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物管理,提高学校财物的利用率,杜绝公物流失,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财物由财产保管员统一管理。财产保管员负责全校财物登记造册,并做到账、表、卡统一,每月与会计核算中心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余额核对。 2、学校财物实行三级管理。财产保管员统管全校财产,各处室、班级财产由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管理,具体使用人负责管理自己使用的物品。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学校财产的修缮、维修由总务处负责。大小型修缮都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学校食堂财物由食堂承包人统筹管理,实行奖罚责任制。 5、教职工房间的财物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损坏、遗失财产要照价赔偿。因工作调动,需经总务处验收签字,出具证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学校财产由总务处负责检查,期末进行清点验收。班级财产使用情况,列入班级管理工作考评内容。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