申请单,并按程序要求报院长批准。 (4)婚假3天,丧假(须系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死亡)3天,需向相关领导申请,填写请假条(注明休假理由),经领导批准后休假。 (5)批假。休正常假期连续2天以内或者单休累计不超
14、过当月总假期的由科主任批准,连续休假超过2天但不超过当月总假期的,由主管院长批准,超过总假期的由院长批准。 (6)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不经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或虽口头或书面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而自行休息或延长假期者;在工作时间未经批 准擅离职守者;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而不到岗者;调动工作不服从,不上班或者限期不到调入单位(科室)上班者。 (7)职工休假应提前一天请假,确因急病或者紧急、突发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及时电话请示有关领导,病假、事假的上班后及时补假条。 (8)请假期满上班后,请假人应立即向相关领导销假。因故续假时,须于假期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如遇意外
15、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未回单位上班者,应及时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因,上班后再行补假手续。 (9)加班。因工作需要,经医院安排或向主管领导申请得到批准延时工作的可以加班,并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财务科复核。加班酬劳按医院规定执行。 四、考勤表管理 1、各考勤科室和责任人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上班时间:夏季(5月9月): 6.5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冬季(10月次年4月): 6.5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3、院领导班子不定时到各科室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天处
16、理。 4、职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院部通知财务科调整。 5、考勤记录。职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到考勤处签到作考勤记录(每日共计4次)。 6、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相关主管领导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科室相关主管并领导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特殊情况由院长批准后许可;回来时补办手续。(严禁 发短信请假) 7、考勤表和各种请假单、加班单于每月26日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统计汇总后于次月1日前报院长。 XX县区野鸡坨镇卫生院 2012-5-21 第四篇:乡镇卫生院考勤制度卫生院考勤制度 一、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
17、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各科室自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3日前交院办公室,全院考勤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检查。 二、关于干部、职工请销假的规定: 1、院长公差外出及休假应明确一名副院长临时主持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副院长外出、请假由院长审批。 2、科长、科主任(均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请假3天内(含3天,下同)由分管院长审批,报院长备案。3天以上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科主任离开本市必须报院长审批。 3、副科长、副主任、护士长请假,3天内由科长、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备案。3天以上,由科长、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审批。10天以上报院长审批。 4、其他干部职
18、工请假,5天内科室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5、请假均以有领导签字同意的假条为准,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例外,但事后必须向领导说明原因,补写假条),所有假条随当月考勤报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凡请假离开铜仁XX县区时,事前必须在院办公室登记,回院后及时销假,否则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办理。 三、关于各类假的规定: 1、病假: 因病因伤(公伤除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月累计5天以上的按照实际请假天数按天扣上级拨款外的各种津贴及奖金。 若借请病假为名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回乡探亲或未按规定在家休息养病,从事其他活动等,查实后按旷工对待。 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
19、职业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同时扣罚6个月的奖金,并收缴其所得收入,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除癌症及其他不治之症外,病假连续超过2月的,按有关规定扣发工资。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停发护龄等津贴;一月内病假7天或事假5天者,当月护龄等津贴停止发放。 本院职工病休证明书(住院期间及癌症、精神病及卧床不起除外)5天以上科主任审批,7天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半月以上由院长审批,否则证明无效。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此制度执行者,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事假: 事假在一月内,按天扣上级拨款外的各种津贴补贴及奖金,每月累计事假在五天以上的停发护龄津贴。 连续事假在一月以上,三月以
20、内的,按天扣各种津贴补贴及奖金,并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50%。 连续事假超过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天扣各种津贴及奖金,并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40%。 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一切费用和基本工资。事假必须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上班并按本制度请假获得批准的方能生效。凡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直系亲属(子女、配偶、本人父母)因病、伤生活不能自理的,需要请假照顾的,超过5天按病假(1)条规定执行。 本院职工住院必须派人照顾的,院里派人照顾或给予适当护理补助。 3、带薪年休假: 各科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科室工作及人员情况,按年度作出
21、轮流休假的计划。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不能离开岗位或不能一次休完的,由领导确定其另休日期。因休假安排不当造成缺人、影响工作及其他不良后果的追究审批人责任。确因工作不能离岗休假者,由科领导写出报告报送院长。若批准延迟到下年补休的,可与第二年的休假合并使用。但假期不能延长到第三年。 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年休假包括双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时,假期顺延。到外地休假的,往返路程包括在假期内,一切费用自理。工作人员一年内请事假十五天以上者,病假与事假合计五十天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
22、待遇;休假后请事病假超过以上规定的,第二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工作人员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当年不能享受休假,如在休假后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取消第二年的休假。 当年已享受过疗养待遇的工作人员,疗养时间等于或超过休假时间的,不再享受休假,少于本人休假天数的,可以补足。 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行政记过处分的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休假后被拘留或行政记过处分的,取消第二年的休假待遇。 从外单位调入且工作满五年的工作人员,从调入的第二年起享受休假。 工作人员在休假期内,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照发。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不享受当年的休假。 4、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异地分居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3、(100公里以上),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100公里以上),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父母不在一起,只享受一方待遇)。 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100公里以内) 全年病假超过2月,事假超过1月,病事假累计达50天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因工作不能请假或者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五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 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父母随子女住在一起超过一月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探亲假不包括
24、往返路程所需时间,但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本人的标准工资和上级拨款的各种津贴照发。 探亲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父母的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单位负担。 5、婚丧假: 职工结婚,婚假三天;职工直系亲属死亡,丧假五天。 职工结婚,但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的直系亲属异地死亡需要前去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为鼓励晚婚,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初婚夫妻,婚假延长至十三天。 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及上级拨款的津贴照发,途中车船费等费用自理。 6、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
25、天,剖宫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接受节育手术,可享受以下列休假期: a、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b、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一天。 c、人工流产。休息十四天。 d、人工流产同时放置节育器:休息十六天。e、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一月。f、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二十一天。 g、中期终止妊娠:休息一月。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四十天。上述规定,如遇特殊情况,由医生提出意见,医务科决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工作的,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和上
26、级拨给的津贴照发。 四、对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的处理 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内由科室处理,报院办备案。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月累计10次以上的全院通报批评。年累计30次以上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同时扣除年终奖。 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在病人或家属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责令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造成医疗事故的,除按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在3天以内一天算3天扣日均工资、津贴及本月奖金。 2
27、、旷工在3天以上,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并扣本季度奖金。旷工 5天以上的,取消当年的年休假。 3、旷工在10天以上,30天以内,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扣全年奖金,同时取消当年探亲假。 4、旷工在30天以上,按自动除名(离岗)处理。 5、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按时到岗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6、旷工时间以全年累计计算,凡旷工都必须写出书面检查(累计5天以上的院内予以通报),拒写书面检查者,加重处理。 凡因各类假、被扣发的费用,全部返回本科室,旷工被扣发的费用,交由医院处理。 六、全院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严防医疗差错
28、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医院新的管理体制作出贡献。 七、各科室必须如实、认真的记录考勤,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考勤,若有违犯,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将对科室和责任人作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意见。 九、本制度从二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医院制定的其他制度,如果和本制度相低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一二年元月一日 第五篇:卫生院劳动考勤制度长寿区云集镇卫生院 劳动纪律制度 为了保证我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医院“三个文明”建设,适应农村卫生改革,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我院劳动纪律制度,请全体职工自觉遵守。 一、考勤: 1、为了保证医院正常工
29、作秩序,我院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节假日轮休,每日上下午统一点名,白天临时抽查,夜间领导不定时巡查。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有事请假,服从安排。凡出差、开会等,必须经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同意后方能够参加,否则按照休息甚至旷工处理。 2、各科室实行周前排班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需调换者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各科、组、室必须保证正常上班,原则上有4人以上的科室必须保证有一半的人员上班,医生逢场天上午原则上不安排休息。 3、休假安排。当月的假当月安排,不得向后移转,当月未休完的假当月作废。不得将后面的休假提前休息(集中学习、考试、生病、特殊情况除外,但是必须请示医院院
30、委会领导,经过同意后方能执行。其中所指的“学习”,必须专指学习,如果需要提前用假,必须由组织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学习结束后即不适应此条规定),否则按旷工处理。 4、迟到一次,扣5.00元人民币,一月超过5次(含5次)者,记旷工半天。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到岗者记迟到,超过半小时者记休息,但要上班,若不上班者,记旷工。全年迟到超过12次,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的资格。早退(月内)第一次,扣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记旷工半天。 5、脱岗在半小时内扣人民币10.00元,超过半小时记旷工半天。附:旷工处理:有旷工者,按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旷一扣二,全年累计三次以上者,全年不享受年终奖,年
31、度考 核不得评为称职。 6、上班和值班人员不能醺酒(因工喝酒除外)。发现醺酒后上班一次扣20.00元。 7、上班不干私活(发现有者,该没收东西的没收东西,没有东西的采取扣钱的方式),不外出(有公事需外出者,应向科或院领导说明事由后方能外出),不得吃带果皮的食品,保证科室整洁卫生。 二、医疗质量管理: 8、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医疗技术常规,严格手术权限。如果违反医疗技术常规,造成的医疗事件,按照我院制定的医疗事件赔偿办法处理。并且根据情节分别给予低聘技术职称(与工资挂钩)、转岗、待岗处理。 9、医生、药房、护士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护理不再执行中夜班,如确有特别护理,由护士长安排好。所有值
32、班人员可提前一小时吃饭(其余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但是必须与白班人员搞好交接。医生、药房、一律享受半天值休,有同时一天值二个以上班的,仍然只享受半天补休。护理能够安排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值休一天。其他各科值班人员确因太忙,在能保证科室正常上班的前提下,科室负责人经请示值班领导后也可以安排补休。 10、必须作好交接班记录,重危病人必须在床前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如果因为值班人员未到而当班人员离开了岗位,造成的医疗事件由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1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接班后不得离开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推诿病人,发现有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自理。 发生医疗争议的
33、处理。医疗争议发生后,必须报告科负责人,科室无法处理的由科负责人向医院分管领导报告,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科室负责人积极处理,力争将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或将事件影响降到 最低限度。 非责任事件,当事人负担经济损失的20%;责任事件,根据情节将从重处罚,原则上最低不少于所造成损失的50%,并且与年度考核、工资滚动、职称晋升挂钩。 12、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随时巡查,保证安全,在晚上11时必须关医院大门并上锁,有人进出随时开、关门。如果发生医院被盗事件,非责任性的当班人员负担经济损失的520%,如果未关门造成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负担经济损失的2050%,如果因为值班人员未在岗位所造
34、成被盗事件,所有责任全部自己负责。 13、值班收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财务收费处。如果未及时上交财务处,按照贪污论处。在日报表上必须有财务收费人员签字,交相关科室进行核对,并且签字。 14、值班室保持清洁、干净、整洁,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否则扣10.00元。 15、各科室必须服从全院统一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者,从重处罚。 16、各种出诊(包括救护车),必须由医院值班医生安排,特殊情况报请领导统一安排,任何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出诊。凡有私自出诊者,一经发现,第一,医院将扣发当事人1月的基本工资,第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由医院安排的出诊,按照规定收取出诊费用,并且交回医院财务科,计着业务收入
35、。 17、转诊病人,必须经过科负责人或院值班领导同意,任何当班、值班人员不能擅自推委病(伤)员、擅自转诊病(伤)员。有擅自推委病(伤)员、擅自转诊病(伤)员者,一经查实,按照该病(伤)人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当事医生工资中如数扣缴医院。 18、凡是有到非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执业活动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医院给予扣发当事人1月的基本工资、降职低聘、甚至待岗一年的处理。 附:待岗待遇:每天到医院参加考勤,每周上班5天,每天的工作由医院领导临时安排,工资每月给予300.0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待岗期间工作表现好,服从安排,业务能力有较大提高,满时间后可以按时返岗,各种表现特别好,可以提前返岗,各种表
36、现不好,未在待岗期间吸取教训,给予延长待岗时间,待岗超过2年者,医院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给予辞退。 三、财务管理 19、严格财务管理,财务科每月对各种收费发票进行复核、审查13次,不论是收费处,还是值班室,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20、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用气及各种印刷品。职工上班时间不能围着烤火、不能在非手术及非接生时间在手术室、产房享受空调避暑。家长教育孩子不能浪费医疗纸张。凡发现有故意违反者,扣10.00元。 21、收费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做到按项目逐项收费,不得少收、多收、乱收、漏收、私收。发现漏收者由收费人员自己赔偿,故意少收者,以一罚十。 22、收费室与各相关科室必须天天对帐,并签
37、名。 四、爱国卫生 23、室内坚持天天扫,一周一大扫除,室外每周12次,半年级年终突击院周围清洁卫生,发放一定的清洁卫生费。清洁卫生由防保科检查、记录,每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交院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因公未在,交主要领导)。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在规定时间未做清洁卫生的,由防保科令其立即补做,不服从防保科安排的,由防保科上报院分管领导,按照基本工资中每人每次扣5.00元处理,同时清洁卫生必须补做,仍然不做者,以不服从安排从重处罚。 五、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 24、上班必须穿戴整齐(即工作服、帽、口罩等),树立良好的“白衣天使”形象。发现未穿者,一次扣10.00元人民币。 25、工作场所禁止扑克、麻将等活动,
38、发现一次从重处罚(即罚款50元人民币) 26、职工之间团结和睦。发现吵架一次扣人民币1050元,打架一次扣5010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27、会议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时间在每月的28日的下午,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不参加会议1次扣10.00元,迟到或早退1次扣5.00元。 28、全体职工必须参加法制学习与法制考试,不参加法制学习1次,在工资中扣20.00元,不参加法制考试,扣1个月的基本工资。 29、非公派参加各种学习,所需时间由参加者本人的休息安排,所发生费用均由参加者本人承担,并事前报科室负责人协调好工作。造成工作脱节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30、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长寿区云集镇卫生院 二o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第25页 共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