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县区妇幼保健所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为加速医院的建设发展,优化职工队伍的学历结构,为职工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人才培养,特制定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如下:
一、完善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1、完善院科二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网络,院职工教育委员会正常例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讨论处理院内继续医学教育方面的有关工作。
2、科室继续医学教育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和若干兼职人员组成。
职责:
①、根据院部下达指标,制定本部门年度人才培养计划;
②、认真推荐、合理安排参加各类学习人选,尤其应重视对中青年人员的培养;
③、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完成局、院下达的各项继续医学教育目标及任务;
④、督促科室人员参加学习,并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⑤、对科室培养人员实行“三定”制度,即定人、定目标、定出成果,抓好培养后多出成效,学以致用。
3、院内业务学习每月一次。
各科室业务学习每月两次,有台帐记录,到课率>95%。
二、在职学历教育
在职学历教育分全脱产及业余学习两类,需通过统一的成人教育入学考试,全脱产包括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报考研究生另有规定),业余学习包括中专升大专、专升本、夜大、函授、自学考试等。
(一)报考条件及方法:
1、报考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完成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2、按照“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报考专业必须对口。
(二)学习费用:
1、在职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书籍、教材、讲义费、高考补习辅导费全部由本人承担。
2、医院只承担本院在编在职的职工提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学费。
3、所有学习费用均由个人垫付,在完成全部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凭成绩单、毕业证及发票报销学费,如学习结束有不及格课程或无毕业证书者学习费用全部自理。
(三)学习期间的假期及待遇:
1、各类业余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遇工作与学习在时间上发生冲突,必须服从科室安排,不得影响工作。
2、一般不安排脱产学历教育。业余学习提高学历的,学习费用自理。
三、继续医学教育
1、按照《XX省XX县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均应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学
分。
①、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护理专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学分,每年不得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10学分,Ⅱ类学分15学分,中级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必须有国家级Ⅰ类学分10学分。
②、具有护师以上(含护师)职称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学分,每年不得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20学分,任期内必须有国家级Ⅰ类学分5学分;具有护师(助产师)职称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主管护师职称以上护理人员,任期内必须有国家级Ⅰ类学分5学分。
③、具有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5个学分,任期内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课程。
④、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Ⅰ类学分可以在任期内或注册期内累计完成。
卫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规定的学分是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续聘和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医师、护士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的学分标准及其它相关事宜详见《XX县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2、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卫技人员在任期内要按市继教委的有关规定,修完相应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学分。
3、医院鼓励职工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必修课辅导班学习(结束后参加统考),也鼓励职工通过自学直接参加统考和继教考试,参加辅导班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
4、职工参加公共必修课学习及考试,报名费自理,考试成绩合格后凭成绩单报销学费及考试费(每门只报销一次)。
5、奖惩条例:
凡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未完成学习任务者按以下条例扣奖:
①、大、中专毕业定级定职考试(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不合格,扣奖6个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作待岗、转岗或解聘处理。
②、大、中专毕业“三基本”统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
一、第二阶段考试)不合格,扣奖6个月,在补考未合格前一切外出培养、学习推迟考虑。
③、推荐参加各类学习,成绩不合格不予报销学费,已预付的从奖金中扣回。
④、凡未按规定参加院内考试每次扣奖200元,参加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每次扣奖200元。考试作弊,成绩为“0”分,扣奖500元。凡无故不参加院外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试,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以上均与年终科室目标考核挂钩。
四、其它:
1、以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2、以往符合规定条件尚未报销学费的,可凭毕业证、学费收据,
按规定一次性予以补报。(车旅费等其它费用不再补报)
3、已报销过学费或已享受奖励的,不再重复报销与奖励。
五、关于加强医务人员“三基”培训和考核制度
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简称“三基”)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广大患者服务的基本功,是提升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最基本的条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结合专科医院的特点,为医院培养更多的后备人才,特规定如下:
1、临床医务人员通过自学专业基础理论,医院和科室组织专业基本知识学习以及日常医疗实践活动中不断进行专业基本技能的训练,由科室和医院医教科不定期组织考试和考核。
2、考试和考核成绩记录个人技术挡案,并按照相应的奖惩条例执行。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新毕业的五年住院医师按照省、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完成规定的轮转计划,并参加省或市组织的定级考试,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每年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学习。学习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应的奖惩条例执行。
2、新毕业参加临床医疗科室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执行XX县区卫生局《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取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是申报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及聘任的必备条件,是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XX县区妇幼保健所
关于职工外出进修、学习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职工教育的规范管理,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对职工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及各类学术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外出进修规定:
1、为了加快对我院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医院将根据各科业务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选派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外出专业进修学习。初级职称工作需满三年方可外出进修,中级职称满二年可安排专科进修,高级职称人员以短期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为主。各科室必须在每年11月底前将计划报医务科,医务科协助联系落实。人才培养工程对象和因医院发展需要而外派进修学习人员除外。
2、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需经进修单位批准,如时间较长,必须请示本单位同意。
3、进修中途因思想政治行为、医疗事故等中止进修(被进修单位退回),进修费用自理,医院已代交的从奖金中扣回。
4、进修期间原待遇不变(包括国家规定的工资、各项补贴、职务津贴、浮动工资、误餐补贴等),享受平均奖,进修期间全勤、圆满完成进修任务,享受当年度目标奖和全勤奖。卫生津贴按规定就高不就低。
5、进修期间自行解决住宿的,给予每天12元补贴(含每日交通费2元)。XX省、XX省进修单位不能解决住宿的,医院补贴800
元每月,省、市一级单位的,医院补贴600元每月。
6、外地进修可报销报到、回院各一次车旅费,满一年的中途另报销来回一次车旅费。进修途中因个人原因返常费用由个人承担。
7、如不服从医院进修计划安排,拒绝进修学习者,不能参加晋升,并在三年内停止参加任何市外学习交流活动。
8、各级人员在进修期间应认真学习,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初级人员进修结束需向科教科和所在科室提交专业进修学习报告及今后开展工作计划一份,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进修结束后,按进修任务要求,回院后必须开展一项以上新技术、新项目,未完成任务者,扣发当年度目标奖50%,并扣除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9、进修人员回院工作必须满5年以上方可调离单位,如果调离医院必须退回进修期间费用。
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短期培训班:
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①、鼓励职工积极撰写科技论文、诊疗体会和其它方面论文,积极向各级专业杂志及各类学会投稿,投稿前要经医院审核、登记。
②、对中华医学会各系列组织(即。中华医学会各学组、江苏分会各学组、淮安分会各学组)召开的正常学术活动分配的指标,正式代表名额。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尽可能安排。
③、对投稿后,被会议录用需要参加会议的,如属中华医学会各系列组织召开的,原则上可参加,但参加人员需有所控制。本省以外,同科室有多人文章被同一会议录用,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人;本省以内、
市以外,同科可参加1-2人,市内学术活动,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参加人员一般不限。
④、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原则上参加省以内学术会议活动,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及有科研经费的除外。
⑤、副主任职称以上原则上每年一次参加省及省外中华系列学术会议,原则上须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会务费报销:市级:200元、省级:500元、国家:800元,多余部分自己承担。
⑥、交通费。副高级职称可享受一次飞机、一次火车,高级职称可往返飞机,但京沪线上除外。
⑦、④⑤⑥三条,医院发展需要派出人员学习除外。
⑧、对投稿后,未被会议录用,通知作为列席代表参加的,将严格控制,一般不参加。
⑨、凡中华医学会系列组织以外,其它省市的学术团体、医学院校和各杂志社等组织举办的学术活动,不管文章是否录用,一般不予参加会议。
2、外出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班、进修班、研讨班:
①、凡由各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行政部门委托其它单位举办的带有指令性的学习,一般按通知规定尽量安排。
②、非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班、进修班、研讨班,根据本院开展工作需要选择参加。
③、各科室收到的学习班通知,须在一周内交科教科统一安排。
三、审批程序:
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需将通知单交所在科室,经科主任同意,由科职教小组,按上述条例讨论同意后签署意见,然后交院部审批。
2、外出参加短期学习班可个人申请,科职教小组讨论同意后由院部审批。也可由院职教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恰当人选。
3、各科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短期学习人员,中、青年卫技人员应占50%以上。
4、重点人才、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需要参加境外学习的,由院领导同意后报科教科备案。
四、凡符合上述条件,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学习人员,都必须到科教科办理登记手续,发给“外出学习通知单”作为科室考勤和学习后财务报销凭证之一。在外期间的节假日(星期天)一律不予补休。
五、外出学习人员,回院后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学习小结,提出推广措施,由科主任安排在科内传达,并填写“学习反馈表”,科主任签意见后报科教科准予报销差旅费,凡经院职教小组讨论同意参加上级指令性短期学习班的人员,学习期间享受全勤奖、在岗奖。
六、凡学习回院不传达,有条件而未开展新业务的,自理培训费10-50%(从奖金中扣除),收回经费由院统一安排。
七、外出学习所有费用均按院成本核算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乡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四、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五、按时参加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完成以下健教工作内容。①定期出妇幼保健宣传栏;②定期举办孕妇学校、父母学校;③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妇女及儿童聚会的机会,开展妇幼卫生讲课、咨询等活动。
七、重点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家长的健康教育,要求所辖范围孕产妇、儿童家长健康教育覆盖率达90%。
八、妥善保管妇幼保健宣传稿件并及时存档;妥善保管健康教育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性能,随时保持备用状态。各项健教活动均需作好活动记录。
武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年01月01日
第三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学习《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在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镇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三、开展系统保健工作,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筛查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小上级交办的其他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第四篇:XX县区妇幼保健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XX县区妇幼保健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一、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初级卫技人员晋升中级职称之前必须参加本市区组织的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与考试或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修满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1、中高级卫技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不可跨年度计算。
2、Ⅰ类学分可通过参加各种继教班(国家或省级)或国家继教委认可的中华医学会(含省级)会议获得。外出学习的各项规定参照“外出进修、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3、Ⅱ类学分可通过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
4、科室应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位中高级人员参加继教活动。
5、计算学分的年度为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0日内取得的学分为准,于当年的12月末凭学分证书,经医务科确认后登记学分。Ⅱ类学分中凡有关个人的综述,读书报告等文字资料,经科室初审后由医务科审核按规定记Ⅱ类学分。并留存个人档案。最终由市科教科审核通过。
6、医务科认真按文件规定作好资料保留与学分登记工作,不得随意加减学分。
7、有违反职业道德,重大责任或技术事故者,由医院领导、医务部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或不予计分。
8、必须按规定获满学分者方可申请晋升上一级职称,否则不予申报。
XX县区妇幼保健院
2011.01.10
第五篇:妇幼保健所汇总名单妇幼保健所五一巾帼标兵岗
汇总名单
一、单位名称:xx妇幼保健所
二、获奖情况:
(市级以上荣誉):
三、女工比例:现有职工46人,女职工
四、主要负责人。43人,女工比例为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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